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條件:
有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及濱海新區范圍內非農業戶籍;男超過25歲、女超過23歲的未婚人員及離異、喪偶人員可作為單人戶申請。
家庭上年人均收入:
低于3萬元,并且在計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時,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實際人口數的1.5倍計算,即單人戶上年收入不超過4.5萬元,2人戶上年總收入不超過9萬元;
家庭住房面積:
家庭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認定住房面積時,家庭住房為公有住房的,高層和多層成套住房建筑面積按計租面積乘以1.3計算,平房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積按計租面積乘以1.15計算;
看看你符不符合第一條:男超過25歲、女超過23歲的未婚人員及離異、喪偶人員可作為單人戶申請。 如果符合就可以
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并且共同生活、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寧波市限價房:
(一)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包括在農村工作的教師、醫護人員、農技人員)。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人取得當地(海曙、江東、江北區視為同一地)非農業常住戶口滿3年;
2.申請前12個月(或上年度,下同)家庭人均收入在市或縣(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
(二)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和具有技師職業資格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勞動部門頒發的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人事部門頒發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2.近5年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累計滿36個月;
3.申請前12個月家庭人均收入在市或縣(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
(三)外來務工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國家、本省、本市及本市縣(市)區級黨委、政府或國家、本省、本市有關部門、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外來務工人員,或者根據《寧波市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戶籍登記管理辦法》(甬政辦發〔2009〕192號)規定原屬于優秀外來務工人員、現已取得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
2.具有國家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外來務工人員。
本辦法所稱的外來務工人員是指與本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但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
(四)引進人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引進落戶的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才。
2.引進落戶的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在本市工作滿3年且非機關、事業編制的人才。
(五)當地政府確定的其他家庭。
在符合上述條件的同時,上述家庭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在當地轄區范圍內無住房或所擁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軍產、宗教產住房)的建筑面積低于戶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自有住房在5年內轉讓的應當計算在內)。市區范圍內住房應合并計算。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單身人士,可以單獨申請購買限價房,但屬于第(一)、(二)類對象的,年齡需在28周歲以上。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家庭只能購買一套限價房。已購買過低收入家庭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房等住房的,不得再申請購買限價房。
在以上辦法規定的對象范圍內,各地可遵循分步解決、困難優先的原則,分批次或分年度確定當地限價房供應對象的具體范圍或確定優先購買限價房的對象,也可以在本辦法規定的對象基礎上逐步擴大供應范圍。其中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應基本保持一致,具體由市建委與三區區政府協調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