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按照相關規定,市民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住宅類),仍可申請公積金貸款。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如職工申請公積金組合貸款的,需同時符合商業銀行的信貸政策,首付比例不低于商業銀行規定的首付比例。
為讓更多職工享受到住房公積金的優惠政策,煙臺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放寬提取條件。一是將購買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購房人和提取人范圍,由原規定的職工本人及配偶,調整為職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二是在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中,取消首次提取在正常還貸12月后辦理的限制,調整為首次提取在貸款發放后即可辦理。
目前,煙臺確定了符合13類情況的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具體來說包括: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租住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無房戶租賃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離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戶籍遷出本市或非本市戶籍,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離開本市的;異地求學的;失業2年以上的。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放寬貸款條件連續繳存半年即可申請
住建部等三部門日前下發《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文件后,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積極研究貫徹落實措施,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征求到的群眾意見建議,響應市民百姓的訴求,推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購房的新舉措。
一是將借款申請人繳存條件由原規定的連續繳交住房公積金滿1年、累計間斷不超過3個月,調整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之月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二是對曾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煙臺和前繳存地累計繳交中斷未超過3個月的,繳存時間可合并計算;三是對擁有煙臺市戶籍但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煙臺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可向煙臺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首套房認定政策不變公積金貸款額度放寬
目前煙臺多數銀行實行“認貸不認房”,首套房還清貸款再買房貸款仍可算作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新政對首套房如何認定呢?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在首套房認定方面,公積金還沒有做出政策調整,對于市民購買二套房,依然執行2010年三部門共同發布的文件要求,執行二套房貸首付60%,利率上浮10%的政策。
煙臺公積金新政的一大亮點,就是只需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期限縮短了一半,對于一些需要購房的年輕人來說是個利好,但也有不少市民擔心,縮短了一半的繳存期限是否會影響貸款額度?對此,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稱,由于目前煙臺市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只和夫妻雙方的公積金繳存基數、借款申請人最長貸款年限和家庭月實際收入掛鉤,與個人的公積金繳存余額無關,所以不會影響到市民可申請到的貸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