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戶籍證明(戶口登記機關出具)或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3)家庭成員關系證明(獨生子女證、鄉鎮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結..." />
遷戶口需要的材料參考如下: 遷戶口是在遷入地的派出所出具遷入證明,在去遷出地派出所蓋章遷出,在到遷入地派出所蓋章遷入就行了。 希望可以幫到你,祝你生活愉快,望采納
1、新生兒出生一個月內持夫妻雙方身份證及其復印件、雙方結婚證及其復印件、《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服務手冊》、隨父或母戶口簿到隨父或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部門辦理新生兒落戶口手續。 2、在派出所戶籍部門指導下填寫
遷戶口是在遷入地的派出所出具遷入證明,在去遷出地派出所蓋章遷出,在到遷入地派出所蓋章遷入就行了。重點就是遷入地的派出所出具遷入證明也就是準遷證,你拿到這個遷移戶口就不成問題了。 個人辦理檔案轉入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原單位
1、把落戶申請(派出所有統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簡單的幾項即可)交入轉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開具接納證明; 2、等待轉入地戶籍警察調查,符合轉入條件派出所開出接納證明; 3、將接納證明交給轉出派出所;轉出派出所開出準遷
遷戶口證明材料:(1)入戶申請書;(2)申請人、被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3)結婚證書;(4)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5)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