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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的購買者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根據我國《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購房者能及時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不便。
同時,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暫行辦法》“預售的商品房由購買人在結算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及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
第二,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應當針對房屋買賣合同,我國采取登記制度,即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法律不予保護。若能按照法律規定程序操作,就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
如果您的情況不屬于以上羅列兩種情況,還可以采納以下方式:
首先,向開發商說明情況,與開發商協商解決,重新簽訂購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購房款事宜要求開發商出示相關證明,牢記要加蓋財務有效章以便查詢。
其次,假如不幸與無信譽可言的開發商遭遇,可以設法就所購房屋的細節問題與開發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并注明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協議中可以隱諱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條款和已交購房款等事宜,這樣就可以起到與原合同應有的作用。
為了防患于未然,購房指南還是建議購房者不要無故地隨身攜帶合同和交款憑證原件以防止丟失。另外若須辦理相關房產手續,可以先將所有資料復印一份,這樣丟了原件還有復印件做底牌,能夠在以后通過法律或其他途徑解決爭端時提供憑證,防患未然。以上就是關于購房合同丟失情況的補救方法。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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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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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購房合同丟了,能補辦。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后,該合同就是證明購房者購買房屋的合法憑證。一份完整的購房合同共有四本:開發商二本,房管部門備案一本,購房者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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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你的身份證(帶好復印件)和有關購房時能有的資料,去房地產商那里要求他們幫助找到,一般售樓的明細表在電腦上就能查到,另外地產商那里有兩份呢!
如果你所丟失的合同是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備過案,那就已經產生了法律效力,如果還未備案,那可以和開發商說明情況,并出示你購房時所有的收據等,我不知道你所在的城市有何相關規定,但在福州,合同是一式三份,購房者只有在貸款手續完成后才能拿到合同正本,個人建議你可以向開發商要份合同的復印件,因為正本開發商是不會給你的.還有個方法,就是把原先的合同注銷,重新簽一份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但估計要付開發商一筆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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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要有之前的付款憑證才好啊,帶著房主身份證去,只要開發商是個有良知的大公司,一般他那都有存檔的,不會故意去為難你的,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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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查看自己是否符合房貸要求!準備相關資料!(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收入證明--如果已婚的要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收入證明)然后帶上購房發票就是首付款發票和《商品房預售合同》,到銀行信貸部面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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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物業公司去補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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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的購買者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根據我國《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購房者能及時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不便。
同時,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暫行辦法》“預售的商品房由購買人在結算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及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
第二,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應當針對房屋買賣合同,我國采取登記制度,即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法律不予保護。若能按照法律規定程序操作,就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
如果您的情況不屬于以上羅列兩種情況,還可以采納以下方式:
首先,向開發商說明情況,與開發商協商解決,重新簽訂購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購房款事宜要求開發商出示相關證明,牢記要加蓋財務有效章以便查詢。
其次,假如不幸與無信譽可言的開發商遭遇,可以設法就所購房屋的細節問題與開發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并注明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協議中可以隱諱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條款和已交購房款等事宜,這樣就可以起到與原合同應有的作用。
為了防患于未然,購房指南還是建議購房者不要無故地隨身攜帶合同和交款憑證原件以防止丟失。另外若須辦理相關房產手續,可以先將所有資料復印一份,這樣丟了原件還有復印件做底牌,能夠在以后通過法律或其他途徑解決爭端時提供憑證,防患未然。以上就是關于購房合同丟失情況的補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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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房屋貸款合同丟了,并不是多大的難題。一般情況下,貸款合同丟了,可以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經辦行,讓銀行重新給您一個原合同的復印件。如果您辦理的是公積金貸款,那么可以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查檔,但是很多單位嫌麻煩不愿意查,如果是這樣您也可以到房產抵押部門查檔,但是需要繳納一定的手續費。 無論如何,簽訂完貸款合同后,一定要保管好。因為在還清房屋抵押貸款后,借款人需憑借款貸款合同辦理還款證明后,才能到產權部門辦理產權抵押注銷手續。總之,貸款合同日后很有可能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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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按我國現行規定,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因此,若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就從法律上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只需補辦丟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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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核實房地產交易所是否已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如已辦理登記備案,可以至房地產交易所查詢合同的內容。除此之外,建議盡量與開發商協商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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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丟了,找開發商再要一份。購房發飄沒了,憑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和購房合同到當時繳納房費開具購房發飄的部門,申請復印你的購房發飄存根,加蓋那家單位財務公章,一樣作為你的購房票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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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購房是有申請貸款的~那么你的購房合同原件應該在銀行擺著~只是首付款收據的原件會在你手上放著吧~正式的一共是一式三份~房管局\你\開發商各持一份~你的那一份經抵押后就應該是在銀行手上~你可以拿著你的貸款合同到銀行去要求重新復印一份有效復印件就可以了~
另外~只要銀行已經放貸~那你手上的首付款收據其實是沒什么用的了~因為~開發商收到全款后會開出正式的購房發票~是購房款全額的購房發票~這張發票的原件在銀行收著~以后要辦理產權證的時候要憑著購房發票\購房合同\測繪局資料這些材料才能去辦理的~
所以~如果你真的確定你的購房合同是原件在你手上丟了~那你只有協同開發商到房管局補辦一份~日后可憑此去辦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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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丟失后根據不同的情況需要不同的解決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
1、如果是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的,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有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丟失的,應在報紙上刊登合同作廢的聲明,到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3、如果是在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好銀行按揭手續后丟失的,則購房者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要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發生變化,但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和銀行簽訂變更合同。
希望以上回復能夠對您有所幫助,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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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收據丟了的解決方法是:
1、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根據中國《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2、若須辦理相關房產手續,可以先將所有資料復印一份,使用復印件有時一樣能辦。這樣如果丟了原件還有復印件做證明,能夠在以后通過法律或其他途徑解決爭端時提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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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去補:和開發商協商補簽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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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后,合同就是證明購房者購買房屋的合法憑證。一份完整的購房合同共有四本:開發商二本,房管部門備案一本,購房者一本。
如果購房者要辦理銀行按揭的話,購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銀行質押。開發商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書時,需要將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門才能夠辦理產權證書,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購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購房合同。如果丟失了,要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時期所采取的補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
一、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二、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三、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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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按我國現行規定,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因此,若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就從法律上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只需補辦丟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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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是購房承諾書嗎,這個可以補,定金收據可以到中介那邊補寫一個證明,或者找中介復印一份蓋上他們的印章就可以當原件用了
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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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與開發商簽訂房屋銷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開發商二本,房管部門備案一本,購房者一本。若是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銀行質押(據此,你手里應該沒有合同,合同已經質押給銀行了)。如果購房合同丟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補救,
一、若在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并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二、若做完了預售登記、還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則需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并在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三、若在做完了預售登記且已經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