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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于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后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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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作用,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所指貸款是由湖南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省直中心”)運用歸集的住房公積金委托指定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托銀行”),向符合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職工發放的政策性住房貸款。
第三條 貸款包括一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二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銀行住房按揭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二章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四條 貸款對象。在省直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在省內其他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第五條 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除具備本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條件外,還須具備:
(一)有效身份證明和戶籍證明,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償還貸款本息額與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資收入之比不得超過50%,借款人及其配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其他債務一并納入月償還貸款本息測算;
(三)提供借款人或其配偶名義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有效證明資料;
(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首付款不低于省直中心規定的比例;
(五)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限于長沙地區范圍內且購、建、大修行為發生在貸款申請前2年內;
(六)借款人在省直中心或省內其他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至少應繳存至申請貸款前2個月;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為正常狀態,已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6個月(含)以上,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的,必須一次性全額匯繳所有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至申請貸款前2個月,才能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轉入省直中心的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并正常繳存1個月(含)以上,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正常繳存6個月(含)以上住房公積金的證明,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七)在長沙地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地購房,均向繳存中心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省內其他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長沙地區范圍內且屬省直中心認證樓盤的普通自住房,可向省直中心申請辦理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本省其他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長沙購房已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不能就該筆貸款申請辦理銀行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暫不受理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中心異地貸款辦理按照《湖南省直單位個人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管理辦法》執行;
(八)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應采取省直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九)戶口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購房地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開具的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房產持有套數證明,房產持有套數證明有效期為6個月,從開具之日起至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完成為止;
(十)符合個人征信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六條 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根據申請貸款種類,除具備本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規定的條件外,還須具備:
(一)一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所購房屬省直中心簽約樓盤或已辦理棟產權證的現房。
(二)二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1.所購二手房須是房齡不超過15年(從房屋建成時間算起)的成套住宅,且《房屋所有權證》產權明晰,符合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規定的市場流通條件;
2.申請貸款前所購二手房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手續。
(三)個人銀行住房按揭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用于抵押的房產產權明晰、足值,無其他債務關系、無在建工程抵押、無債權分割等情況,且為房齡不超過15年(從房屋建成時間算起)的成套住宅;原按揭銀行對轉按無異議。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1.城市內建造、翻建自住房的,須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施工許可證、房屋所有權證(翻建提供);
2.城市規劃區內的村鎮自建、翻建自住房的,應提供鄉(鎮)有關管理部門提供的農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復或集體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所有權證(翻建提供);
3.大修自住房的,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在地縣級以上房產部門出具的危房鑒定書。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
(一)借款人或配偶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尚未結清的。
(二)利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為他人提供貸款擔保,擔保責任尚未解除的。
(三)借款人家庭已有兩套(含)以上住房的,或已有一套住房和兩套住房產權注銷記錄的,或已有三套(含)以上住房產權注銷記錄的。
(四)購買別墅、商業用房、商住兩用住房、投機投資性住房的。
(五)借款人或配偶的個人征信信息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當前有貸款逾期未還或由擔保人代還;
2.存在信用不良被起訴的記錄;
3.為他人貸款擔保且尚未結清的;
4.貸記卡當前存在逾期的。
(六)產權有異議的房產。
(七)法律、法規不能設定抵押的房產。
第三章 貸款期限、利率和額度
第八條 貸款期限。貸款最長年限為30年,且不超過借款人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即男性60歲,女性55歲,高級職稱女技術人員和縣處級以上女干部60歲),在省直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在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基礎上延長5年(即男性65歲,女性60歲,高級職稱女技術人員和縣處級及以上女干部65歲)。其中二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年限為20年(抵押房產房齡和貸款年限合計不超過30年,且抵押房產房齡不超過15年);個人銀行住房按揭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年限為30年(抵押房產房齡和貸款年限合計不超過30年,且抵押房產房齡不超過15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年限為10年。
第九條 貸款利率。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執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在1年(含)以內的,實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時,于次年1月1日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符合執行上浮利率條件的按上浮利率執行。
第十條 貸款額度。貸款額度按借款人的申請并結合實際償還貸款能力、住房情況等因素確定,但同時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二)按所購自住房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類型,具體為:
1.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一手房)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最高不超過所購住房總房價的80%;
2.二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與所購房屋評勘價值兩者之低值的80%;
3.個人銀行住房按揭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的80%、所抵押房產評勘價值的80%和原銀行貸款剩余本金三者之低值;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最高不超過工程結算費用與所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評勘價值兩者之低值的70%;
5.購買精裝修住房的,首套房貸款最高不超過總房價的70%,二套房貸款最高不超過總房價的60%。
(三)按職工家庭曾有住房情況、現有住房情況、已辦理房貸情況、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收入債務水平和征信等情況,實行差別化貸款政策,具體為:
1.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
2.繳存職工家庭首套房已轉讓注銷,無其他房產,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執行首套購房貸款政策,貸款金額不超過房價款的80%;
3.繳存職工家庭現有一套住房或現無房但有兩次住房注銷記錄,未使用個人住房貸款(含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相應貸款已結清的,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貸款金額不超過房價的70%,貸款利率按基準利率上浮10%;
4.繳存職工家庭現有一套住房,已使用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但相應貸款尚未結清的,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金額不超過房價的60%,貸款利率按基準利率上浮10%;
5.個人二手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成數分情況確定:首套房貸款成數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與所購房屋評勘價值之低值的80%;現有一套住房或現無房但有兩次住房注銷記錄的,未使用個人住房貸款(含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相應貸款已結清的,再次購買二手房申請貸款的,貸款成數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與所購房屋評勘價值之低值的70%;已使用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且相應貸款尚未結清的,貸款成數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與所購房屋評勘價值之低值的60%;
6.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其中家庭名下僅有一套需銀轉按房產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的80%、所抵押房屋評勘價值的80%、原銀行貸款剩余本金三者之低值;家庭名下現有兩套房產或有兩次住房注銷記錄且名下有一套需銀轉按房產的,其中現有的一套房產未使用住房貸款或相應貸款已結清,另一套申請銀轉按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70%、所抵押房屋評勘價值70%與原銀行貸款剩余本金三者之低值;若其中一套房產使用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且相應貸款尚未結清,另一套申請銀轉按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60%、所抵押房屋評勘價值60%與原銀行貸款剩余本金三者之低值;
7.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個人信用信息存在不良記錄的,按其信用情形確定相應貸款額度;
8.借款人可申請最高貸款額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12×未來可繳存年限+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2;可貸額度低于20萬元的,其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按20萬元核定。職工首次購買自住房申請貸款的,在此測算額度的基礎上可增加20%。最高為購房總價的80%,且單筆貸款金額不超過60萬元。
9.借款人月償還貸款本息額與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資收入之比不得超過50%。借款人及其配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其他債務一并納入月償還貸款本息測算。其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月償還貸款本息最高額=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資收入合計×50%-借款人及其配偶其他債務合計+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合計
借款人月工資收入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準;配偶月工資收入確定順序依次為:一是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二是按社保繳費證明提供的繳費基數確定,三是配偶既沒有繳存住房公積金,也沒有交社保但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提供工作證明,按長沙市統計局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水平確定。
單身繳存職工(含未婚或離異未再婚)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住房公積金繳存月工資基數測算月還款額高于家庭收入50%時,可按長沙市統計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推算其月還款額。
(四)職工與他人(非配偶)共同購買一套住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職工共同購房合同約定所占比例(無約定的按50%核算)×省直中心核定的貸款成數。
(五)符合省直中心貸款審查委員會具體確定的貸款額度。
第四章 貸款程序
第十一條 借款人向省直中心提出貸款申請,領取、填寫相關表格,并提供以下資料:
(一)本人、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有效期為6個月,從開具之日起至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完成為止)及未成年子女的戶口和房產證明;
(二)購房合同、首期付款發票(收據);
(三)在省直中心指定受托銀行新開的活期還貸存折(卡);
(四)借款人具有穩定職業、收入和償還貸款能力的證明;
(五)抵(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的證明;
(六)符合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職工,須出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
(七)長沙市房產管理部門開具的借款人家庭房產持有套數證明。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客戶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還需住房公積金繳存地房產管理部門(縣級及以上)開具的借款人家庭房產持有套數證明;
(八)省直中心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 根據所申請貸款類型,申請人除提供本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資料外,還須提供:
(一)二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1.售房人和房屋產權共有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婚姻狀況證明;
2.房屋產權共有人同意出售房產的書面文件;
3.所售房的《房屋所有權證》。
(二)個人銀行住房按揭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1.原銀行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2.原銀行貸款剩余本金清單(加蓋銀行公章);
3.原銀行還款記錄證明(加蓋銀行公章);
4.準備抵押的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的《房屋所有權證》。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證明
(1)在城市內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施工許可證、房屋所有權證(翻建提供);
(2)在城市規劃區內的村鎮自建、翻建自住房的,提供鄉(鎮)有關管理部門提供的農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復或集體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所有權證(翻建提供);
(3)大修自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在地縣級以上房產部門出具的危房鑒定書。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費用證明
提供工程預算及費用支付憑證。
3、施工證明
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工程合同、施工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資質證書。
第十三條 貸款人審批,同意借款人的借款申請后,省直中心、專業擔保機構、借款人、受托銀行簽署借款合同。
第十四條 抵押手續辦妥,借款合同生效后,省直中心按借款合同、借款借據發放貸款。
第五章 貸款擔保
第十五條 省直中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擔保方式采取住房抵押加專業機構保證或質押的方式。
第十六條 住房抵押加專業機構保證。住房抵押加專業機構保證貸款是指省直中心委托受托銀行以借款人提供的住房作為抵押和專業擔保機構承諾在借款人不能依約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省直中心為抵押權人,專業擔保機構為保證人。
(一)抵押人、抵押權人和保證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二)借款人以所購、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于貸款抵押,并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擔保責任范圍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本金及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三)保證人發生變更時,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省直中心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四)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以及擅自處分;
(五)抵押擔保的期限自抵押物登記完成之日起至借款人全部清償貸款本息之日止。借款人貸款本息清償后,省直中心應通知借款人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解除抵押權。保證擔保期限為自專業擔保機構向省直中心出具擔保確認函之日起至借款人全部清償貸款本息之日止。
第十七條 質押。質押貸款是指省直中心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中心認可的符合規定條件的權利憑證作為質押權利而發放的貸款。
(一)可用財政部發行的憑證式國債、銀行定期存單等有價證券質押;
(二)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必須核實其真實性,并辦理支付登記手續;質押期間,出質人對用作質押的權利憑證不得以任何理由掛失;
(三)省直中心與出質人簽訂質押合同的同時,出質人應將確認的有價證券交付省直中心,質押擔保的期限自有價證券交付之日起至借款人全部清償貸款本息之日止;
(四)省直中心負有妥善保管質押有價證券的責任,因保管不善造成有價證券滅失或毀損的,省直中心應承擔民事責任;
(五)借款人用于貸款質押的國債或定期存單先于貸款到期時,省直中心可與質押人協商,按期兌現,并將兌現的價款用于提前償還其所擔保的貸款本息;也可將質物轉存或提供新的抵押擔保物。
第六章 貸款償還
第十八條 貸款本息采取等額本息還款法或等額本金還款法。計算公式如下:
等額本息法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貸款期數/ [ (1+期利率)貸款期數-1]
等額本金法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期利率
第十九條 貸款期限在1年(含)以內的,在借款期限內,經省直中心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結清全部貸款,并按原合同利率和實際貸款期限計算利息,但不得提前部分還本。
第二十條 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可在省直中心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提前歸還貸款本息,按原貸款期限的利率和實際貸款期限計算利息,并按剩余貸款本金和剩余貸款期限重新計算月應還款額。
(一)使用現金部分提前還本的,還款額為萬元以上;
(二)使用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前還本的,可以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年對沖業務。在償還貸款的過程中,使用借款人(對沖還貸人)及配偶(共同對沖還貸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金額應在叁萬元(含)以上)用于部分提前還貸;
(三)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用于全部提前結清貸款。
第二十一條 職工辦理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規定時間內,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月對沖業務,即在償還貸款的過程中,可使用借款人(對沖還貸人)及配偶(共同對沖還貸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來沖抵部分或全部月還款額。
第七章 借款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二條 借款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的內容及附件,需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各方,并就有關內容達成協議。各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及其附件繼續有效。
保證人失去擔保資格和能力,或發生合并、分立或破產時,借款人應變更保證人并重新辦理擔保手續。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除其遺產或財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同意繼續履行借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代借款人履行債務,否則省直中心在該債權未獲清償前,有權將該抵(質)押物變現以清償借款人的債務。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清償全部貸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終止,省直中心將抵(質)押的權利憑證等資料返還給借款人。
第八章 貸款管理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在約定的還款日終了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以及借款人沒按雙方簽署的各種協議規定還本付息的,應還款額將計算逾期利息,計算公式為:
逾期利息=當月應還款額×逾期利率×逾期天數
公式中逾期天數從約定還款日次日算起,逾期利率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借款人歸還貸款后,停止計算罰息。
借款人的逾期信息將上傳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第二十六條 貸款期內借款人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貸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并自貸款人發出催還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借款人仍未能清償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的,貸款人有權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并有權依法處分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貸款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
(一)抵押物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而借款人未按要求提供新抵押物的;
(二)不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三)借款人提出貸款申請后,非正常停繳住房公積金的;
(四)借款人違反《借款合同》條款規定,經省直中心或組合貸款合作銀行指出借款人仍不予改正的;
(五)借款人拒絕或阻擾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六)其他由于借款人原因,影響借款償還或損害貸款人利益的。
第二十八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歸還貸款,造成貸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九章 罰 則
第二十九條 以欺騙手段提供虛假資料獲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省直中心有權責令當事人返還所貸款項,限制其住房公積金賬戶5年,并將情況通報職工所在單位,不良信用記錄上傳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管理辦法由省直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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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查詢
查詢項目:個人賬戶明細、賬戶余額
2. 電話查詢
服務熱線查詢項目:住房公積金方面的政策法規和網點查詢,人工服務,賬戶余額,,貸款,提取等
人工咨詢項目:公積金業務咨詢、投訴建議、公積金業務指南、辦理網點查詢
公積金電話查詢流程
3. 微信查詢
4. 銀行網點
5. 短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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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長沙市雨花區人民中路66號
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根據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湘政辦函[2002]173號文件精神,更名為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市人民政府直屬的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正縣級事業單位。
(一)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并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向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三)編制住房公積金的年度預決算,經市財政部門審核,提交管委會審議后組織執行;
(四)委托由管委會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指定的商業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與受托銀行簽訂委托協議,按規定支付手續費;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統一核算,指導、監督分支機構的內部核算;
(六)擬訂住房公積金具體管理辦法,經管委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七)審批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個人住房委托貸款發放,按照管委會審議批準的比例購買國債;
(八)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九)提出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報管委會審議后執行;
(十)審核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申請報告,并報管委會批準后執行;
(十一)與職工、單位和受委托銀行定期對帳;
(十二)組織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屬機構的業務管理網絡系統,并與上級住房公積金行政監管部門聯網,納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向財政部門和管委會報送住房公積金財務報表,并經管委會審議通過后定期向社會公布;
(十四)向財政部門提出住房公積金呆帳核銷申請,并報管委會審議通過后,根據財政部門的審批意見辦理呆帳的核銷,并報上級住房公積金行政監管部門備案;
(十五)辦理市委、市人民政府和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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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定住房公積金的繳交基數;督促各單位按月匯繳住房公積金;
2、編制住房公積金年度使用計劃;
3、審查住房公積金使用人(或單位)的使用申請;
4、償還職工住房公積金本息;
5、審批職工支取轉移住房公積金;
6、監督、檢查受委托銀行房地產信貸部按協議辦理住房公積金存款業務;
7、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
8、進行住房公積金的核算,編制財務收支預決算;
9、代管政府委托的其他住房資金。
希望可以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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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公積金中心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望城大道98號
公交路線:38路,40路,44路,502路,50路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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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央行最新公告顯示,自10月24日起,將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利率進一步下調0.25個百分點。其中,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4.35%;一年期存款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1.5%;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最近一次調息是8月26日。公積金貸款最新利率五年及以下為2.75%,五年以上為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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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二)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的;
(三)無房戶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的;
(四)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災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六)離(退)休的;
(七)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戶口遷出本市;
2.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
3.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
4.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5.原單位改制、破產、注銷,且未再就業;
6.連續失業2年(含)以上。
(八)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職工符合本管理辦法第三條(一)、(二)、(三)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配偶可同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依規凍結、限制的;
(二)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商住兩用房及償還其貸款本息的;
(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別墅及償還其貸款本息的;
(四)職工已因購買自住房提取過2次(含)以上住房公積金,再次因購買自住房提取的;
(五)以贈與、繼承、分割、合并、交換等非購買方式取得自住房所有權的;
(六)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貸款期間有逾期貸款未歸還的;
(七)非工作或非夫妻兩地分居原因在外省非戶籍所在地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償還其自住房貸款本息的;
(八)職工在12個月內因同類提取條件已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重大疾病提取除外);
(九)以配偶名義在婚前(以購房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十)因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提取公積金,其自住房按揭貸款額超出購房總價款(以契稅完稅憑證所核定的計稅金額為準)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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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一 前提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咨詢自己單位,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這是常見的情況之一,并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國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6、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8、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2、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步驟二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購買預售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的,這些人群,已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據,具備這些條件;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地產買賣契約》及《契稅完稅證》,作為基礎證明;購買拆遷還建房的,如果購買的是這種房屋,提供市房產管理部門印制的《拆遷還建協議書》及交房款收據;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戶屬于這種情況,應提供承辦銀行(我們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門,權威部門,或房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規劃、施工文件或危房鑒定證明,二選一即可,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備這種合同的,工程預算或決算及原《房屋所有權證》;
4、離休、退休的,如果住戶屬于這種情況,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核發的離退休證,作為相關證明;不能提供離退休證的,特殊情況,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養老金領取證明;
5、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生活艱難的,生活面臨巨大壓力,應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案、二級甲等才有效,病人的醫保卡、當期治療費用發票。非職工本人患病的,不是其本人的話,還應提供婚姻證明或者親屬關系證明;
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不再存在勞動關系,應提供與原單位,就是自己工作過的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市(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或醫院證明;
7、出境定居的,應出具出境定居人員審批表,或公安機關簽發的出境定居有效證明;
8、償還住房貸款的,應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截止申請提取日貸款余額證明,必須是由銀行發布的。其中,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的,屬于是商業性的,還應提供借款人與貸款發放銀行簽定的商業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應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勞動、工會等部門提供的其他有效證明;
10、支付房租的,應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房屋租賃協議書、二者可以選擇其一,支付房租發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
11、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如果經濟壓力比較大的話,應提供縣(區)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突發事件證明、說明相關的問題,大額支出費用單據,職工及家庭其他成員的收入證明。
12、進城務工人員或職工戶口在本市轄區以外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不再存在雇傭關系,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戶籍證明;
13、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應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證明,證明已經死亡。屬于亡者法定繼承人的,具備法律效益的繼承人,應提供繼承人身份證、戶口簿、法定繼承證明;屬于亡者指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應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經公證的指定繼承證明、身份證;
1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沒有工作的,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或《失業證》;
15、同時申請提取配偶及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條件的,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參與的話,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資料外,這些基本的必備材料,還應提供配偶和直系親屬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或者親屬關系證明及復印件。
16、代他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幫忙的話,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材料外,須同時提供提取人出具的書面委托書和代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步驟三 領取轉賬
1、如果你有在上班的,可以憑領取的憑證(正常辦離職時應該都有的,都會有這些,在HR人事部、財務部也會審核),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申請單位幫助,所在單位會核實并證明的,會出具有效的公積金提取證明文件;
2、然后憑領取的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單位出具的公積金提取證明,證明起到證明的作用,到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提取,公積金管理部門一般會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是否準予提取的決定,是不是通過了,并通知申請人。經審批不準予提取的,不允許的話,公積金管理部門也會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3、經審批準予提取的,職工憑身份證和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后的公積金,這樣的公積金的話,提取證明到承辦銀行辦理提取手續就行了,一切就緒,銀行會轉賬到你指定的賬戶內(一般3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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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貸款對象
符合“貸款條件”且需要購房、建房的行政、事業、企業單位在職職工購買本區域內的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商品房、或自建房。
二、貸款額度及貸款利率
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職工購建房總金額的70%,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經濟收入的50%。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委托貸款最高額度為15萬元。貸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為4.59%,五年以上為5.13%.
三、貸款期限
按職工的剩余工齡、償還能力綜合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委托貸款最長期限為20年。職工剩余工齡小于20年的可放寬3年。
四、職工貸款應提供的材料
(一)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提出申請,經初審合格后發給《岑鞏縣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表》一式二份;
(二)職工將填寫完畢后的《岑鞏縣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表》連同下列材料送交縣住房公積金管理部信貸股;
1、貸款申請書(已婚的需配偶簽名)2份;
2、購房合同或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首期付款收據復印件2份;
5、申請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各2份;
6、申請人夫妻雙方收入證明原件各2份;
7、申請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查詢單(要加蓋開戶銀行業務公章)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及復印件各1份;
8、申請人已婚的要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離婚的要提供離婚證復印件各2份;未婚的要提供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未婚證明原件、復印件或未婚證復印件2份;
9、自建房的還需提供《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房屋立面圖、房屋平面圖復印件各2份;
10、購建經濟適用住房的的還需提供《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房屋立面圖、房屋平面圖、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文件復印件各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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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
職工(包括夫妻,以下同)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首次購買自住房的不受本款限制)。
二、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予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次購買自住房的不受本款限制)。
(二)職工未在省直公積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不予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對原差別化貸款政策補充規定如下:職工家庭現無房,但有過兩次住房注銷記錄的,再購房按二套房貸款政策執行,首付不低于50%,利率上浮10%;職工家庭現有一套住房,且有兩次住房注銷記錄的,再購買住房時,不予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已有三次(含)以上住房注銷記錄的,再購買住房時,不予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職工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貸款額度按照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年限和繳存金額等測算,但不得超過最高額度50萬元。其計算公式為:可貸額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12×未來可繳存年限+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2;可貸額度低于20萬元的,其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按20萬元核定。職工首次購買自住房申請貸款的,在此測算額度的基礎上可增加20%。
(五)借款人及配偶的工資收入根據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推算確定(借款人配偶有工作,但未繳交住房公積金的,工資收入按社保繳交基數確定,提供社保繳交證明)。
價格來源網絡,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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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公積金查詢方法是
一、前往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柜臺或觸摸屏查詢機查詢;
二、持公積金聯名卡到開戶銀行的經辦網點查詢;
三、通過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的聲訊電話查詢;
四、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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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撥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也可以直接找給你辦理簽訂銀行貸款合同的人員詢問,他們最清楚辦理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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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同一戶口簿內父母和子女之間)購買自住房的;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的;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同一戶口簿內父母和子女之間)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災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希望能幫到你!望采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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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湖南省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
(一)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同一戶口簿內父母和子女之間)購買自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三)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的;
(四)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的;
(五)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同一戶口簿內父母和子女之間)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災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六)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七)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八)離(退)休的;
(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1、戶口遷出本市;2、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3、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4、原單位改制、破產;5、連續失業2年以上。
(十)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第五條職工符合本管理辦法第四條(一)、(二)、(三)、(四)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配偶可同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第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查封、凍結的,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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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套房公積金貸款被叫停。從湖南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從5月25日起,對于繳存職工家庭名下現有兩套(含)以上住房的,暫不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調整之后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將執行差別化政策:對于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利率上浮1.1倍。《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相關政策的通知》指出,停止向現有兩套(含)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或購買別墅、商住兩用住房及投資、投機性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從而“一刀切”地叫停第三套房公積金貸款。此外,在“提取政策調整”中,嚴格限制外省購房提取和多套房提取,限制以子女名義或父母名義買房提取公積金等。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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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二)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的;
(三)無房戶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的;
(四)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災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六)離(退)休的;
(七)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戶口遷出本市;
2.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
3.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
4.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5.原單位改制、破產、注銷,且未再就業;
6.連續失業2年(含)以上。
(八)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職工符合本管理辦法第三條(一)、(二)、(三)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配偶可同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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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一】職工在長沙地區(含長沙市區和長瀏寧三縣)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原50萬元調整為60萬元。
【調整二】繳存職工家庭首套房已轉讓注銷,無其他房屋,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執行首套購房貸款政策,貸款金額不超過房價款的80%。
【調整三】繳存職工家庭現有一套住房或現無房但有兩次住房注銷記錄,未使用個人住房貸款(含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相應貸款已結清的,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貸款金額不超過房價的70%,貸款利率按基準利率上浮10%。
【調整四】繳存職工家庭現有一套住房,已使用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但相應貸款尚未結清的,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金額不超過房價的60%,貸款利率按基準利率上浮10%。
【調整五】個人二手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成數分情況確定:首套房貸款成數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與所購房屋評勘價值之低值的80%;現有一套住房或現無房但有兩次住房注銷記錄的,未使用個人住房貸款(含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相應貸款已結清的,再次購買二手房申請貸款的,貸款成數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與所購房屋評勘價值之低值的70%;已使用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且相應貸款尚未結清的,貸款成數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與所購房屋評勘價值之低值的60%。
【調整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其中家庭名下僅有一套需銀轉按房產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的80%、所抵押房屋評勘價值的80%、原銀行貸款剩余本金三者之低值;家庭名下現有兩套房產或有兩次住房注銷記錄且名下有一套需銀轉按房產的,其中現有的一套房產未使用住房貸款或相應貸款已結清,另一套申請銀轉按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70%、所抵押房屋評勘價值70%與原銀行貸款剩余本金三者之低值;若其中一套房產使用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且相應貸款尚未結清,另一套申請銀轉按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60%、所抵押房屋評勘價值60%與原銀行貸款剩余本金三者之低值。
【調整七】購買精裝修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房為家庭首套房的,貸款金額不超過房價的70%;所購房為家庭第二套房的,貸款金額不超過房價的60%。
【調整八】在長沙地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地購房,均向繳存中心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省內其他地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長沙地區購房向我中心申請異地貸款的,執行《湖南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異地貸款管理辦法》。
【調整九】單身繳存職工(含未婚或離異未再婚)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住房公積金繳存月工資基數測算月還款額高于家庭收入50%時,可按長沙市統計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推算其月還款額。
【調整十】以欺騙手段提供虛假資料獲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中心責令當事人限期退回所貸款項,限制其住房公積金賬戶5年,并將情況通報騙貸職工單位進行處理,不良信用記錄上傳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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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存比例:8%-12%
繳存基數:職員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局工資
繳存基數上限:上一年度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倍
繳存基數下限:上一年度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
月繳存額上限:3054元
月繳存額下限:200元
價格來源網絡,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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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沈陽螞蟻裝飾為您解答:
湖南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長沙市雨花區人民中路66號
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長沙市芙蓉區伍家井巷1
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鐵路分中心地址:長沙市芙蓉區向韶街44
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芙蓉區管理部地址:長沙市芙蓉區萬家麗中路一段184
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雨花區管理部地址:長沙市天心區韶山南路492號
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長沙縣管理部地址:長沙市長沙縣開元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