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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交,如果你已經辦理入住手續,拿了鑰匙,不管你住不住都要交物業費。因為物業還要正常提供服務,每一項都要正常進行。
您參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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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據我所知,無人居住的房子需要交物業費的哦。不論入住不入住,物業費都要繳納,超過時間不交,即使不入住,業主也要承擔逾期繳納的違約金哦。希望可以幫助到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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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房屋交付使用后所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內無人入住的,空置期間由業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擔物業服務費用。”根據本條文可知,只要交付后,一年內無論房屋是否空置都是要交納物業費的,只是交納的數額有區別
希望你能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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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 交房,就是交接房屋的所有權。業主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同時,就開始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物業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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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也要交物管費的。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物業和業主的供應關系,合同關系上面有明確規定。 你即使上法院 法院也按照物業法的規定處理。 只要房屋有主人,主人必須繳納小區物業費,物業的職責是規范小區,保持小區情節,安全,即使你不在家,物業也必須盡到保護你家房屋的責任。 所以即使你不在家 你也必須繳納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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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后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由業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納,對已購買但未入住的業主一年內按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標準的50%交納”,同時為了盡量避免一些“炒房”的業主長期將房屋閑置,又規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用”。
2、國家法律法規并沒有規定物業費須多長時間繳納一次,那么物業費的繳納時間問題可在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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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是在交房后就開始計算物業費啦,不會因為你住不住而影響的,你不住,小區還是要人看守,花園要打掃,電梯要維護,所以只要交付手續辦理,就要交物業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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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交的,因為不管你是否居住,物業公司提供的公共服務并不會停止。按照物權法,你是否居住屬于你的權利,但是按時繳納物業費卻是你的義務。業主不能以放棄權利為理由,不履行義務。希望能夠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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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買了房子盡管沒有入住,但是不能以放棄此權利而不履行支付物業費義務,按正常標準繳納。
1、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2、同時我國《物權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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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經是房屋所有權人了,所以應當交物業費。 收物管費可以加大房屋持有的成本,防止惡性屯房,有利于房地產的健康發展 而且物業費大都是公共部位及公共服務的收費,如保安、清潔、綠化、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的維修等,是為整個樓宇、整個小區的服務,即使您沒有居住,房子也享受到了因這些服務而帶來的保值和增值。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物業費并不以業主是否真的入住為標志,而以業主及其物業是否接受了物業管理服務為條件的。 可以與物業管理公司進行協商,以求減免。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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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交付業主的房產物業,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承擔。未交付業主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承擔。也即只要房子交付到業主手中,不管房子有沒有人住,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不應遲交或拒交物業服務費用。無論小區入住率的高低,應有的物業管理也會照常進行,畢竟物業公司提供的是整體服務。短期不住的業主應當全額交納物業費,但對于長期不住的業主來說,空置房的物業費,可以靈活減免一些。希望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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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購買的商品房無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如果房屋長期閑置,可以協商物業管理公司或根據當地出臺的相關政策,打折收取。
二、物業管理費在房屋實際交付后由業主買受人交納,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繳納。
三、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2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四、物業在未實際交付給買受人占有之前的物業服務費應由房產開發商交納,實際交付后應由業主買受人交納。一般實踐中,物業服務費是以月為單位交納的,實際操作中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五、業主從開發商處接收房屋時起,業主就對房屋有實際占有、使用的權利,并享受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至于業主由于某種原因未實際居住,不影響物業公司收取物業服務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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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長期不住的話,在物業辦手續可以交一部分,不過這個比例在各地都不一樣,有的八成,有的七成,有的五成,有的三成,看當地的規定,物業服務是一種公共服務,不管你住不住,公共設施要維護,衛生要打掃,綠化要澆水,完全不交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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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業主到小區物業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業主取得了新房的鑰匙作為業主入住的開始。因為“有時候業主會直接把毛坯房出租,事實上就是入住了,就應該按100%交納物管費”。
2、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后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由業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納,對已購買但未入住的業主一年內按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標準的50%交納”,同時為了盡量避免一些“炒房”的業主長期將房屋閑置,又規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用”。《辦法》中對是否“入住”的標準確實沒有明確規定,他個人認為不能以業主拿到鑰匙為界限,但根據張女士反映的情況,房屋已經開始裝修,表示已經有人正在使用房屋了,也正在開始享受小區的部分配套服務了,所以按50%收取物業管理費更為合理。
3、國家法律法規并沒有規定物業費須多長時間繳納一次,那么物業費的繳納時間問題可在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注明。
4、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在交房之前物業公司要與開發商進行驗收,在驗收完后,物業公司正式接管該小區,那么小區已竣工、且驗收合格后的房屋的資料、鑰匙都是必須要移交給物業公司的。
5、業主在接到開發商發放的入伙通知書后,根據入伙通知書上的時間開始繳納物業費,并且在該時間以后房屋的一切費用、責任都由業主自己承擔了。也就是說從那天開始,房屋的一切權利、責任都歸業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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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據我所知是應該要交的。 物業管理的范圍主要是公共部分,對你套內私有部分,你在居住也是很少管理的,一般只有垃圾等,你雖不住,共用部分仍需要管理。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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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開發商通知你最后交房的日期那天起開始算,因為那時候開發商已經把房屋交給物業了,開發商已經不再補貼物業費。(如果因房屋質量問題未達到交房條件,你完全找你的置業顧問要求減免物業費。)
2、你到物業公司交房領取鑰匙的那天起,開始繳納物業費(一般是先預交半年)。 詳細情況,你可以咨詢當地權威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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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長期不住的話,在物業辦手續可以交一部分,不過這個比例在各地都不一樣,有的八成,有的七成,有的五成,有的三成,看當地的規定,物業服務是一種公共服務,不管你住不住,公共設施要維護,衛生要打掃,綠化要澆水,完全不交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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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從開發商交房那天起開始,全額交納物業費,不管你是否裝修,是否入住,這是有規定的;有的地方是這樣規定的,交房后不住,也不裝修,物業費有優惠,具體怎么優惠,就看物業公司的規定了。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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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物業費是從開發商或物業交房那天開始計算,不住也要交物業費。新出臺的《物業管理條例修訂案》規定,空置房空置在3個月以內的,不交物業費;空置超過3個月的,則交20%的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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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按各地目前普遍的做法,小業主沒入住的房屋(包括開發商沒賣出的房屋),在其空關期間,都要繳納物業管理費。原理是,盡管部分業主沒入住,但物業公司的正常運營已經在開展中,它的運營成本不會因某些房屋空關而降低。所以要求全體業主共同付費。作為開發商,它已經賣出的房屋,會及時通知小業主去入住,所以發出通知后發生的物業費,它自然不會為小業主承擔。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