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避雷器安裝前應檢查避雷器有無在運輸中造成瓷套破損。(2)瓷套與法蘭連接處是否緊密、牢固。(3)法蘭接觸面是否清潔,無氧化物和其他雜物。(4)對于高電壓等級的避雷器(座式)應由技術員現(xiàn)場考察,如安裝地點是否具備安裝條件、中心線及高度是否符合要求、底座是否平穩(wěn)和垂直、預留孔是否合適、預埋螺栓是否恰當?shù)取?/div>
總的來說,要從防直擊雷和感應雷兩方面做起,直擊雷一般是在攝像機桿上采用帶避雷針的立桿,機房建筑要有防直擊雷措施;感應雷就需要在攝像機端加裝攝像機防雷器,一般用二合一、三合一防雷器,在機房端加裝電源防雷器。
甲方:______縣氣象局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更好地保證建筑物防雷工程部分符合技術規(guī)范,杜絕因防雷設施不合格而返工的現(xiàn)象,根據(jù)《重慶市雷電災害防御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約定如下: 一、甲方負責對乙方________項目進行防雷工程部分施工圖設計審核和現(xiàn)場施工監(jiān)審。 二、施工圖設計審核需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施工圖應有防雷設計平面圖及相應說明),并填寫申請表。甲方在乙方資料完備的情況下,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提出審查意見,符合要求的發(fā)給審核證書。 三、現(xiàn)場施工監(jiān)審應分別在安裝接地體和焊接引下線、安裝接閃器時由乙方電話聯(lián)系乙方到施工工地進行實地指導和分段測試,并填入相應報告表。此表是防雷工程驗收的重要依據(jù)。預計施工監(jiān)審時間為:________ 。 四、根據(jù)重慶市物價局文件(渝價[2001]402號)規(guī)定,乙方應繳納: 1.圖紙設計審核費________元。(工程預算的________‰) 2.施工監(jiān)審費________元。(每次________元) 兩項費用總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 拾________元)。 五、甲方有責任對乙方提出的要求及時進行辦理;乙方有義務提供準確的資料,及時聯(lián)系甲方,對甲方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 六、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如有違反,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重慶市防御雷電災害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A:蘭電防雷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郫縣北大街47
B:中光電子防雷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區(qū)一環(huán)路南二段20號
以上是四川防雷工程施工公司工程質量最高的兩家,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防雷接地施工方案
1 工程概況
本工程接地極利用基礎梁內鋼筋,每根梁內兩根大于φ16主筋通長焊接,焊接長度大于10cm;室外預留100×100×10鋼板作為輔助接地極用,埋深為室外地坪下1.2米;變配電室、弱電室內預留100×100×10鋼板,距室內地平0.5米;避雷引上線利用柱內筋兩根大于φ16引上;接地電阻要求小于1歐姆;測試點預留距地0.5米,測試點位置如下:19-B、19-R、21-B、21-R。
2 防雷接地
施工順序
材料準備→材料驗收→基礎接地體焊接→柱內主筋焊接→各層鋼筋焊接→屋面避雷網(wǎng)(針)焊接→接地電阻測試→移交
2.1 材料要求
工程防雷引上、引下線搭接及直螺紋跨接鋼筋均利用土建施工的下腳料,鋼筋的檢驗隨土建的鋼筋檢驗;防雷網(wǎng)支持件扁鐵(鋼筋)的鍍鋅層應均勻,無明顯機械損傷,焊條等應有合格證。
2.2 操作工藝
工藝流程:施工準備——支持件預埋——避雷帶焊接——測試。
2.3 操作要求
本工程利用基礎梁和柱內主筋連接成一個完整的接地極,接地電阻小于1Ω。利用梁內、柱內主筋作為引上和引下線,每梁、柱2根大于φ16,梁內主筋、柱內主筋連接采用直螺紋,柱內主筋在直螺紋連接處采用φ18鋼筋上下跨焊;梁與柱交接處采用φ18鋼筋焊接,并且上端與屋面避雷網(wǎng)焊接;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時派專人負責防雷接地的施工,以免后續(xù)施工上、下層接地鋼筋不是同一根鋼筋,造成接地級起不到應有作用。施工前對柱、梁內焊接鋼筋做出規(guī)定,在基礎梁上利用兩邊的兩根鋼筋作接地體,引上、引下線在圓弧部位利用柱內外側兩根鋼筋,其它部位利用柱內北側兩邊的鋼筋作引上、引下線,并做好記錄(位置見附圖一),施工時用紅油漆進行標識。
梁內主筋、柱內主筋連接采用直螺紋,作為接地極的兩根鋼筋,柱內主筋在直螺紋連接處采用φ18鋼筋上下跨焊;梁與柱交接處采用φ18鋼筋焊接,搭接焊長度雙面焊不應小于100mm,單面焊不應小于200 mm。直螺紋搭接焊形狀(見附圖二),梁交叉的處鋼筋搭接(見附圖三),結構層梁水平筋與引下線柱鋼筋焊接按設計要求的位置焊接,聯(lián)接形式(見附圖四)。
室內預留外接輔助接地極的位置在A-20、B-23、D-20、D-23;室外預留外接輔助接地極的位置在B-19、B-21、R-19、R-21。聯(lián)接方法見(附圖五)。
強電、弱電預埋套管及入口處采用鋼板聯(lián)接,具體做法(見附圖六)。
避雷網(wǎng)采用φ12鍍鋅圓鋼,避雷網(wǎng)及其支持件安裝應位置準確,固定牢靠,防腐、規(guī)格尺寸和彎曲半徑正確,支持件間距均勻,間距為1米。并做好記錄。防雷及接地裝置工程應配合土建施工同時進行,互相配合,做好成品保護工作,隱蔽工程覆蓋前及時會同質量員、監(jiān)理、甲方做好中間檢查驗收。
接地電阻測量:使用接地電阻測試儀(接地搖表)測量。測量前將被測接地體從斷開點斷開,接好測試線,選用ZC-8型。在距離接地線體20m和40m處打入根50cm長測釬,三點要成一直線,將測試線接好,接線一定要正確。調整表上的機械調零旋鈕,使檢流計指針指在中心線0位上。選擇適當?shù)谋堵剩话惴秩龣n:×0.1,×1,×10檔.輕搖搖把,看指針偏轉情況,調整測量標度盤,使指針接近0位,以120r/min的速度搖搖把,調節(jié)標度盤使指針穩(wěn)定在0位,標度盤讀數(shù)乘上倍率就是被測電阻值。接地電阻實測不大于1歐。
3 質量保證措施
施工時派專人進行避雷搭接焊工作,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焊接應牢固,不得有夾渣、咬肉、裂紋、虛焊、氣孔等缺陷。
施工前對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技術、安全交底。
施工時質檢員跟蹤檢查,以保證施工進度要求。
1、防雷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判斷評定考核制度。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應逐項檢查并填寫本規(guī)范附錄A表A.0.1。
2、施工人員、資質和計量器具應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中的各工種技工、技術人員均應具備相應的資格,并應持證上崗。
(2)施工單位應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
(3)在安裝和調試中使用的各種計量器具,應經(jīng)法定計量認證機構檢定合格,并應在檢定合格有效期內使用。
3、防雷工程采用的主要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進場檢驗結論應有記錄,并應在確認符合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后再在施工中應用。對依法定程序批準進入市場的新設備、器具和材料進場驗收,供應商尚應提供安裝、使用、維修和試驗要求等技術文件。對進口設備、器具和材料進場驗收,供應商尚應提供商檢(或國內檢測機構)證明和中文的質量合格證明文件,規(guī)格、型號、性能檢驗報告,以及中文的安裝、使用、維修和試驗要求等技術文件。當對防雷工程采用的主要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存在異議時,應由法定檢測機構的試驗室進行抽樣檢測,并應出具檢測報告。主要防雷裝置的材料、規(guī)格和試驗要求宜符合本規(guī)范附錄B和附錄C的規(guī)定。
4、各工序應按本規(guī)范規(guī)定的工序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應進行檢查。相關各專業(yè)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并應形成記錄,應包括隱蔽工程記錄。未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確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5、除設計要求外,兼做引下線的承力鋼結構構件、混凝土梁、柱內鋼筋與鋼筋的連接,應采用土建施工的綁扎法或螺絲扣的機械連接,嚴禁熱加工連接。
你好,《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guī)范 實話指南》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建筑物防雷工程的施工與質量驗收。《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guī)范 實話指南》由葛家君編寫。要由中國建筑工業(yè)出版社出版。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中的第4.3.5條第6款其目的是要求所有箍筋做到電氣通路,采用的方法包括:綁扎、螺絲固定、對焊、搭焊等(這個是采用土建的施工方法其中任何一種都可以,而不是雷規(guī)要求的);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guī)范》中的第3.2.3條的“除設計要求外”是指通過熱加工不會改變金屬材料的的應力和強度,不會對主體結構造、強度成影響。但是一般作為承重的某些金屬構件一旦采用熱加工局部瞬間過熱會造成應力變化造成強度改變,對整個構建甚至建筑是有直接危害的。
所以說不能隨便進行熱加工,得征得設計方的同意才可以施工。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guī)范》是1999年中國建筑工業(yè)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目錄
1 總則2 術語
3 基本規(guī)定
3.1施工現(xiàn)場質量管理
3.2施工質量控制要求
4 接地裝置分項工程
4.1接地裝置安裝
4.2接地裝置安裝工序
5 引下線分項工程
5.1引下線安裝
5.2引下線安裝工序
6 接閃器分項工程
6.1接閃器安裝
6.2接閃器安裝工序
7 電位連接分項工程
7.1等電位連接安裝
7.2等電位連接安裝工序
8 屏蔽分項工程
8.1屏蔽裝置安裝
8.2屏蔽裝置安裝工序
9 綜合布線分項工程
9.1綜合布線安裝
9.2綜合布線安裝工序
10 電涌保護器分項工程
10.1電涌保護器安裝
10.2電涌保護器安裝工序
11 工程質量驗收
11.1一般規(guī)定
11.2防雷工程中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劃分和檢測要求
附錄A 施工現(xiàn)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附錄8 外部防雷裝置和等電位連接導體的材料規(guī)格
附錄C 電涌保護器分類和應提供的信息要求
附錄D 安裝圖
附錄E 質量驗收記錄
1、利用管樁內的主筋為接地體;
2、利用承臺的底筋和插筋為接地體;
3、是采用人工接地體。一般認為,以管樁內的預應力主筋作為接地體,這種做法接地電阻值最低,最穩(wěn)定,成本最低。
4、但在具體的防雷施工實踐中,管樁不宜利用樁主筋作為防雷接地體,否則可能危及到建筑結構安全:一是防雷施工困難,為了有足夠的焊接長度需鑿樁以露出樁筋,但管樁是預應力預制樁,混凝土強度搞,鑿樁施工相當困難,很容易由于操作不當對樁頂造成各種的破壞;二是防雷施工可能危及單樁豎向承載力,管樁的單樁豎向承載力要求很高,任何破壞都可能是致命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資質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資質管理,規(guī)范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及《防雷減災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范圍,包括直擊雷防護工程、感應雷(雷電電磁脈沖)防護工程和綜合防雷工程等的設計、施工。 第三條 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國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資質管理工作。地方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資質管理工作。 第二章 等級與范圍 第四條 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資質實行等級管理制度,資質等級分為丙、乙、甲三級。 第五條 丙級資質單位只能從事以下防雷工程專業(yè)的設計或者施工: (一)《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的第三類防雷建筑物,包括建(構)筑物直擊雷防護工程、整改工程及新增防直擊雷工程項目; (二)可進行的感應雷防護工程項目有:小型計算機網(wǎng)絡、小型程控電話、小型自動控制系統(tǒng),短波、超短波通訊站,小型電視臺,衛(wèi)星電視地球接收站,共用天線、閉路電視、有線電視和家用電器等小型防雷工程項目。 第六條 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以下防雷工程專業(yè)的設計或者施工: (一)《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的第二類、第三類防雷建筑物,包括建(構)筑物直擊雷防護工程,整改工程及新增防直擊雷工程項目; (二)除可進行丙級感應雷防護工程項目外,還可承擔的工程項目有:無線尋呼臺,移動通訊中繼站,中型電視臺,一般雷達站、微波站、導航站,閉路電視監(jiān)控系統(tǒng)、中型自動控制系統(tǒng)、中型程控電話,中型計算機網(wǎng)絡等中型防雷工程項目。 第七條 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以下防雷工程專業(yè)的設計或者施工: (一)《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防雷建筑物,包括建(構)筑物直擊雷防護工程、整改工程及新增防直擊雷工程項目; (二)除可進行乙級感應雷防護工程項目外,還可承擔的工程項目有:大型移動通訊基站,大型電視臺,大型程控電話機,大型計算機網(wǎng)絡、大型自動控制系統(tǒng),機場、大型車站、碼頭,智能大廈及其綜合布線,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國防設施等大型防雷工程項目。 第三章 資質申請 第八條 申請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獨立承擔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的企業(yè)法人,并遵紀守法,社會信譽好; (二)專業(yè)技術人員必須取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考核合格后頒發(fā)的相應資格證書; (三)丙級、乙級、甲級資質單位的高級技術職稱人員分別不得少于1名、2名、3名,中級技術職稱人員分別不得少于3名、4名、5名,并均應具有一定數(shù)量的輔助技術人員;
(四)丙級、乙級、甲級資質單位的企業(yè)注冊資金分別不得少于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 (五)丙級、乙級、甲級資質單位近三年來必須一直從事防雷工程設計或者施工,并分別完成項目總值不少于150萬元、300萬元、600萬元; (六)丙級、乙級、甲級資質單位必須至少分別承擔過一項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上的工程設計或者施工的項目,并均通過驗收和投入使用,運行良好,用戶滿意; (七)已建立一套全面質量保證體系和完善的規(guī)章制度,并能有效的實施; (八)具備固定的辦公場所和相應的設計、施工設備; (九)具有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或者施工規(guī)范、標準化資料和檔案保管設施。 第九條 申請丙、乙級資質的單位,應當向所在的地、市、州、盟氣象主管機構提出正式申請。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應當向所在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正式提出申請。 無地、市、州、盟氣象主管機構的,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提出申請。 第十條 申請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必須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正式申請報告、單位基本情況; (二)《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資質申請表》或者《防雷工程專業(yè)施工資質申請表》; (三)《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和《法人組織代碼證》的復印件; (四)專業(yè)技術人員簡表,其中外聘人員應注明是專職或者兼職及原工作單位等情況,高級、中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必須提供技術職稱和資格證書的復印件; (五)近三年來實際完成的主要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項目表; (六)必須出具至少三個與申請資質級別相當規(guī)模的防雷工程建設單位(用戶)的使用證明; (七)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企業(yè)的質量管理手冊,主要包括組織機構、質量保證體系、技術裝備、管理制度、工程設計或者施工實施細則等; (八)防雷工程質量管理手冊,主要包括工程質量管理基本內容、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工程質量管理評定辦法等; (九)至少有兩個與申請資質等級規(guī)模接近的已建防雷工程的全套技術資料,包括勘察報告、設計方案、合同、設計施工圖紙、施工記錄、預算、決算、驗收報告、用戶意見等。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或者地、市、州、盟氣象主管機構在接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對不具備基本條件的予以退回,對材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通知申請單位予以補充完備。 直接從事產(chǎn)品生產(chǎn)、經(jīng)銷的單位,不得申請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資質。 第四章 資質評審 第十二條 地、市、州、盟氣象主管機構負責組織對申請丙級或者乙級資質的單位進行初審;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組織對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進行初審。 初審單位主要審查申請單位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實、完整,是否符合相應的資質條件。 初審合格的,在《申請表》的“初審意見”欄內簽署初審單位的意見并加蓋公章,于十日內將《申請表》及其他所有的申報材料一同報上一級氣象主管機構評審。初審不合格的,由初審單位提出處理意見退回申請單位。 第十三條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丙、乙級資質申請進行組織評審,評審合格后二十日內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復審,復審合格后,在二十日內頒發(fā)《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資質證》或者《防雷工程專業(yè)施工資質證》。
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對甲級資質申請進行組織評審。評審合格后三十日內頒發(fā)《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資質證》或者《防雷工程專業(yè)施工資質證》。 對評審不合格的,在評審后二十日內由組織評審單位提出處理意見退回原送審單位。 第十四條 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組成資質評審委員會,對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資質進行評審。 資質評審委員會由聘請的5~9名防雷管理和防雷技術專家組成,每屆任期三年。 第十五條 資質評審定期舉行,每年1~2次。 評審委員會評審前,應委托評審委員到申請單位進行現(xiàn)場考核;在評審時,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2/3以上成員同意為通過,并寫出評審意見和簽字后,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或者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審批。 第十六條 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資質證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統(tǒng)一制作和發(fā)放。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對申請丙、乙級資質的單位審批合格后,必須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復審并頒發(fā)資質證后,方可通知申請單位。 第五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七條 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資質證的有效期為三年。在有效期內,應當接受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的年度檢查和其他形式的監(jiān)督管理,年度檢查時間為每年的1月1日~4月30日。 第十八條 受檢單位按規(guī)定時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提交《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資質證》或者《防雷工程專業(yè)施工資質證》、《財務決算年報表》、《企業(yè)年度工作情況總結》等相關材料,包括:企業(yè)年度營業(yè)額、完成的主要工程項目、用戶反映、企業(yè)內部管理及專業(yè)技術人員和主要管理人員的變化情況等。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在審查核實了有關資料后,應當對單位資質年檢做出結論,記錄在《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資質證》或《防雷工程專業(yè)施工資質證》的“年度檢查”欄內。對甲級資質單位年檢結論應當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備案。 年度檢查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種: (一)單位資質條件完全符合所定資質等級標準,且在上一年度未發(fā)生防雷工程質量事故及違法行為的,為“合格”; (二)單位資質條件基本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且在上一年度未發(fā)生防雷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及違法行為的,為“基本合格”; (三)單位資質條件與所定資質差距較大,且在上一年度沒有承接任何工程項目,或者發(fā)生過防雷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及重大違法行為的,為“不合格”。 第十九條 沒有參加資質年度檢查的單位不得繼續(xù)從事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活動。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申請年度檢查的,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書面提示后十五日內仍不申請,視為自動歇業(yè),其資質證失效。 第二十條 在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單位資質年度檢查有兩年不合格的,降低一個資質等級。 第二十一條 新成立的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單位,其資質等級經(jīng)評審后定為丙級,而且為暫定級,有效期為兩年,在資質證上注明。有效期滿后,由原審批單位進行復查,復查合格的,換發(fā)正式資質證;復查不合格的,由原審批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并收回暫定資質證。 第二十二條 從事防雷工程專業(yè)設計、施工并已領取資質證的單位如發(fā)生分立、合并、撤銷的,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三十日內,向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辦理資質證的注銷手續(xù)。需要申請資質證的,應當按有關規(guī)定重新辦理。
規(guī)范是要施工現(xiàn)場配置的工具書,上級部門來檢查時查你的規(guī)范配置是否齊全,所以規(guī)范是要從書店去買來用的,不能用電子版的。 第一部分土建類工程建設國家標準1. 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筑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