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符合這些要求: 1.生產性項目和輔助性公用設施,已經按設計要求建完,能滿足生產使用; 2、主要工藝設備配套設施經聯動負荷試車合格,形成生產能力,能夠生產出設計所規定的產品; 3、必要的生活設施,已按設計要求建成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內容,主要是指設計文件所確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中載明的工作范圍,也包括監理工程師簽發的變更通知單中所確定的工作內容。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內容: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負責,必須按程序進行。竣工驗收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是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二是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三是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
一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1)工程項目竣工報告(2)分項、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名單;(3)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記錄;(4)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變更核實單;(5)工程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標準 1、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填寫《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向建設單位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應先提交監理單位核查,監理單位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