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如下:
酒吧裝修工程承攬合同書
發 包 方(簽章) (以下稱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承 包 方(簽章) (以下稱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承包甲方( )裝修工程,為了明確雙方責任及義務,保證施工順利進行,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裝飾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并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室內/室外裝飾工程;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工程造價:總承包價人民幣(大寫) 元
施工工期: 本工程暫定自 年 月 日開工,于 年 月 日竣工,總工期為日歷 天;另質保期限為 個月,從雙方簽字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二條:施工圖紙等
2.1 甲方進行設計,并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說明。
第三條:工程變更和終止
3.1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工程項目變更單》,同時調整相關工期。
3.2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1)所有的設計變更和工程量的增減,甲乙雙方必須進行書面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否則該變更單無效。(2)甲方變更設計或非乙方原因使工程變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費用則由甲方支付。(3) 乙方私自進行工程變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費用由乙方自付;如造成甲方損失的,還須另行賠償。(4)《工程項目變更單》簽定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組成部分。
3.3 合同終止(1)因不可抗力及政府行政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進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情況出現,雙方都可以書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并進行結算后雙方簽署結算單,本合同終止;(2)甲、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因一方的違約行為,相對方根據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5)本合同依法解除。
第四條:工期延誤
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因素;(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4.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4.4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乙方應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另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5.1 甲方負責解決施工用電、水、道路暢通及消防等法定相關手續。
5.2甲方依照合同約定的方式支付工程裝修款。
5.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提出整改意見。
5.4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2日內安排人員進場施工。
5.5 乙方應依照雙方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所列品牌、材料購買裝修材料,如確需變更、增加品牌、材料等與報價單不符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該材料費用;
5.6 乙方應規范、安全施工,保質保量。如施工過程中導致的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的協助、配合工作不免除或減輕任何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如第三人依法向甲方主張權利,甲方承擔后可向乙方追償;
5.7 乙方應積極主動與甲方配合,對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見,要在合理時限內完成整改。
5.8 乙方在完成房屋裝修,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安保工作,并清理好場地;
5.9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發現因乙方施工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應在接甲方通知后合理時限內免費完成修理或返工。
第六條:工程結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6.1 本合同根據工程施工進度,按實際驗收進度進行結算。具體為:乙方完成每階段裝修施工任務后,提交該階段裝修施工報告給甲方確認。
6.2 在施工過程中,如產生工程變更和工程量的增減所需費用,雙方簽定《工程項目變更單》后,視為工程款總額補充,費用由雙方另計,不在總承包價范圍內;
6.3 工程款支付方式(1)合同簽定后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30%作為工程預付款; (2)工程施工進行至50% 時,甲方依照6.1條款完成書面無異議確認之后的10 日內支付工程總造價的20%作為工程進度款;(3)工程施工進行至80% 時,甲方依照6.1條款完成書面無異議確認之后的10 日內支付給乙方工程總造價的30%作為工程進度款;(3)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造價的18%; (4)剩余工程總造價的2%做為質保金,待12個月的質量保修期經過后,如無質量問題,由乙方書面向甲方申請支付。(5)甲、乙方在此約定,乙方的接收工程裝修款開戶行:XXXX,賬戶:XXXX,賬號:XXXX,如銀行賬戶信息有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七條:工程驗收和工程保修
7.1 工程駿工后,乙方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乙方應自接到通后2天內組織驗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填寫工程驗收單,不得無故拖延。(驗收時應以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如2天內甲方不組織驗收且不給予乙方明確答復則視為驗收通過。
7.2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乙方承諾在施工范圍內質量保證期為12個月。
7.3 下列情況不屬于本合同保修范圍(1)因使用不當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質量缺陷。(2)自然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壞(如雷擊、臺風、地震、電力負荷超標) 7.4 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免費對由于乙方產品或施工質量所造成的任何質量問題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且必須在合理時限內完成;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損壞,維修所需費用則由責任方支付。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本合同項下所裝修房屋被鑒定為不合格的,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
8.2 乙方不按圖紙施工,偷換材料、拒絕整改意見等造成裝修質量下降,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按裝修總額每日罰付3%;如還造成甲方額外損失的,另行賠償;
8.3如由于任何一方原因導致項目實施中使守約方受第三方追索或主張權利的,由該方單獨承擔法律責任,與其他方無關。
8.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第4.4、5.5以及5.9款的,按工程總造價的30%承擔違約責任。
8.5 因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對方遭受損失或使得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違約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9.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各方對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裝修的房產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兩方協商后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內容與補充協議內容有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沒有約定的,仍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10.4 本合同的附件(經甲方書面確定后的施工圖紙、施工說明、工程報價單及階段裝修施工報告)作為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經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0.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兩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