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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公積金提取額度最高
1、 可全額提取
(1)離休、退休;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戶口遷出濟南行政區域或者出境定居;
(4)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2、可部分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城鎮自住住房;
(2)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3)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
注:1、可部分提取的:在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時,不足部分可以同時支取其配偶和同戶籍直系親屬(本人父母和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支取金額為百元的整數倍。
2、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超出家庭收入12%以上部分的租金可以用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支取金額不得超過該家庭當年實際交納的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12%的部分。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的,可以每年支取一次職工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支取金額不得超過該家庭當年實際交納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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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建行提取,但是需要先在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通過。公積金管理中心在經十路和歷山路路口往東50米,路北。
去時需要持房產證、購房發票和單位蓋章的提取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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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在網上提取不了,但是可以在網上預約辦理;
一、在住房公積金的官網可以查詢,辦理;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帶上身份證、社保卡、公積金卡等去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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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相關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濟南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提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委托其他人代辦提取的,須出具提取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提取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除上述材料外,根據具體提取條件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無本市自有住房,且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15%的,應提供的證明材料:證明共同居住家庭成員關系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原件(家庭成員無收入的需提供所在街道辦事處或社區的有關證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業費的,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物業服務費發票等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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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濟南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提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提取證明材料中沒有記載提取申請人姓名的須再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
3、取得《外國人永久居住證》的以《外國人永久居住證》作為有效身份證件。
4、委托其他人代辦提取的,須出具提取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提取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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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積金的余額, 避免太少了還去取, 等于也拜忙活了。 住房公積金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網上查詢的。
2.如果是因為辭職原因提取住房公積金, 可以去公司的財務去領取申請表。 如果辭職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請表。如果不知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的可以使用百度地圖搜索。
3.兩份證明是需要公司蓋章的, 一份申請表和離職證明!!里面內容不會填寫的可以咨詢公司人事部的, 或者是空著 。 住房公積金里面的工作人員會教你怎么填寫。
4.然后準備好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復印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會有。可以免費復印。 然后就是銀行卡。 看看自己的住房公積金是使用的哪里的銀行卡。
5.準備好申請資料之后, 在住房公積金里面排隊等候辦理。第一步是核實,第二步是提交申請的資料。 第三步就是把提取的資料給銀行, 銀行都會在管理中心有設置辦公點。 每一步都會通知你在幾號窗口辦理。 按照他們的提示來辦理就好。
6.最后一步把資料提交給銀行之后會通知你說第二天到賬。 整個提取流程就搞定啦。第二天就可以去ATM查看一下有沒有到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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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公積金政策都不一樣,你上網搜索一下當地的公積金提取辦法,就知道了。基本上都有個十來條的提取辦法吧。以下是濟南市的公積金提取辦法,供你參考。
濟南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符合《濟南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規定的提取條件,具體條件如下: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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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公積金提取地址:濟南 歷下區 ,濟南住房公積金行政審批服務分大廳附近的公交站:
山師東路南段、文化東路西口、千佛山路北口、千佛山醫院南門(省血液中心)、文化西路東口、歷山路南口、千佛山東二路、千佛山風景區、科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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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公積金提取資料需;
省直單位職工償還貸款提取公積金須提供以下憑證(原件和復印件)在還清貸款前,可每年提取1次(提取時間間隔12個月),支取上一年已還款本息額:一、提取人身份證;二、公證過的自住住房借款合同(在省直公積金貸款的不提供);三、借款銀行出具已還貸款本息額或已還貸款本息清單及現時貸款余額(在省直公積金貸款的不提供);四、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本;五、如房屋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共有產權證或房產證;六、《省直單位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審批表》(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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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按下列程序辦理: 2、完整、準確地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單位核實有關證件后,加蓋單位預留印鑒(暫存職工除外)。 3、單位專辦人員持《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及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有關證件到管理中心辦事處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處審核后,為職工辦理劃轉或存折手續。 5、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原則上由本人辦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還需出示代理人身份證件、證明代理人與提取人關系的結婚證、戶口簿等文件及其復印件。 6、職工本人或配偶因身體狀況、出境定居等原因本人或配偶確不能辦理提取的,經辦人員需提供經本人簽字授權的授權委托書方可辦理。 7、因公外派人員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按撫住房綜字[2009]第11號文件執行。 (二)提取監督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制符合條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 2、單位不為符合條件職工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憑相關材料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經管理中心核實后辦理。 3、職工有權對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中有關單位和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經查屬實的,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4、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或提供虛假證明套取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依據法律程序進行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同時追回提取的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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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咨詢自己單位,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這是常見的情況之一,并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國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6、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8、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2、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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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進你所在地的公積金中心網站,輸入你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就可以查了。一般情況下地市一級的公積金中心都有,如果沒有,你就憑身份證去公積金中心查詢。
(一) 購房支取公積金
1.支取條件:
a)購房,自簽訂購房合同起,一年之內可以提取公積金一次(現金);
b)超過一年,只能辦理還貸支取,不能提現,只能轉帳至還貸賬戶。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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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離職公積金提取需要材料:
1.離職證明
2.身份證
3.戶口本
有社保卡的還要帶上社保卡,沒有就算了
帶上以上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去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會根據你提供的材料給你出具一份提取申請單,你拿著提取申請單到銀行去取就好了
取完以后,你的賬戶就會注銷了,以后在這個城市工作就比較困難了,所以要慎重,還想在這個城市工作的話就不要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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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濟南提取公積金新政策:公積金提取條件放寬連續繳納3個月可提取租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條件: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3、租賃本市住房自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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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提取公積金所需條件:
(一)申請人在本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二)申請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三)申請人及配偶目前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等約定提取委托;
(四)申請人及配偶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賃費用;
(五)申請人及配偶的租賃行為應符合本市房屋租賃相關規定。
二、個人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
申請人應持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辦理提取申請手續:
1、申請人的身份證件;
2、已婚申請人的結婚證、戶口簿等婚姻關系證明;
3、申請人名下的本市銀行借記卡;
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申請表(個人版)》;
5、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還應提供:
(1)原廉租住房:房屋租賃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還應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協議)、租金繳納證明;
(2)原公共租賃住房:上海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已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的稅控發票;
6、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還應提供填妥的《房屋狀況信息查詢申請表》(見附件三)或有效的無房證明。
三、個人提取公積金流程。
申請人符合提取條件的,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1、申請人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區、縣管理部(以下簡稱區、縣管理部)提出申請,并按規定提供相關申請資料;參加自愿繳存的申請人向其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區、縣管理部提出申請,并按規定提供相關申請資料。
2、申請人提供申請資料齊全的,區、縣管理部應按規定對申請人住房持有狀況進行核定。區、縣管理部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住房持有狀況進行核定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內),根據系統審核結果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如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資料有疑義的,可要求申請人進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證明資料。
3、申請人的提取申請經審核通過的:
(1)每月上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筆提取資金在當月月末前自動從申請人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申請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銀行借記卡賬戶內;每月下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筆提取資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動轉入申請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銀行借記卡賬戶內。在申請人申請提取時間段(該時間段最長為一年)內,每三個月由市公積金中心自動審核通過后,三個月的申請提取資金在當月月末前自動轉入申請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銀行借記卡賬戶內。
(2)提取轉賬發起時,如遇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不足的,提取轉賬中止,次月區、縣管理部通過系統自動發起補充提取。補充提取成功的,提取轉賬正常進行;余額仍然不足的,次月區、縣管理部再次通過系統自動發起補充提取。再次補充提取余額仍然不足的,提取轉賬終止。申請人如仍需辦理提取手續的,應重新向區、縣管理部提出申請。
(3)發生以下情況的提取轉賬終止:
申請時間段結束后申請人未再向區、縣管理部提出提取申請的;
申請人不再符合提取條件的;
申請人連續兩次補充提取失敗的。
4、申請人的提取申請審核不通過的,區、縣管理部應告知申請人審核不通過的理由。申請人對房產信息查詢結果有異議的,應向區、縣管理部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材料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申請人應自行提供有效的無房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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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后,符合提取條件的,填寫《濟南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加蓋單位公章,由單位經辦人或提取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公積金中心辦理審批手續。對符合提取條件的公積金中心當即審批,對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資料需要調查核實的,公積金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2、公積金中心審批通過后,提取人持《濟南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和公積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支款憑證》到繳存銀行辦理提取支付手續。
3、職工住房公積金已轉入公積金中心托管戶封存的,可由本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直接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
4、長清、章丘、平陰、濟陽、商河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憑規定的申報材料先到當地繳存銀行進行初審后,再由銀行將初審材料交公積金中心復核審批,審批通過的,銀行辦理提取支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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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離職一個月后,單位把最后一個月的公積金給你繳清了,就可以去取了,沒有時間限制
一般可以取到70%左右,當天辦理完畢,7天后錢到銀行卡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中儲存余額的,應當憑單位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去管理中心辦理 。
(一)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或房屋委托代管單位出具證明,以證明其自住房的確需要大修;
(二)到房屋修繕公司開具修繕預算證明,以確定所需費用;
(三)借款人持上述證明、個人貸款申請、單位擔保證明、借款人經濟收入證明等到主管部門申辦貸款;
(四)主管部門對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審批意見,確定貸款額度、償還期限和償還方式;
(五)經過銀行辦理有關手續。
有時間限制,有的地區規定是簽完購房合同一年之內,有的是半年,全國各地不是一定統一的。一般提取公積金在買房結束后1年內,有的地方是以產權證上辦理的時間為準,有的地方是以開出的正式發票為準.以上的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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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建行提取,但是需要先在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通過。公積金管理中心在經十路和歷山路路口往東50米,路北。去時需要持房產證、購房發票和單位蓋章的提取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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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公積金提取政策: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申請提取公積金。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8、戶口遷出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繳存余額的;11、管委會依據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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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城鎮自住住房;
(二)離休、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四)失業或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兩年以上,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
(五)戶口遷出濟南行政區域或者出境定居;
(六)償還個人購房貸款本息;
(七)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
(八)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支付當年的物業服務費。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