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從監理的日常工作內容出發,綜合編寫了56篇建筑工程常用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或方案,分為施工準備、地基與基礎工程、主體工程等10個部分。各分部分項工程中均包括施工準備階段的材料檢驗、作業條件,施工過程中的施工工藝操作要求、安全管理,施工完成后的專項檢測、檢驗批驗收、成品保護等方面的內容,全面、詳細地反映了分部分項工程管理的全過程。各監理細則按工程施工過程的先后順序、工程管理的工作習慣編寫,方便工程技術管理人員應用。且每個細則的文后均列出了現行相關的規范、標準名錄,可便于工程技術管理人員工作時對照應用及修改更新。
《建筑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從監理的日常工作內容出發,綜合編寫了56篇建筑工程常用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或方案,分為施工準備、地基與基礎工程、主體工程等10個部分。各分部分項工程中均包括施工準備階段的材料檢驗、作業條件,施工過程中的施工工藝操作要求、安全管理,施工完成后的專項檢測、檢驗批驗收、成品保護等方面的內容,全面、詳細地反映了分部分項工程管理的全過程。各監理細則按工程施工過程的先后順序、工程管理的工作習慣編寫,方便工程技術管理人員應用。且每個細則的文后均列出了現行相關的規范、標準名錄,可便于工程技術管理人員工作時對照應用及修改更新。
《建筑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書后配有光盤,光盤中收錄了共99篇監理細則,方便廣大讀者攜帶或應用。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監理實施細則
一、監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子建筑(施工)部分第九篇施工安全部分;
4、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的相關規范、規定、法規及相關政策和批文;
6、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簽訂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或協議;
7、安全監理合同(或協議);
8、建設單位提供的有效的施工圖紙設計文件;
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10、本工程的地質勘察資料;
11、本施工工地原有的內外地下管線圖紙及有關資料;
12、對周邊地段可能產生安全事故及有安全影響的周圍環境的相關資料;
13、有關安全檢測、監測、試驗報告等有關資料;
14、本公司《安全監理作業指導書》;
15、經相關單位審批通過的施工單位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相關安全技術措施。
二、施工安全監理工作內容
1、施工準備階段安全監理工作內容:
1)協助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簽訂工程項目施工安全協議及文明協議書;
2)審查專業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資質;
3)審查承包單位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
4)審查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規章制度、安全生產目標;
5)督促承包單位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督促承包單位檢查分包企業的安全制度;
6)審查承包單位特殊工種(大型機械設備操作工、電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等)有關操作人員及指揮人員的資格證書、安全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7)審核承包單位編制的高危作業安全施工及應急搶險方案;
8)督促承包單位做好逐級安全交底工作;
9)督促承包單位按有關規定搭設安全生產設施和做好使用前的驗收工作。
2、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理工作內容:
1)檢查施工現場完成“安全第一、予防為主”方針的宣傳布置工作;
2)督促承包單位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3)對施工過程中的高危作業等進行巡視檢查;
4)督促承包單位做好施工安全的自檢落實;
5)檢查施工現場三保(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的使用落實情況;
6)檢查施工現場四口(樓梯口、電梯口、予留洞口、通道口)及基坑邊沿的安全防護措施及警示標志的落實情況;
7)檢查施工現場二牌(文明施工掛牌,無重大傷亡事故累計天數掛牌)的落實情況;
8)檢查施工現場七圖(總體布置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網絡圖,電氣線路平面布置圖,地下管網分布圖,施工臨時通道、排水走向圖,消防器材布置圖,工程進度計劃網絡圖)的落實情況;
9)監督施工現場所有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做好嚴禁酒后上班、有危險地段嚴禁吸煙工作;
10)監督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器材布置是否到位,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11)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場地布置,物料堆放、安全標志,活完物清,環境整潔,飲食衛生等文明施工的落實情況;
12)嚴格檢查和制止施工現場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情況發生;
13)及時檢查夏季、冬季、臺風、雨季等特殊情況下的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情況。
3、重點專業安全監理檢查內容:
1)基坑支護施工監督檢查;
2)高空作業施工監督檢查;
3)各種施工機械、設備的合格驗證、上崗操作、裝、運行、拆的安全監督檢查;
4)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的監督檢查;
5)腳手架施工,拆卸的監督檢查;
6)其他特殊施工工序的安全監督檢查;
三、安全監理方法
1、嚴格要求承包單位按有關安全法規、規定、方針、政策進行施工;
2、嚴格要求承包單位按有關安全生產設計要求、規定進行施工;
3、檢查承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體系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檢查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5、加強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材料、設備等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查驗收;
6、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7、及時簽證監測、檢測資料,結合施工現場情況及時通報施工單位采取安全措施,確保安全施工;
8、發現安全事故苗子和安全隱患及時提出,要求承包單位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保證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四、安全監理措施
1、對本工程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注明需旁站的部位和工序。
2、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巡視、旁站、跟蹤檢查,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情況及時通報,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改正,直至停工整頓,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3、對違反有關建筑施工強制性標準規定及施工安全操作規定的經指正不能馬上改正的則及時發出書面通知,責令施工單位及時改正,防止并制止建設行為中的冒險性和隨意性,確保施工現場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加強會議和施工現場的安全協調工作,抓好承包單位的安全組織對安全管理到位的檢查,會上,會下及時通報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的有關情況,統一認識,嚴格按有關規定及時改正;
5、對可能產生安全事故的重點工序、部位重點進行專項檢查,做好記錄,及時通報。
6、發現嚴重違規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及時要求承包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五、安全監理程序
1、開工前,承包單位必須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安全、文明協議,及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承包單位的安全組織管理體系、安全規章制度等相關安全管理資料;
2、建立報審制度,關鍵部位及關鍵施工工序施工前應及時向監理機構報審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
3、要求承包單位在施工前的現場布置必須滿足安全施工的一切要求;
4、要求特殊工種的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所有施工設備、機械、建筑材料嚴格按有關要求進場驗證;
6、根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監理細則內容跟蹤加強現場安全檢查;
7、開好各種安全管理、現場施工安全的協調會議,統一認識,解決問題;
8、參照國家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資料管理和表式要求編制安全管理資料;
9、在監理日記中記錄當天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安全監理的工作情況,記錄發現和處理的安全施工問題;
10、編寫安全監理月報和專題報告,對當月的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和安全監理工作做出評述,報建設單位和安全監督部門;
11、編寫安全監理總結報告;
12、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