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應急照明燈安裝規范
常見的雙頭消防應急照明燈,一般安裝于疏散通道大門出口的門框上方,走廊、安全出口走道的墻壁上,距離地面約2米以上的高度;大型的電子市場、購物中心等場所,雙頭應急燈有直接壁掛安裝于立柱上面的。
消防應急燈的安裝位置以不被物體撞擊,遮擋為好;安裝過高,會影響停電應急時光照亮度的光效作用,及對應急燈具進行檢修、調試的不便;
雙頭消防應急照明燈的按照高度以2.2米左右即可;也要根據使用場所的實際情況而定,當使用場所的空間較大,應急燈具的使用密度增加的情況下,可以適當的對安裝高度進行調整;前提條件必須滿足消防檢查驗收部門的相關規定;
二、消防應急安全出口指示燈的安裝規范
消防應急出口燈可分為安全出口標志燈和疏散通道指示標志燈。
安全出口標志燈的安裝位置通常在建筑物內通往室外的正常出口和應急通道的出口處。多層和高層建筑各樓層通往樓梯間和消防電梯前室的門口;大面積的廳堂、場、館通向疏散通道和通往前廳、側廳、樓梯間的出口;
安全出口燈一般安裝于出口門框的上方,如果門框太高時,可安裝于門框的側口位置;為防止火災發生時產生的煙霧影響視覺,其安裝高度以2.2-2.5米為宜;
消防安全指示燈的安裝位置通常是在公共建筑物內的安全疏散通道,方便人員疏散時,無論從哪個位置都能夠找到正確的緊急逃生出口,消防應急疏散通道或安全緊急出口通道安裝的應急疏散指示燈間距不應大于20米。
安全出口指示燈的正面畫面部分應盡量與安全疏散通道保持垂直角度。
應急照明燈安裝高度一般為2.3m,修建規范僅劃定了安裝應急照明的場合的照度作出了劃定,即非特殊場合不小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自備發機電房等的照度應滿足正常照明照度要求。
應急照正確方向一般貼頂安裝,規范對于其安裝間距無明確劃定,現實安裝中,走道內一般按二十米間距安裝,大空間中的安裝,以保持持續視物感覺成效為好。
應急照明燈的電源除正常電源外,另有一路電源供電或由蓄電池柜供電或選用自帶電源型應急燈具。
應急照明在正常電源斷電后,電源轉換時間為:疏散照明≤15S;備用照明≤15S;安全照明≤0.5S。
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標志燈和疏散標志燈組成。安全出口標志燈距地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裝在疏散出口和樓梯口里側上方。
疏散標志燈安裝在安全出口的頂部、樓梯間、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應安裝在1m以下的墻面上。疏散通道上的標志燈間距不大于20m。
疏散標志燈的設置,不影響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圍設置容易混同疏散標志燈的其他標志牌等。
應急照明燈具,運行中溫度大于60℃的燈具,當靠近可燃物時,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措施。
應急照明線路在每個防火分區有獨立的應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區的線路有防火隔堵措施。
疏散照明線路采用耐火電線、電纜,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燒體內穿剛性導管暗敷,暗敷保護層厚度不小于30mm。電線采用額定電壓不低于750V的銅芯絕緣電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