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余額證明辦理方法;
直接去你貸款的銀行開就好了,帶著身份證,說明用途,很好辦理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離休、退休的;
(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或調離本市的;
(五)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下列憑證:
(一)職工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私產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及復印件,辦理時限在《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日期起一年內;
職工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購銷合同》及復印件、購房發票及復印件。
辦理時限以購房發票上載明的日期起一年內。
(二)職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區、縣級及以上土地、規劃、建設部門批準或頒發的土地使用證或用地許可證、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大修住房施工合同等文件及復印件。辦理時限以最近取得的文件載明的日期起一年內。
(三)職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及復印件,區、縣級及以上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及復印件,區、縣級及以上規劃部門批準的文件及復印件。辦理時限以最近取得的文件載明的日期起一年內。
第十四條 職工離休、退休的,提供離、退休證及復印件。
第十五條 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及復印件。
第十六條 職工出境定居的提供戶口證明及復印件;調離本市的提供調令及戶口遷移證。
第十七條 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須正常還款一年以上,提供住房貸款合同、借據、償還住房貸款憑證及復印件。辦理時限在償還住房貸款本息之日起三個月內。
第十八條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及復印件、公證部門對該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出具的公證書及復印件。
辦理時間: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
必備資料
購買自住住房
(年度內可取又可貸)
建造(翻建)
或大修自住住房
(施工中)
離休、退休
出境安居
或調離本行政區
終止勞動關系
兩年未再就業
償還購房貸款
(還款期內每年一次)
房租超出
家庭工資收入15% 繼承或受遺贈人
公積金的提取
1.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2.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期房:備案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
現房:購房合同、不動產發票、房屋所有權證、契稅發票。
二手房:房屋買賣協議、房屋所有權證、契稅發票。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a.國有土地使用證;b.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c.施工許可證。
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縣以上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危房鑒定書。
離休、退休證。
出境安居:安居簽證證明。
調離本行政區:調令和戶口遷移證明。
終止勞動關系的文書,民營企業(含外資企業)單位開具的辭退證明。
改制的單位原則要求接管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統一辦理提取。
住房公積金貸款請到信貸業務處簽訂《委托劃款協議》。
期房購房合同(現房、二手房契稅發票)、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當年償還貸款明細(存折)。
夫妻雙方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年收入證明。
公房管理部門出具的月租金憑證或經房產部門鑒證的住房租賃合同。
原繳存人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手續;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
提取人的書面報告和原繳存人單位的意見或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