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的購買者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根據我國《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購房者能及時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不便。
同時,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暫行辦法》“預售的商品房由購買人在結算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及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
第二,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應當針對房屋買賣合同,我國采取登記制度,即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法律不予保護。若能按照法律規定程序操作,就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
如果您的情況不屬于以上羅列兩種情況,還可以采納以下方式:
首先,向開發商說明情況,與開發商協商解決,重新簽訂購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購房款事宜要求開發商出示相關證明,牢記要加蓋財務有效章以便查詢。
其次,假如不幸與無信譽可言的開發商遭遇,可以設法就所購房屋的細節問題與開發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并注明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協議中可以隱諱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條款和已交購房款等事宜,這樣就可以起到與原合同應有的作用。
為了防患于未然,購房指南還是建議購房者不要無故地隨身攜帶合同和交款憑證原件以防止丟失。另外若須辦理相關房產手續,可以先將所有資料復印一份,這樣丟了原件還有復印件做底牌,能夠在以后通過法律或其他途徑解決爭端時提供憑證,防患未然。以上就是關于購房合同丟失情況的補救方法。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
1、購房者的合同丟失沒有太大關系。補辦也是很容易的事。
2、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3、商品房買賣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般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房產部門備案一份,用于辦證一份。買受人合同丟失既不影響辦證,也不必擔心對方更改。
4、如果買受人丟失合同想要補辦,可以找其他合同復印,或者要求開發商重新打印一份簽字蓋章即可。因為現在的合同都是網簽,在網上也可以查詢。
-
你好,購房合同丟了,能補辦。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后,該合同就是證明購房者購買房屋的合法憑證。一份完整的購房合同共有四本:開發商二本,房管部門備案一本,購房者一本。
-
購房合同丟失了如何補辦?
市房屋交易產權登記管理中心答復:第一,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按我國現行規定,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因此,若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就從法律上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只需補辦丟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根據《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已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隱患。
另外,也可以采取以下辦法:
首先,向開發商說明情況,與開發商協商解決,最好能重新簽訂購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購房款事宜要求開發商出具相關證明。
其次,倘若不幸與無誠信的開發商遭遇,你可以設法就所購房屋的細節問題與開發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并注明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那你要有之前的付款憑證才好啊,帶著房主身份證去,只要開發商是個有良知的大公司,一般他那都有存檔的,不會故意去為難你的,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
那你要有之前的付款憑證才好啊,帶著房主身份證去,只要開發商是個有良知的大公司,一般他那都有存檔的,不會故意去為難你的
-
購買的房子已經交房,收房前發現購房合同全部丟失,這么操作:
購房合同丟了情況一: 如果是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的,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購房合同丟了情況二: 如果是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有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丟失的,應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購房合同丟了情況三: 如果是在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好銀行按揭手續后丟失的,則購房者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發生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和銀行簽訂變更合同。
-
商業房屋貸款合同丟了,并不是多大的難題。一般情況下,貸款合同丟了,可以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經辦行,讓銀行重新給您一個原合同的復印件。如果您辦理的是公積金貸款,那么可以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查檔,但是很多單位嫌麻煩不愿意查,如果是這樣您也可以到房產抵押部門查檔,但是需要繳納一定的手續費。 無論如何,簽訂完貸款合同后,一定要保管好。因為在還清房屋抵押貸款后,借款人需憑借款貸款合同辦理還款證明后,才能到產權部門辦理產權抵押注銷手續。總之,貸款合同日后很有可能有“用武”之地。
-
一、若在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并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二、若做完了預售登記、還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則需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并在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三、若在做完了預售登記且已經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
-
請核實房地產交易所是否已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如已辦理登記備案,可以至房地產交易所查詢合同的內容。除此之外,建議盡量與開發商協商補辦。
-
-
你購房是有申請貸款的~那么你的購房合同原件應該在銀行擺著~只是首付款收據的原件會在你手上放著吧~正式的一共是一式三份~房管局\你\開發商各持一份~你的那一份經抵押后就應該是在銀行手上~你可以拿著你的貸款合同到銀行去要求重新復印一份有效復印件就可以了~
另外~只要銀行已經放貸~那你手上的首付款收據其實是沒什么用的了~因為~開發商收到全款后會開出正式的購房發票~是購房款全額的購房發票~這張發票的原件在銀行收著~以后要辦理產權證的時候要憑著購房發票\購房合同\測繪局資料這些材料才能去辦理的~
所以~如果你真的確定你的購房合同是原件在你手上丟了~那你只有協同開發商到房管局補辦一份~日后可憑此去辦產權證~
-
合同丟了,找開發商再要一份。購房發飄沒了,憑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和購房合同到當時繳納房費開具購房發飄的部門,申請復印你的購房發飄存根,加蓋那家單位財務公章,一樣作為你的購房票據使用。
-
一、在購房的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合同丟失,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五十元左右。
二、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的消息,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三、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的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購房合同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議。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
-
在與開發商簽定房子出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開發商二本,房管部分存案一本,購房者一本。假如處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一切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銀行質押(據此,你手里應當沒有合同,合同現已質押給銀行了)。假如購房合同丟掉了,要采納如下辦法彌補, 一、若在沒有做預售掛號前丟掉合同,只需將剩下的合同報廢,并和開發商從頭簽定一份合同。 二、若做完了預售掛號、還沒開端處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掉合同,則需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報廢,并在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掛號的機關申請刊出所簽定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從頭簽定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掛號。 三、若在做完了預售掛號且現已處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掉合同,除需處理第二種狀況所處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處理貸款的銀行簽定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
-
合同可以去補:和開發商協商補簽一個
-
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后,合同就是證明購房者購買房屋的合法憑證。一份完整的購房合同共有四本:開發商二本,房管部門備案一本,購房者一本。
如果購房者要辦理銀行按揭的話,購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銀行質押。開發商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書時,需要將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門才能夠辦理產權證書,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購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購房合同。如果丟失了,要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時期所采取的補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
一、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二、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三、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
-
一、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
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二百元左右。
二、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但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
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三、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
-
第一,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按我國現行規定,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因此,若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就從法律上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只需補辦丟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
購房合同應該有幾份的,房產局應該有備案。建議你找找,沒有的話,可以補簽合同以便于順利辦理房產證。
到合同備案部門去調查。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
在與開發商簽訂房屋銷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開發商二本,房管部門備案一本,購房者一本。若是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銀行質押(據此,你手里應該沒有合同,合同已經質押給銀行了)。如果購房合同丟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補救,
一、若在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并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二、若做完了預售登記、還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則需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并在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三、若在做完了預售登記且已經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