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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方法如下:
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積金的余額避免太少了還去取,等于也拜忙活了.住房公積金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網上查詢的.網上查詢默認密碼是123456.先查查自己有多少!
2如果是因為辭職原因提取住房公積金,可以去公司的財務去領取申請表。 如果辭職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請表。如果不知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的可以使用百度地圖搜索!
3兩份證明是需要公司蓋章的,一份申請表和離職證明!里面內容不會填寫的可以咨詢公司人事部的,或者是空著.住房公積金里面的工作人員會教你怎么填寫!
4然后準備好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會有。可以免費復印。 然后就是銀行卡。看看當地的住房公積金是使用的哪里的銀行卡。 比如我的長沙的就是建行的。準備好可以正常使用的銀行卡!
5準備好申請資料之后, 在住房公積金里面排隊等候辦理。第一步是核實,第二步是提交申請的資料。第三步就是把提取的資料給銀行,銀行都會在管理中心有設置辦公點。每一步都會通知你在幾號窗口辦理.按照他們的提示來辦理就好!
6最后一步把資料提交給銀行之后會通知你說第二天到賬。整個提取流程就搞定啦.第二天就可以去ATM查看一下有木有到賬啦。
僅供參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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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勞動者辭職以后,用人單位會將勞動者的公積金進行停掉,不會在進行繳納的;公積金可以約定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約定公積金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關約定,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約定的時間,將提取款項劃入職工本人的銀行賬戶。
部分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部分公積金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最高提取額為:賬戶內留10元的全部。
銷戶提取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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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可以取現,也是按一定的比例,我們這里部分企業員工取現不超過全部費用的35%。
建議 :
1、公積金適合一個城市使用,如果離開這個城市的話,就取,如果繼續呆在這個城市或者以后還需要回來的可以暫留帳戶。
2、社保可以轉移、累計、暫停、持續交納,這個建議不要取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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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的提取需要符合如下 條件,才可以辦理。
1、購買自住住房的。應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所已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權證》(含《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交易登記證明書》)和購房(銷售)發票。購買房改房的,應提交需經房屋所在地房改辦出具的購買公有住房審批文件(或《房地產權證》)及付款收據。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國土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
5、離休、退休的需提交離休、退休證。
6、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提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外,還應提交市級醫院證明、勞動能力鑒定證明或《殘疾人證明》其中一項。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但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只能辦理封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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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需要拿著解除證明,然后單位給你個單,可以去公積金取出錢,但是你的戶口要不在本地的才能辦理。要是順利的話,一個小時不用就能辦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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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本地戶口要有符合公積金提取的情況,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否則不能提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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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積金能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并支付房租的;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后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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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上你的離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帶上你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帶上公積金卡,到園區公積金管理中心3樓申請,整個流程5分鐘足夠,錢要3-5天打到你的江蘇銀行卡上面(也就是公積金卡) 能取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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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吳中區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下:
1.個人有效身份證
2.公積金社保卡
3.離職的話帶上離職證明
4.也可以向第三方委托公司委托代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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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可以全部取完!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申請支取住房公積金。
1、符合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并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職工。應提供的有效證明材料①離退休文件復印件或離退休證。②身份證復印件.③支取(申請書。
2、職工在職期間去世,由繼承人或遺贈人領取。應提供的有效證明材料:①死亡證明.②單位出具的繼承人證明。③領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④支取申請書。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本單位簽訂了終止勞動關系合同的職工。應提供的有效證明材料:①與本單位簽訂的終止勞動合同關系合同①身份證復印件③支取申請書。
4、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在購房合同簽訂一年內持下列有效證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①購房合同②首次交款憑據③身份證復印件④支取申請書(夫妻雙方支取須持結婚證)。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城鎮職工應提供的證明材料:①土地使用證書(近三年內發放) ②身份證復印件③支取申請書(夫妻雙方支取須持結婚證)。家在農村建房的職工應提供的證明材料①村委會、鄉土地所及所在縣級土地局出具的證明②身份證復印件①支取申請書。
6、為償還購房貸款的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的有效證明材料:①貸款合同原件②貸款憑證原件⑦身份證復印件①支取申請書(夫妻雙方支取須持結婚證)。
7、出國定居的職工。應提供的支取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材料:①出國定居的有效證明材料②單位出具的出國定居證明⑦身份證復印件④支取申請書。
8、職工調動工作根據建金管[2005]5號文件第十二條之規定,職工調入另一設區城市工作,調入單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后,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應當向原來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的賬號證明及個人要求轉帳的申請。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調出單位核實后,辦理變更登記和賬產轉移手續;原賬尸已經封存的,可直接辦理轉移手續,原則上采取轉賬方式,不能轉帳的,也可以電匯或者信匯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調入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將職工賬戶暫時封存。職工在本地區范圍在調動工作只能辦理帳戶轉移手續。
二、公積金支取程序。
1、在本單位財務部門開具支取申請書。
2、在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手續審核。
3、前往會計中心換開支票。
4、攜帶支票前往指定銀行取款。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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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取。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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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符合規定的可以取出來,目前比較合適的是購房、租房、自建房、退休、戶口遷出本市的可以提取公積金。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提供經單位蓋章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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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現在能取,公積金支取程序:1.在本單位財務部門開具支取申請書。2在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手續審核。3前往會計中心換開支票。4.攜帶支票前往指定銀行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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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房子一年之內的,直接去單位拿支票然后去銀行提取,帶上房產證明什么的,貸不貸款的都可以。一年以后的,也是去單位拿轉賬支票,一年可以提取一次,只可以用來提前還貸。一般在建行,南京市區也不是每個建行都可以辦,要看你的單位的歸屬,具體的還是要去建行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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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不行的,必須要還清了才可以,而且作裝修用途的不能提取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指,當職工符合一定條件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儲存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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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細則
1購買商品房
一年內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身份證及復印件。或提供一年內的《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及復印件。
2購買單位集資房
一年內的正式購房協議、購房收據、身份證及復印件。或提供房改辦批文及購房人員名單、購房收據、身份證及復印件。
3購買二手房
過完戶一年內的《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及復印件
4購買拆遷安置房
一年的拆遷安置通知、購房收據或結算清單、購房協議、身份證及復印件。
5自建住房
提供一年內的縣(市)、區級以上規劃、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宅基地使用證、身份證及復印件。
6大修自有住房
提供一年內的縣(市)、區級以上房管、規劃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及復印件。
7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提供正式購房合同或協議、購房合同、購房發票、身份證及復印件。可每三年支取一次,但合計支取總額不得超過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8退休提取
提供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身份證及復印件。
9 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縣(市)級以上醫院證明和鄭州市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鄭州市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證明、身份證及復印件。
10 職工下崗或失業的
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的、提供下崗證或失業證,身份證。未到年齡,可在下崗、失業滿五年未就業的情況下,提供下崗證或失業證、關系所在單位出具的未就業證明、身份證及復印件。
11職工在職期間被判刑的
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裁定書、身份證及復印件。
12職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與死亡職工身份證關系證明或遺贈證明、身份證及復印件。
13戶口遷出本省
提供戶口所在的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及復印件。
14職工出國定居的
提供戶口注銷證明、身份證及復印件。
15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
提供正式的租賃合同、工資收入證明、身份證及復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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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積金能取的,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 程序
1.財政撥款單位:
申請人提供有關提取依據-------分口負責人初審------營業廳負責人核實------中心主任審批--------財務科匯總報財政局核實撥款----------財務科支付
2.非財政撥款單位:
申請人提供有關提取依據---------營業廳負責人初審-------中心主任審批-------財務科支付
二、 提取所需材料
a、 購買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購房合同及發票(看原件留復印件)
b、 離、退休:個人申請,單位證明,離、退休批文(原件及復印件)
c、 在職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證明,提取人單位證明,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d、 自建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建房審批手續(準建證原件及復印件)
e、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有關審批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f、 出境定居: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出境定居證明
g、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個人申請,單位證明
公積金的支取使用:
1、 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變業滿五年的;
5、出國、出境定居的;
6、戶口遷出本市、縣行政區域,遷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規定的職工其他住房消費。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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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規定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并填寫提取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
2.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辦理第一次審核后,由開戶銀行發給《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以后憑《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辦理提取手續。
3.原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在上級主管部門托管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由上級主管部門核實并加具意見后,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無上級主管部門,且職工住房公積金在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關證明材料到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審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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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帶上離職時的退工單和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可以取的,住房公積金申請表最好先去拿了,回來填,公司要蓋章的。而且如果你離職后離開無錫了,最好是全部提取出來。如果還在無錫工作,可以在新單位確定后辦理轉移,繼續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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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園區乙類公積金可以取出來,蘇州園區乙類公積金提現能取百分之多少:70%左右1、乙類計劃個人賬戶和社會統籌賬戶入賬比例分別為:養老個人賬戶8%、醫療個人賬戶3%,養老統籌賬戶15%、醫療統籌賬戶2%、工傷統籌賬戶1%、失業統籌賬戶1%以及生育統籌賬戶1%。2、乙類計劃參保員工的個人繳費部分全額記入其社會保險(公積金)個人賬戶,其中養老個人賬戶8%,醫療個人賬戶3%;用人單位繳費部分均按乙類計劃社會統籌賬戶比例分別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