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區別是一、土地租賃權是債權,而土地承包經營權是用益物權。二、土地承包一般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土地租賃則一般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租賃。三、土地租賃一般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而土地承包則簽訂土地承
房產證是房屋產權的法定憑證,土使用證在地產交易與房產交易中的作用是不同的。房產交易中最好當然是二證齊全,但房屋產權中的土地使用證常常因為各種原因而不能辦理,其中歷史的原因是主要的。除開發商因土地手續問題之外,其他房產沒有
第一條 為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現代農業和農村經濟全面發展,現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制度,穩定現有土地承
承包經營權就是承包人(個人或單位)因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或其他生產經營項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的權利。其特征在于: 第一,承包經營權是存在于集體所有
1. 《土地管理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而《農村土地承包法》又進一步規定,草地的承包期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