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肢剪力墻、短肢剪力墻結構及其設計要點 1、短肢剪力墻的定義 高規7.1.8規定,短肢剪力墻是指截面厚度不大于300mm、各肢截面高度與厚度之比的最大值大于4但不大于8的剪力墻。以下幾種情況不屬于短肢剪力墻:
聯肢剪力墻是一種新型連梁,沿豎向開有一列或多列較大的洞口,可以簡化為若干個單肢剪力墻或墻肢與一系列連梁聯結起來組成。受力特點:連梁對墻肢有一定的約束作用,墻肢局部彎矩較大,整個截面正應力已不再呈直線分布。而實體剪力墻實體
壓墻筋是設計在剪力墻頂部或底部有構造鋼筋的時候輸入這項鋼筋,剪力墻的壓墻筋是剪力墻水平方向附加的鋼筋,長度計算公式同水平筋公式計算。 一般多用于剪力墻上既無LL又無AL情況下需設置壓墻筋。 規范規定,≥120厚的墻體
墻的水平截面的高hw(墻肢長),水平截面的寬bw(墻厚)。當3<hw/bw<5時謂之獨立小墻肢;5≦hw/bw≦8 時謂之短肢墻;hw/bw>8時謂之中、長肢墻。 翼墻就是T形截面的墻,該處必設墻柱,叫翼墻,是剪力墻的邊
(1)《高規》規定短肢剪力墻是指截面厚度不大于300mm、各肢橫截面高度與厚度之比的最大值大于4但不大于8的剪力墻。 (2)高層建筑結構不應采用全部短肢剪力墻的剪力墻結構; (3)短肢剪力墻較多時,應布置筒體(或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