(一)用戶登錄廣州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的“網上辦事大廳(個人版)”,填寫相關資料,待中心審批通過后即可自動劃賬。(二)點擊“歸集業務”下的“公積金提取申請”進入提取申請界面,選擇申請提取的房屋,進入公積金提取申請界面,用戶核對房屋提取信息無誤后,錄入擬提取金額,保存提交,申請就會上傳到中心審批后臺。(三)中心將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以短信方式告知結果,用戶也可以在“歸集業務”目錄下“公積金提取申請”中查詢審核狀態、審批意見。
廣州第二次住房公積金提取1、單位對職工個人提供的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復印件進行核實,符合條件的由單位經辦人填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并持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向開戶管理部提出申請。2、管理部人員對其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戶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對于符合提取條件的,辦理提取手續;對于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不準予提取的原因;對于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答復的,應請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部門,并在三日內給予單位明確答復。3、對于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依據提取材料在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為首次提取的職工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并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首付款發票、房租發票、完稅憑證、購買材料的發票)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4、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并確認個人儲蓄賬戶。5、提取確認后,管理部人員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銷戶提取的,還需打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