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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到“登記信息、驗證協議”窗口辦理信息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
二、到“房地產估價”窗口辦理評估手續;
三、到“公證”窗口辦理公證手續;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
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辦理交易手續;
五、到“契稅、印花稅”窗口繳納印花稅;
六、到“產權登記發證”窗口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
房產證過戶辦理所需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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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網上去查詢,進入該省市的地房產管理局官網,然后輸入該產權人的姓名和產權證號就可以進行查詢了,如果怕在網上查詢不夠安全的話,也可以拿著自己的身份證件和房產證到當地的房管局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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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國有土地使用證》總證,不是小產權房。2.原房主已辦理了分證,并丟失了,可由原戶主登報掛失(由原戶主到國土局查閱檔案并由當地國土局指定媒體),到期后再到國土局補辦原證,再進行過戶。3.如果沒有辦理過分證,則必有總證的原證,經國土局許可進行分割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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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契稅:普通住宅:均價低于5000元/m2,評估價*1.5%;非普通住宅:高于5000元/m2的,面積超過144m2的,用于其它用途的,評估價*3%
2、個人收入調節稅:(評估價-原購入價)*20% (規定是賣方交,可是如今很多都是買方)
3、營業稅:住宅購入不滿五年的:評估價*5.55%;非普通住宅購入五年以上的:(評估價-原購入價)*5.55%;普通住宅購入五年以上的免交
4、房產交易費:房屋建筑面積*6元/平方米
5。印花稅:評估價*0.1%
6、房產證工本費:85元
7、土地證工本費:105元
8、交易評估費:評估價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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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到當地房產局查詢房產檔案,房屋產權檔案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應當就是房屋的主人。
房屋產權登記,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由有關國家機關對城市房屋的所有權進行登記。房屋是不動產,取得、變更房屋所有權是以房屋產權登記為標志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六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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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支付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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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房子過戶的流程:
1、出示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2、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3、繼承不繳稅,繼承房屋過戶需要一定的流程。其中的公證要繳稅,公證稅為房屋估價的2%; 繼承房屋過戶不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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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合理;
2、依據房地產法規定:產權已經轉移、合同完結,房子已歸新房主所有,房東無權收回房子;至于所欠房款,是另一法律關系(法院解釋術語);
3、和房東商議違約金太高,若房東不接受的話讓其起訴吧,讓法院解:,"已經做好抵押,銀行本來說6月下旬房款,實際沒有額度。所以延遲到7月上旬房款。"
你沒有違約、是銀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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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辦理房產過戶需要:原房主:1、原房主的身份證及其配偶的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二份(未婚的提供戶口薄復印件一份及其單位未婚證明原件一份);2、《房產權證》、《土地證》(或土地證發票)復印件二份;注:如果該房屋性質是房改房,則必須另提供《個人住房檔案》、復印件二份;原房主(及其配偶)必須到場。新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二份,新房主必須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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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契稅:房款的1.5%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 印花稅:房款的0.05%
3、 交易費:3元/平方米
4、 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5、 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按各區具體規定,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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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查房屋戶主的方法:沒有房產證,房管局是查不出來的,建議你去看看房子是什么單位開發的,去該單位查一下原始的購房合同看看是誰的名字,也可以去交水電費,物業費的地方去查,繳費單子上都有名字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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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本更換戶主,要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本更換戶主,需要的手續,要根據下面不同情況而定:
一、集體戶申請變更戶主的,由單位或社區帶相關材料,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
二、原戶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所需材料:
1、直系親屬提出書面申請報告;
2、死亡證明;
3、法院死亡或失蹤判決。
三、原戶主戶口遷出的所需材料:
1、戶內成員提出書面申請報告;
2、原戶主遷出憑證 。
四、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發生轉移,現房屋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認為需要變更的所需材料:
1、現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提出書面申請報告;
2、《房產證》或有效憑證。
五、其他原因應當變更戶主的所需材料:
1、原戶主提出書面申請報告;
2、其它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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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方法:
1、網上查詢:點擊省市鏈接進入各地房產管理局網站進行查詢-->需要輸入產權人姓名、產權證號(目前只有部分地區提供房屋產權信息查詢);
2、房產局查詢:若要查詢的準確的個人房產證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稱、產權證號、登記核準日期、建筑面積、房屋設計用途、權利來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則必須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及房產證到當地的房管局(房地產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處)檔案館或窗口查詢。
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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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人去世過戶的辦法就是:帶著老人的身份證,還有就是戶口本,以及你的身份證明資料,詳細信息。交給相關的管理人員進行審核,審核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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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說買賣和贈與的話,當然是做個假買賣的好,但是這樣的話,可能就不能直接賣給你兒子了,因為買賣是要簽合同的,你兒子14歲不具備獨立民事行為能力,不能做為買方的。所以,買賣的話只能是你的名字。要想寫你兒子的名字,就必須贈與,而贈與的費稅要高。這個看你看重哪方面了,自己權衡吧。屬于你父親的那部分,應該是婚前財產,你父親要是不同意的話,你繼母是沒份的。當然這是你父親在世的時候,如果你父親去世,她就有權繼承這房子的一部分了。所以還是要看你父親的態度,只要你父親同意,且可以說服你繼母,盡快過戶到你名下吧。夜長夢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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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房子過戶需要的手續:
1、如果沒有其他共有人,且只有一名子女A的話,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然后A持公證書辦理過戶登記。
2、如果有其他共有人,還需共有人辦理贈與公證,將其擁有的房產份額贈與給A,A持繼承權公證、贈與公證辦理過戶。
3、如果老人有多名子女,或其配偶健在的話,除A之外的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還需要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然后A持繼承權公證、放棄繼承權公證等辦理過戶。
如果涉及贈與的話,需要交納的稅費就比較多了,大概有:契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公證處和房管局還要收取相應的公證費和房產過戶的費用。
具體情況還是要咨詢一下當地地稅、房管、公證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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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再按揭應該怎么辦理:1、《房產證》做完抵押登記手續就可以拿回來了,由產權人持有。2、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會得到《他項權利證》。3、等《房產證》拿到手,可辦理部分產權買賣或贈予,辦理過戶手續,這樣房產證上就多了一個姓名了。4、當然,產權的變化肯定是要經過抵押權人的認可,并在銀行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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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對方要求了。一般情況下,原戶頭上面的戶口不遷完,新的戶主就不能落戶。后期再遷比較麻煩。一般買家為了避免后期扯皮問題要求戶口全部遷出的。再說房子都賣給人家了,戶口還在人家房本上掛著,沒意思也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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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然是公房(就是屬于房管局的房,每月都要交房錢),那么使用人只有承租權沒有所有權。因此,題中提到的“房產證”實際是房單(承租單),按月交房租就足以證明這一點,否則,“產權證”上寫的是姥爺的名字,豈不使姥爺變成是房子的所有權人了?!
2、姥爺已經去世十年了,也沒留下遺囑并不影響這套房子是公房的屬性。一直沒改名,等于繼續沿用姥爺的名字繳納房租,并不違法。
3、由于房子是公房,自然不能作為姥爺的遺產,按照《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由有繼承權的繼承人共同繼承。因此,“姥爺共有八個子女,但大家都同意給其中第五個女兒了。因為一直是第五個孩子和老人一起住。”除說明姥爺的其他七個子女的通情達理,關系融洽外,承擔了較多的服侍、贍養義務的五女兒,因始終與姥爺在一起居住,順理成章的成為該房子新的承租人。
4、因為不是遺產,不適用《繼承法》的相關規定,不需要其他七個子女寫放棄繼承書。辦理承租人變更,只需五女兒持戶口簿(姥爺的戶籍上應注明已死亡),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即可。
補充問題:
能否直接改成五女兒孩子的名字,取決于五女兒的戶口是否在該戶口簿內,且需要征得房產管理部門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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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可以通過你父母贈與的方式,把房子過戶給你。
房屋贈與需提交的材料
1、房屋轉移登記申請書;
2、房屋所有權證;
3、贈與和接受贈與公證書;
4、贈與人和受贈人身份證明;
5、其他必要材料。
贈與收費標準:
1、交易手續費:雙方各50%
①住宅:6元/平方米;
②非住宅:10元/平方米。
2、登記費:由受贈方交納
①住宅:80元/件;
②非住宅:550元/件;
3、房屋所有權證書工本費:一本免費,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稅:5元/本(由受增人交納)。
5、契稅:由受贈方交納
①住宅:按房產交易額的3%交納;
②非住宅:按房產交易額的3%交納。
6、贈與公證,費用請咨詢公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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