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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辦法:到公積金開戶銀行,你公積金存折上面蓋有開戶銀行的章,卡也一樣 上面有開戶銀行 自己看下就知道哪里提取了,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也可以提取,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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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的用途可以用來辦理房屋貸款,還可以用來裝修及房屋租賃使用,這三種方法都可以提取公積金,以你現在的情況來看,提供一份房屋租賃合同還有業主身份證及房本復印件,就可以去公積金管理處提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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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公積金提取手續有:
1、根據國家的規定,只有符合情況的,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準備證明,材料準備完成后,到對應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一般會在3天內給出答復,是否給予提取。
2、如果是滿足條件,且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決定同意支取的,則會委托銀行進行辦理,等待公積金變現到賬即可。
3、或者是你可以直接帶上自己的證件以及公積金的資料,直接到指定的銀行提取公積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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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長春市公積金提取手續:
1、職工憑提取證明材料,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對符合提取條件的向職工出具加蓋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本人住房公積金卡及本實施細則第四章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到中心相關分支機構辦理提取審批。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3、中心各分支機構對提取的證明材料及金額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審批后,除遇特殊情況外,實時將提取資金存入職工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卡內。
提取材料
1、職工(死亡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由本人辦理,并出示本人的身份證;
2、由配偶、子女、父母代為辦理的,應出示職工本人及代辦人身份證、職工本人與代辦人的身份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
3、委托他人辦理的,應出示職工本人及代辦人身份證、經公證的由職工本人(委托人)簽署的委托書;
4、職工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的,應出示《繳存單位集中代辦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承諾書》、職工本人及單位經辦人身份證.
5、職工除提供規定的證明材料外,還要根據不同提取情形提供如下證明材料及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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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工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3、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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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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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公積金提取手續弄得的辦法是合同的甲方同意的。特點房地產由于其自己的特點,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一般也被稱為不動產(realproperty,也寫作realty),與之相對應的是私產,即動產(personalproperty,也被稱作chattel或者personalty)。在技術層面上,一些人試圖將房地產與土地和設備等其他不動產相分離,同時將房地產所有權與房地產本身相分離。在不動產(immovableproperty)歸于民法權限下的同時,普通法中使用的是房地產(realestate)和不動產(realproperty)來這類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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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公積金提取手續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準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后,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并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后,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并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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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需要提取公積金的,需要出具身份證及復印件,以及購房合同或其它可證明其具備相應提取公積金條件的證明材料。
離休、退休人員,在提取公積金時,需要提供單位出具的離、退休證明材料,以及單位所提供的申請提取公積金的證明資料,另外攜帶身份證及戶口前去辦理。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人員,如果想辦理提取公積金的,可在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15日之內,要求以單位名義出具相關提取公積金申請,然后攜帶身份有效證件前往市級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辦理。
公積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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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人員,可攜帶房貸相關證明材料、購房合同以及身份證明材料,到市級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辦理。
5
對于家庭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員,可攜帶低保證明、身份證、戶口簿以及相關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材料即可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6
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人員,可到當地民政部門開具相關家庭生活困難證明資料,攜帶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其它相關家庭經驗收入來源情況證明資料,就可到當地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辦理提現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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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積金提取手續:
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的金額轉到個人賬戶上。公積金提取,公積金提取分成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約定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約定公積金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關約定,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約定的時間,將提取款項劃入職工本人的銀行賬戶。
部分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部分公積金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最高提取額為:賬戶內留10元的全部。
價格源自網絡,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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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單位對職工個人提供的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復印件進行核實,符合條件的由單位經辦人填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并持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向開戶管理部提出申請。
2、管理部人員對其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戶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對于符合提取條件的,辦理提取手續;對于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不準予提取的原因;對于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答復的,應請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部門,并在三日內給予單位明確答復。
3、對于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依據提取材料在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為首次提取的職工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并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首付款發票、房租發票、完稅憑證、購買材料的發票)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
4、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并確認個人儲蓄賬戶。
5、提取確認后,管理部人員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銷戶提取的,還需打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
6、管理部人員在單位填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上蓋章,第一聯與機制《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一同退單位經辦人,第二聯與機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單位填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機制《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同留存。
7、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匯總,核對無誤后,辦理資金的劃撥,提取款項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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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
(1)戶口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再有單位經辦人填寫相關表單住房公積金提取方式:
單次提取(每次提取時填寫表單)《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式三份,(不能網上下載,必須去管理部柜臺領取,單位無需蓋章)《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可以自行下載復印,需要蓋公章。提取公積金銀行卡號為交行、招行、建行、工行普通借記卡)非首次辦理公積金個人提取,無需提供銀行卡號,《住房公積金支取記錄單》一份,(現場填即可,無需蓋章,需要填寫“可累計支取公積金限額”,建議夫妻雙方各提取一半,或者誰基數大誰填寫限額多些,限額可以做個人信息變更)管理部人員審核 1、管理部人員對其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戶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對于符合提取條件的,辦理提取手續;對于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不準予提取的原因;對于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答復的,應請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部門,并在三日內給予單位明確答復。 2、對于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依據提取材料在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為首次提取的職工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并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首付款發票、房租發票、完稅憑證、購買材料的發票)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 3、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申請書》并確認個人儲蓄賬戶; 4、提取確認后,管理部人員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約定提取的,只需打印《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確認表》,銷戶提取的,還需打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 5、管理部人員在單位填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上蓋章,第一聯與機制《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或者是《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申請書》第二聯一同退單位經辦人 6、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匯總,核對無誤后,辦理資金的劃撥,提取款項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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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大連公積金提取材料和相關手續,內容如下: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出示住房公積金卡、有效身份證(特殊情形除外)以及根據不同提取情形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符合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自住住房,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本人和配偶無所有權住房,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以及支付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情形之一的,房屋坐落地應在申請提取人或配偶的戶籍或實際工作所在設區城市的行政區域內;
房屋坐落地在戶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戶口簿或其他有效戶籍證明;房屋坐落地在實際工作所在地的,需提供單位相關證明文件。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購買預售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的,提供已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據;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地產買賣契約》及《契稅完稅證》;購買拆遷還建房的,提供市房產管理部門印制的《拆遷還建協議書》及交房款收據;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承辦銀行(我們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門或房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規劃、施工文件或危房鑒定證明,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預算或決算及原《房屋所有權證》;
4、離休、退休的,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核發的離退休證;不能提供離退休證的,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養老金領取證明;
5、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生活艱難的,應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案、病人的醫保卡、當期治療費用發票。非職工本人患病的,還應提供婚姻證明或者親屬關系證明;
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市(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或醫院證明;
7、出境定居的,應出具出境定居人員審批表,或公安機關簽發的出境定居有效證明;
8、償還住房貸款的,應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截止申請提取日貸款余額證明。其中,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的,還應提供借款人與貸款發放銀行簽定的商業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應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勞動、工會等部門提供的其他有效證明;
10、支付房租的,應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房屋租賃協議書、支付房租發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
11、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應提供縣(區)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突發事件證明、大額支出費用單據,職工及家庭其他成員的收入證明。
12、進城務工人員或職工戶口在本市轄區以外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戶籍證明;
13、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應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證明。屬于亡者法定繼承人的,應提供繼承人身份證、戶口簿、法定繼承證明;屬于亡者指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應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經公證的指定繼承證明、身份證;
1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或《失業證》;
15、同時申請提取配偶及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條件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資料外,還應提供配偶和直系親屬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或者親屬關系證明及復印件。
16、代他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材料外,須同時提供提取人出具的書面委托書和代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領取轉賬
1、如果在上班的,可以憑領取的憑證,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會核實并證明的,會出具有效的公積金提取證明文件;
2、然后憑領取的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單位出具的公積金提取證明,到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提取,公積金管理部門一般會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是否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經審批不準予提取的, 公積金管理部門也會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3、經審批準予提取的,職工憑身份證和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后的公積金提取證明到承辦銀行辦理提取手續就行了,銀行會轉賬到指定的賬戶內(一般3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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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住房公積金取出來需要的手續: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后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并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柜臺申請;
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后,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打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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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人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對賬簿、銀行賬戶、《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
2.房產證(購買預售商品房可提供經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3.購房發票;
4.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償還貸款本息需提供,如沒有貸款不需提供)。
資料準備齊全后,到輕工路的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去辦理提取就可以了。一般第一次去辦理的話,總是會缺少一些資料的,或者資料不對,但是工作人員會幫你指出還需要哪些資料,等全部資料都準備好后,再次去提取就應該沒問題了。辦理提取后,兩個工作日內錢就會轉到指定的銀行卡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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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條件:
1、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9個月以上,且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開戶9個月以上。
2、所在單位不得欠繳住房公積金
3、除托管職工外,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為正常繳存狀態。
(二)住房消費類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本人和配偶無所有權住房,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4、支付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
(三)銷戶類提取條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的
(四)購房類提取條件
1、購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a.現金購買具有所有權商品房且未辦理購房貸款
b.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且所在單位不得欠繳住房公積金;并且除托管職工外,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為正常繳存狀態
c.無逾期未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情形
d.從上次提取到本次提取時間間隔滿365天
e.申請人未簽按月轉賬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協議
2、購買上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a.現金購買上市交易的存量產權房且未辦理購房貸款
b.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且所在單位不得欠繳住房公積金;并且除托管職工外,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為正常繳存狀態
c.無逾期未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情形
d.從上次提取到本次提取時間間隔滿3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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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
1.外地戶口離開常州
攜帶好身份證、公積金儲存卡、戶口簿以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服務窗口辦2.理提取手續
購買房子的
攜帶好身份證、公積金儲存卡、購房合同到公積金中心服務窗口辦理提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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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據我所知,如下: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繳存余額的;
11.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辦理流程: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經辦網點審核并辦理提取轉賬業務(不超過3個工作日)。
提取申請人對管理中心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復核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需要提交的資料: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廣州市內提取申請人建行、工行、中行、廣州銀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相應證明材料復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對)。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的,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對)、《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明細表》(無需再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及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委托書》;由他人代辦的,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對)及公證書。
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
①購買一手樓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兩年內申請),提供經市(或區)房地產交易登記部門監證登記的購房合同(已出房地產權證的,需提供房地產權證)、購房發票。
②購買二手樓的(按契稅完稅證日期兩年內申請),提供房地產權證、契稅完稅證。
③購買征地補償增大住房面積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兩年內申請),提供房屋拆遷安置協議、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發票。
④購買拍賣房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兩年內申請),需提供拍賣成交確認書及發票。已辦理房地產權證,需提供房地產權證及契稅完稅證。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已出房地產權證的,需提供房地產權證)、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購房發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稅完稅證)。
3.租房提取的(自租賃合同登記備案之日起半年內提出申請),提供經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發票)。限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只限本人提取)。
4.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用地證明(或房地產權證)、鎮(鄉)以上規劃部門同意建房的批文、購買建筑材料發票或收據。
5.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翻建、加建的批文、房地產權證、購買建筑材料發票或收據。
6.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提供鎮(鄉)以上房屋安全鑒定部門(或具備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地產權證、修繕費用發票或收據。
7.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需提供離、退休證(若無離、退休證,而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不提供)。
8.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市級以上醫院證明(醫院無法證明職工傷殘程度的,可提供廣州市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開立的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9.戶口遷出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戶口遷出或已遷入當地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10.出境定居的,需提供簽證、護照。
11.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12.失業(或下崗)的,需提供失業(或勞動就業)手冊或個人繳交社保清單,男性要求45(含45歲)以上,女性要求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失業(或下崗)12個月以上。
13.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的,需提供死亡職工的死亡證明或已注銷的戶口證明、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合法繼承證明(須明確涉及住房公積金分配,原件也應提交中心)、繼承人身份證。
14.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辦理1、2情形同一套住房的二次提取申請時,只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身份證和相應證明材料原件,不需要上述材料復印件(如果二次提取轉賬賬號需變更的,提供變更后的轉賬賬號(存折或卡)的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用于核對)。
★辦理1、2情形提取的,配偶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房屋產權人的配偶(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上沒有名字)首次辦理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業務時,除攜帶提取政策要求的上述材料外,還要求夫妻雙方持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同前往經辦網點辦理;
房屋產權人的配偶(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上沒有名字)二次辦理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時,除攜帶提取政策要求的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和結婚證原件。
★辦理定期自動轉賬的條件:1.廣州市內純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揭購房;2.符合提取條件的房屋產權共有人同時到場,并簽訂《定期轉賬提取住房公積金協議書》。 ??
提取業務辦理場所:中心各辦事處、管理部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經辦網點。
定期自動轉賬辦理場所:建行、中行、工行、廣州銀行貸款的,分別在原辦理貸款的銀行住房公積金經辦網點辦理;其他銀行貸款的,在中心各辦事處、管理部辦理。
注:本次更新時間為2011年9月1日,之后有內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為準。不能如數提供上述資料辦理業務的,可前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辦事處、管理部,由辦事處、管理部根據具體情況協助處理。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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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公積金 提取申請表(加蓋單位財務章、托管戶或集中管理戶不加章)、公積金龍卡等。已辦理公積 金龍卡的,直系親屬可代領提取,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及關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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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準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后,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并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后,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并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