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防水等級和設防要求應符合:1,Ⅰ級,特別重要或對防水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建筑,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25年,防水層選用材料宜選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金屬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細石混凝土等材料,設防要求三道或三道以上防水設防;2、Ⅱ級重要的建筑和高層建筑,防水合理使用年限15年,防水層選用材料宜選用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屬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涂料、細石混凝土、平瓦、油氈瓦等材料 ,設防要求二道防水設防;3、Ⅲ級一般的建筑,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10年,防水層選用材料宜選用三氈四油瀝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屬板材、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涂料、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細石混凝土、平瓦、油氈瓦等材料;4、Ⅳ級非永久性建筑,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5年,防水層選用材料可選用二氈三油瀝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涂料等材料,設防要求一道防水設防。
屋面工程隱蔽驗收記錄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 卷材、涂膜防水層的基層。
2 密封防水處理部位。
3 天溝、檐溝、泛水和變形縫等細部做法。
4 卷材、涂膜防水層的搭接寬度和附加層。
5 剛性保護層與卷材、涂膜防水層之間設置的隔離層。
條文說明: 隱蔽工程為后續的工序或分項工程覆蓋、包裹、遮擋的前一分項工程。例 如防水層的基層,密封防水處理部位,天溝、檐溝、泛水和變形縫等細部構造, 應經過檢查符合質量標準后方可進行隱蔽,避免因質量問題造成滲漏或不易修 復而直接影響防水效果。 10.0.4 屋面工程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防水層不得有滲漏或積水現象。 2 使用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和質量標準的規定。 3 找平層表面應平整,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現象。 4 保溫層的厚度、含水率和表觀密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5 天溝、檐溝、泛水和變形縫等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 6 卷材鋪貼方法和搭接順序應符合設計要求,搭接寬度正確,接縫嚴密, 不得有皺折、鼓泡和翹邊現象。 7 涂膜防水層的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涂層無裂紋、皺折、流淌、鼓泡 和露胎體現象。 8 剛性防水層表面應平整、壓光,不起砂,不起皮,不開裂。分格縫應平 直,位置正確。 9 嵌縫密封材料應與兩側基層粘牢,密封部位光滑、平直,不得有開裂、 鼓泡、下塌現象。 10 平瓦屋面的基層應平整、牢固,瓦片排列整齊、平直,搭接合理,接 縫嚴密,不得有殘缺瓦片。 條文說明: 本條規定找平層、保溫層、防水層、密封材料嵌縫等分項工程施工質量的 基本要求,主要用于分部工程驗收時必須進行的觀感質量驗收。工程的觀感質 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并應共同確認。 10.0.5 檢查屋面有無滲漏、積水和排水系統是否暢通,應在雨后或持續淋水 2h后進行。有可能作蓄水檢驗的屋面,其蓄水時間不應少于24h。
1,Ⅰ級,特別重要或對防水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建筑,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25年,防水層選用材料宜選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金屬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細石混凝土等材料,設防要求三道或三道以上防水設防;
2、Ⅱ級重要的建筑和高層建筑,防水合理使用年限15年,防水層選用材料宜選用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屬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涂料、細石混凝土、平瓦、油氈瓦等材料 ??,設防要求二道防水設防;
3、Ⅲ級一般的建筑,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10年,防水層選用材料宜選用三氈四油瀝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屬板材、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涂料、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細石混凝土、平瓦、油氈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