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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申請條件: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發生合并、分立、重組、撤銷、解散或破產等情形,且單位賬戶余額、結轉人數為零才可以申請注銷。
(二)申請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注銷時先持下列材料到公積金中心審核:
1、填寫好的一式三聯《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注銷申請表》;
2、單位注銷的相關文件或證明。
(三)單位憑經審核蓋章的一式三聯《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注銷申請表》到開戶銀行辦理。
提示
▲注銷申請前,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清理完畢:
①符合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的,通知職工辦理提取手續;
②職工有接收單位的,為職工辦理轉移手續;
③職工無接收單位且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公積金中心封存戶并通知職工。
▲單位經辦人確認單位賬戶余額為零,結轉人數為零(若結轉人數不為零時,單位經辦人需填寫好一式三聯《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住房公積金匯繳額、匯繳人數變更清冊》)才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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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人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對賬簿、銀行賬戶、《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
2.房產證(購買預售商品房可提供經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3.購房發票;
4.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償還貸款本息需提供,如沒有貸款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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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提取條件如下: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二)離休、退休的; ??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希望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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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本市城鎮戶口未重新就業滿5年的的;
5、外來務工人員或本市(縣、市、區)非城鎮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國、出境定居的;
7、戶口遷出本市市區的;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且必須符合規定的余額條件。其中還清貸款的,不受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多少限制,但提取額以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為限。部分提前償還貸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需達到5萬元(夫妻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為2.5萬元)或達到個人住房貸款總額的25%。辦理按月還貸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需達到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貸本息額的12倍;
10、支付房租的;
1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用于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
12、因失業、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用于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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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1、購買商品房、二手房、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房改房;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本市城鎮戶口未重新就業滿5年的;
6、外來務工人員或本市(縣、市、區)非城鎮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7、出國、出境定居的;
8、戶口遷出本市市區的;
9、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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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嘉興提取有以下幾個條件
1、購買商品房、二手房
2、購買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房改房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5、租賃私有住房、直管公房、公租房、廉租房、人才公寓、農民工公寓、單位自管房或單位集體宿舍
6、支付自住住房物業管理費的
7、提取一次性住房補貼的和工齡住房補貼的
滿足以上其中一個條件才允許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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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流程:
1.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5年的;
5、出國、出境定居的;
6、戶口遷出本市市區,遷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9、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10、省人民政府規定的職工其他住房消費;
嘉興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提取流程
2、公積金提取需提供材料
職工在前款規定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內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須提供下述各種提取情形的相應材料。
(一)購買商品住房(經濟房)時提取:
1、提供商品住房(經濟房)買賣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2、購房發票或預付款收據(原件和復印件);
3、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
如購房發票原件已辦產權證,則另需提供房屋契證原件和復印件。
(二)購買"二手"住房時提取:
1、提供房屋買賣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2、契證(原件和復印件);
3、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購買房改房時提取:
1、提供房改購房合同(審批表)(復印件);
2、房改售房專用票據(原件和復印件);
3、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購買拆遷安置住房時提取:
1、提供房屋拆遷協議(原件和復印件);
2、購房發票或預付款收據(原件和復印件);
3、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
(五)自建或翻建住房時提取:
1、有權批準部門和個人建房或翻建房批文(原件和復印件);
2、工程預(決)算書(原件和復印件);
3、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
(六)住房大修時提取:
1、經批準的房屋大修鑒定申請表(原件);
2、工程預(決)算書(原件和復印件);
3、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
(七)離退休時提取:
1、離退休證(原件和復印件);
2、《住房公積金卡》;
3、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
(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終止勞動關系時提取:
1、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證明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2、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卡》;
4、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
(九)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5年時提取:
1、住房公積金封存證明或封存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
2、《住房公積金卡》;
3、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
(十)出國、出境定居時提取:
1、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因出國、出境定居注銷本市區戶口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住房公積金卡》;
3、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
(十一)戶口遷出本市市區,遷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時提取:
1、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遷出本市區的戶口遷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調入地單位出具的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證明(原件);
3、《住房公積金卡》;
4、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
(十二)非本市區城鎮戶口職工(含農民合同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提取:
1、提供原籍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卡》;
4、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
(十三)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提取:
1、職工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戶籍注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結婚證書或公證機構對遺囑、遺贈、法定繼承出具的公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卡》;
4、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
(十四)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提取(另行規定)
(十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現為8%)時提取:
1、夫婦雙方上一年度工資收入證明(單身職工另由單位提供未婚證明)(原件);
2、上年房租交繳收據(承租私房的須同時提供合法的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3、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
(十六)省人民政府規定的職工其他住房消費時提取(有規定時再規定);
另外,在購房人配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增加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購房人直系親屬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增加提供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單位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持有住房公積金封存證明或封存通知書的職工,在提供相應材料時應隨帶該封存證明或封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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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哪些條件可提取嘉興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的; 提取憑證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提取憑證
4、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提取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提取憑證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憑證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后仍未重新就業 、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證;
2、繳存人的戶口簿,已婚還需提供結婚證;
3、家庭所有成員的收入證明原件;
4、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門診批復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病患者沒參醫保不需提供);
6、醫院相關治療費用的憑證,如住院費用清單;
7、《職工因家庭突發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申報表》單位蓋公章;
8、當繳存人與當事人為不同戶口的直系親屬關系時,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關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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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行政區域繼續工作,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積金本息額,同時注銷個人公積金賬戶。
1、提取人有效身份證件。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3、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證明。
4、戶口簿或其他有效戶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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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本市城鎮戶口未重新就業滿5年的的;
5、外來務工人員或本市(縣、市、區)非城鎮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國、出境定居的;
7、戶口遷出本市市區的;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且必須符合規定的余額條件。其中還清貸款的,不受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多少限制,但提取額以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為限。部分提前償還貸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需達到5萬元(夫妻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為2.5萬元)或達到個人住房貸款總額的25%。辦理按月還貸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需達到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貸本息額的12倍;
10、支付房租的;
1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用于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
12、因失業、患重大疾病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用于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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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嘉興公積金住房類提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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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個人帳戶存款一次性提取流程 用人單位為會員繳清公積金款項并辦理會員減少手續 會員(申請人)填寫《園區公積金會員一次性提取公積金個人帳戶存款申請表》或《公積金會員亡個人帳戶存款一次性提取(繼承)申請表》,攜帶相關材料報“中心” “中心”審核后,按規定辦理會員個人帳戶存款一次性提取手續 會員或其法定繼承人辦理公積金個人帳戶一次性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積金會員卡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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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公積金卡里的余額是不能支取的如果你想買房,只可以用來沖減以后的還款,可以說,你一年左右不用還了,直接賬扣。現在一般每個城市支取公積金的條件為:1、退休,2、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且戶口遷出本市或者不是本市,3、封存一年以上,4、一次性付款買房(只可以取一次款―),5、商業貸款買房(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額不可以超出一年需還貸款的總額)。基本就是這么幾種情況,再需要什么其它詳細的解答你也可以咨詢當地的公積金中心,上網一查就能查到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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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消費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3、租賃住房自住
二、非住房消費類
1、離休、退休(退職);2、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3、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4、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業;5、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6、出國、出境定居;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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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不買房如何提取:1、離休、退休(退職);2、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3、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4、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在本市重新5、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6、出國、出境定居;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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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嘉興離職后公積金的提取辦法:在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帶上你的離職證明還有就是你的身份證明材料,等工作人員看完之后,確定就可以提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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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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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單位公積金辦理部門應對申請人是否職工本人、是否符合提取情形、所提供材料是否真實等情況進行初審,材料不齊的應及時通知申請人補齊。經核實無誤后由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并簽署意見、加蓋單位公章或單位財務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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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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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流程是這樣的:
1、申請人向工作單位申請,并提供相關資料
2、單位初審
3、單位經辦人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支取手續
4、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材料,核定提取數額,出具《嘉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及《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單》,并加蓋中心業務專用章和經辦人印章5、單位經辦人員當日應持中心出具的上述憑證和身份證到市建行南湖支行申請支付,由銀行為提取職工開業存儲存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