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最新婚姻法規定,只要是婚后購房的都屬于雙方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后購房,即便只寫自己的名字,對方也享有!
-
結婚后買房,房產證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這樣兩個人都可以轉戶口,當然也可以只轉一個人的戶口。因為房產證是兩個人的名字,所以不用擔心房產的問題,至于戶口轉不轉你們自己商量就好了。
-
新房產證上如果是一個人的會注明單獨所有,婚后一次性買房也是單獨的,如果貸款即使是寫的一個人的名字,但是還是會有隱形共有人
-
你好,房產證名字的順序一般是沒有講究的,不過要是第一個都是貸款人的名字先的,對產權來說是沒有關系的。兩個人以上的總要有一個在先的,通常兩夫妻的話男的在先,其實先后沒有區別的。希望回答對你有幫助哦。
-
沒有問題,合同是合同,合同生效與否與房產無關。辦理房產證是登記,是公證!而且即使你們開始登記了一個人名字,再改成兩個人名字也很容易的,作個變更登記就可以了(本人帶房產證,帶身份證即可)
-
1有抵押的情況下是無法去掉的。
2去掉一個人的名字有兩種意思,一個是房產證只體現一個人的名字,但房產系夫妻共有財產(因為夫妻共有財產房產證一般只登記夫妻任一方的名字),二是房產證只體現一個人的名字,而房產為該登記人的個人財產,與配偶無關
3如果只體現一人名字仍然是夫妻共有財產的話,只要雙方拿身份證 戶口本 房產證 到交易中心辦理 交個工本費就可以了.去掉一人名字后房產仍然是雙方共有
4如果只體現一人名字但房產要轉為登記人個人財產的話.雙方拿身份證 戶口本 房產證 到公證處辦理夫妻財產約定, 將房產約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然后雙方帶上述材料及公證書去房產登記部門過戶.這時候因為公證書的約定,所以去掉一個人名字后,房產為登記人的個人財產.
-
第二套房產權證誰知道怎么辦理:首先過戶肯定是需要辦手續且交納相關稅費的,其次異地買房的情況如下:1、如果家里的房子產權證上只有你一個人的名字,那么你在外地買房原則上屬于第二套房;2、如果家里的房子產權證上只有你父母的名字,而且你也已經成年,那么你在外地買房原則上屬于第一套房;3、如果家里的房子產權證上有你們一家三口的名字,那么你在異地買房原則上屬于第二套房;4、如果你的男朋友名下已有房產,你們二人合買或者男朋友出錢但產證上有你們二人的名字,也屬第二套房;
-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婚前財產屬于個人所有,也就是只要證明房產是結婚前買的,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就是誰的。婚后財產,即使房產證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會有隱性共有人,屬于共同財產。
-
只能寫一個名字,其他人有共有權證。
房屋共有人的權利:
(1)要求分出自己份額權。按份共有人在不影響整幢房屋經營管理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分出自己的份額,否則只能由其他共有人作價補償。
(2)處分自己份額權。按份共有人對自己享有的份額有相當于單獨所有權的權利,對按份共有房屋中屬自己的份額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進行各種處分,如出賣、贈與、拋棄等。
-
據我所知,婚前房產有區別,寫誰的名字,房屋產權屬于誰,婚后房產沒有區別,無論寫誰名字,都是夫妻共同房產。基本上沒有什么區別,根據婚姻法,婚后所得為共同財產。寫一個或兩個人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
-
房產證的名字可以和貸款人的名字可以不一致。
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說明這個房屋的產權歸屬,貸款合同中的貸款人是房屋貸款的主要還款人,這兩個名字可以不是一個人。
比如,有的父母給孩子買房子,可以寫孩子的名字,不論這個孩子是否成年,是否有還款能力,都無怕謂,因為父母是貸款的還款人,只要父母的還貸能力通過銀行的審核就可以的。
-
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這種說法其實不存在,因為房產證上只能有一個人的名字。一般按揭購房時,合同上寫一個人名字,保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和房產證上簽名統一,才能規避銀行的貸款風險。如果你希望房產兩人共有的話,去申請共有產權證吧,在上面約定雙方的出資額或所占份額,這樣在出現財產糾紛時就可以進行合理分割了,這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希望可以幫到你。
-
常州房產契稅需要帶,購房的文件袋。把身份證和戶口簿帶過來,建議大家各復印幾份,如果沒地方復印也可以拿到審批中心復印,有幾個人的名字就帶幾個人的戶口簿,同時人家也要看戶主的,切忌不能把屬于自己的那頁抽出來,必須要整本帶過來。有幾個人的名字就帶幾個人的戶口簿,同時人家也要看戶主的,切忌不能把屬于自己的那頁抽出來,必須要整本帶過來。有幾個人的名字就帶幾個人的戶口簿,同時人家也要看戶主的,切忌不能把屬于自己的那頁抽出來,必須要整本帶過來。
-
沒有問題,合同是合同,合同生效與否與房產無關。辦理房產證是登記,是公證!而且即使你們開始登記了一個人名字,再改成兩個人名字也很容易的,作個變更登記就可以了(本人帶房產證,帶身份證即可)
-
購房合同上是兩個人,這樣辦房產證也是兩個人,不能只寫一個人。
-
只能寫一個名字,其他人有共有權證。
房屋共有人的權利:
(1)要求分出自己份額權。按份共有人在不影響整幢房屋經營管理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分出自己的份額,否則只能由其他共有人作價補償。
(2)處分自己份額權。按份共有人對自己享有的份額有相當于單獨所有權的權利,對按份共有房屋中屬自己的份額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進行各種處分,如出賣、贈與、拋棄等。
僅供參考
-
能,由于婚前財產屬于個人,因此,男女一方婚前對售房人享有的請求交付房屋、辦理產權過戶的債權屬于婚前個人財產。而當購房人取得了房屋的產權證之后,購房人享有的對售房人的債權即告消滅,變成了對房屋享有的物權(所有權)。
-
房產證上加名字收取的費用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加名字的。另一種,其他任何人的增名都按過戶或贈予程序辦理。
一、夫妻雙方加名字
只要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直接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產權變更窗口辦理就可以了。費用大概在150元左右,主要是工本費等。
二、過戶給其它人
按過戶的份額的過戶價值交稅
過戶的話辦贈予費用最低,約為報稅價(即你們商定的房產轉讓價)的6%(公證費3%,過戶稅費3%)。但贈予過戶后,如果你們以后要轉讓房產,單一項個人所得稅就要交報稅價的20%。所以不建議采用贈予過戶。
建議采用買賣過戶。稅費約為報稅價的8%(賣方:個人所得稅1%(房產證大于5年的免)、營業稅5.5%(房產證大于5年的免),買方:契稅1.5%,其它過戶稅費約數百,以上稅點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計算)。
-
可以的,沒有任何影響的,房產證和戶口是分開的。
房產證:
房產證(Premises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國家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各地必須使用建設部統一制作的房屋權屬證書,其他部門和單位制作的類似證書均無效,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
先去地稅局申請免稅,若滿5年的話,可以免稅,然后在變更業主姓名確認書,(直屬)收費55元,其他的就按照正常的買賣流程去操作,收費的話大概是評估價過戶的3%(滿5年)??。房產證去個名字,流程和費用是多少?至于去名字的時間,大家可以直接去房屋交易中心辦理,當天就能夠辦理。律師表示,房產證去名字也要分情況來看:如果是夫妻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稅。父母子女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都視為買賣,要收取契稅。去掉名字類似于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類似,只需繳納所占份額的契稅,從1%――3%不等。共分四種情況:??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1%;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1.5%;非首次購買普通住宅:3%;購買非普通住宅:3%。房產證去名字主要的是將自己的配偶的名字或者是自己的名字全部去掉,然后就將他們的名字去掉,那么這樣的做法有什么樣的好處呢,這是因為很多人發現如果在房產證上加上了孩子或者是配偶的名字,一旦以后他們購買房子就需要繳納房產稅,而根據最新的房產稅的征收消息,第二處房產需要繳納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的稅收,這對買房的人來說??是一個很大的經濟壓力,也正是因為如此,越來越多人選擇將自己的房子上的孩子的名字移除出去。還存在一種情況就是孩子們將自己的名字和爸爸媽媽的名字全部放在了房產證上面,這要以后孩子想要購買房子的時候可能會出現不能買房的事情,因為根據我國的規定,每一個人限購三套房,一旦超過就不允許再購買了,所以有的時候房產證上名字越多并不代表就一定是件好事。房產證去名字已經成為了一種時尚和流行的做法,但是房產證去名字所需要經過的流程和具體的費用我們是不是真的一清二楚呢?首先我們需要了解的是將自己或者是家人的名字從房產證上移除出去,就相當于是將自己的這部分的份額轉讓給了別人,所以和我們日常的房屋的交易是類似的,首先我們需要繳納整個房子當中我們所占部分的份額的契稅,這個稅費一般是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三不等的,除此之外我們還需要攜帶房產證、去除名字的人的身份證、購買房子的購買合同等等這些證件是必須全部齊全的,然后接下來的步驟和我們剛開始買房的時候需要經過的手續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