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在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依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3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4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5 工期:指導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含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6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8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含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9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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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 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 、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 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 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方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
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 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 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釋。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 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和解釋、說明。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 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 施工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 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專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
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 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 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總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建筑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和××市人民政府××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 四、分包工程范圍及工程量(附預算書)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費用____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種及人數________人。 第二條 工程結算 按分包工程項目,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合同人數每人____計算,下月結算時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驗收合格工程量預結(幅度不得超過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予以結算。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說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后,食宿問題由甲方提供住宿條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鍋、籠屜、吹風機、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備,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糧食、油類,由乙方自理,甲方應在醫療、衛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經其負責人簽字同意,可在甲方就醫,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按月付清。 第六條 分包工程人工費單價 一、單位工程分包,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實行單方平方米人工費包干,每平方米____ 元。 二、內檐抹灰分包,達到優質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達到合格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實行分項人工費包干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單項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為___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電、清工工日為________元。 六、水、電、暖、衛工程,每預算工日(按幢號分包為)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間(12月1日到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單價為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費用明細表(一~七項均可列表) 第七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設專人向甲方辦理水泥、鋼材、商品構件、五金、油氈、瀝青及水、電、暖、衛等專項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凈,保持現場整潔。 第八條 施工機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負責,保證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機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備,一臺機械應配備一名司機,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準擅自操作設備(自帶機械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不法行為,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并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志,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范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后,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____%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解決不了的,可按以下第( )項解決:(1)向建筑物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副本,報送____ 備案。 三、要求鑒證(公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或公證處公證。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1. 2.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預算書; 2. 二、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結算完畢后失效。 總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