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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審:
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包括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初審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2、評估:
申請人持《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經濟適用房不需要評估。
3、審核:
申請人持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審材料到中心進行貸款審核。如果合格,中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
4、辦理擔保手續:
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抵押+保證的方式,保證人應該出具書面的擔保函;如果選擇抵押+保險或第三人保證的方式,應該到保險公司投保或到擔保機構辦理委托擔保手續。
5、簽訂借款合同。
6、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協議。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受托行業可根據需要,代為收集借款人申請資料,統一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批。
8、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審批同意后,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貸款合同約定,與借款人分別簽訂《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質押合同》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保證合同》后,辦理借款手續。
10、受托行將貸款直接劃入售房方在受托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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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認籌是指開發商正式銷售前通過一些折扣讓購房者繳納認籌金等費用的行為。根據規定,任何形式的認籌都是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的非法活動,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在繳納"認籌金"后,購房者可以獲得房屋的優先購買權,并在房價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惠。等到樓盤正式開盤銷售時,"認籌"的購房者再以"優先選擇"的順序選房,選中房屋后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如果購房者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商將把"認籌金"如數退還給購房者,我國有一定的詳細法規來規定,建議你根據法律來進行,希望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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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認籌購房”,就是開發商在樓盤正式銷售前,通過優先選房、享受開盤價格優惠甚至抽獎送車位等方式,吸引有購房意向的購房者預先向售樓方繳納認籌金。一般進行認籌時,購房者需先填寫個人買房資料,并交納一筆認籌金,少則幾千元,多則幾萬元。一般認籌后,買家就會成為樓盤的VIP客戶,享受優先選房、打折等優惠。等到樓盤正式開盤銷售時,“認籌”的購房者再以“優先選擇”的順序選房,選中房屋后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如果購房者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商將把“認籌金”如數退還給購房者。“認籌金”的實質作用是開發商在開盤前得到的大筆資金并在短時期內收回大筆資金,解決開發商的燃眉之急。
在沒有簽訂任何條款的時候,認籌因不具備法律效應,購房者在認籌過程當中所交的“誠意金”、認籌金是可以退還。而在認購和簽訂正式買賣合同時,購房者就需要仔細確定,防止有損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為條款出現,簽訂任何條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
需仔細查看合同,是否有約定:如開發商在認籌協議上約定,購房者將來由于個人原因不再購房,那么認籌金就不會退還;或是否認同直接將認籌金轉為定金(按照法律規定,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如果雙方有協議約定為“定金”,則可按照合同所約定執行,那就不能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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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吧,認籌金收入之后入了公司帳戶,支出時要老板簽名才退得出來也是正常的。你如果還是擔心,可以在退原件時讓他們經辦的工作人員簽收一下在復印件上,就更放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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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認籌金能不能退分兩種情況。
1)在沒有簽訂任何條款的時候,認籌因不具備法律效應,購房者在認籌過程當中所交的“誠意金”、認籌金是可以退還。
而在認購和簽訂正式買賣合同時,購房者就需要仔細確定,防止有損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為條款出現,簽訂任何條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
2)需仔細查看合同,是否有約定:如開發商在認籌協議上約定,購房者將來由于個人原因不再購房,那么認籌金就不會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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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購房者需持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貸款聯絡單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貸款申請表,并根據提示,申請人按要求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n 然后,申請人持你或者輔助借款人的身份證,同時要準備上戶口簿(戶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結婚證),有時候需要你去民政局開取結婚證明或者單身證明。帶上商品房買賣合同,填寫好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貸款額度并計算應交的各項費用。n 第三步,申請人需要準備的提交材料: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商品房買賣合同正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正本復印件4份,房地產買賣審批書,維修基金收據第六聯,房款收據復印件3份(收據金額=房款總額一貸款金額),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4份,配偶身份證復印件1份,夫妻雙方戶口簿復印件1份,結婚證明或者單身證明兩份,并交納相關辦理費用,后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n 第四步,申請人在指定日期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代辦銀行窗口劃款,并領取銀行回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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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以下流程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1、初審:
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包括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初審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2、評估:
申請人持《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經濟適用房不需要評估。
3、審核:
申請人持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審材料到中心進行貸款審核。如果合格,中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
4、辦理擔保手續:
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抵押+保證的方式,保證人應該出具書面的擔保函;如果選擇抵押+保險或第三人保證的方式,應該到保險公司投保或到擔保機構辦理委托擔保手續。
5、簽訂借款合同。
6、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協議。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受托行業可根據需要,代為收集借款人申請資料,統一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批。
8、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審批同意后,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貸款合同約定,與借款人分別簽訂《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質押合同》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保證合同》后,辦理借款手續。
10、受托行將貸款直接劃入售房方在受托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于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
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三、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額度的: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四、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證明、戶口簿(第二代身份證需要復印背面頁,戶口簿應復印扉頁、戶主頁、借款人及配偶頁)。
2、婚姻證明:未婚的由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開具單身證明;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明及未再婚證明(離婚證、法院判決書或裁定書,未再婚證明由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開具);已婚的提供結婚證。
3、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寫的借款申請表、單位開具的繳存住房公積金證明、工資收入證明、借款人銀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給售房單位的不低于協議規定的首付款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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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定”金還是“訂”金了“訂金”相當于預付款,一般是可以退的“定金”是不能退的買房時一般交的應該是“定金”如果乙方(開發商)毀約,“定金”要雙倍賠付給甲方(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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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認購金不是法律規定的必經過程,是可以要回來的。 ??
2001年6月1日《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
認購金不等同于定金。認購金不是法律規定的必經過程,而是房地產交易領域的一種習慣做法。是你與發展商就房屋買賣的意向初步達成協議時交的預付款。只是約定你需在指定期限內與開發商簽署正式合同,約定開發商在指定期限內不得將此房轉賣他人、加價等,認購金可退也可不退看雙方約定。 ??
當時只給了你一張收據,但是并沒有簽認購協議之類的任何協議或者合同,即使收條上注明了這一點,但單方面簽字的收條不等同于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建議你趕緊找開發商協商,千萬不能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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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進行認籌時,購房者需先填寫個人買房資料,并交納一筆認籌金,少則幾千元,多則幾萬元。如果購房者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商將把“認籌金”如數退還給購房者。“認籌金”的實質作用是開發商在開盤前得到的大筆資金并在短時期內收回大筆資金,解決開發商的燃眉之急。在沒有簽訂任何條款的時候,認籌因不具備法律效應,購房者在認籌過程當中所交的“誠意金”、認籌金是可以退還。而在認購和簽訂正式買賣合同時,購房者就需要仔細確定,防止有損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為條款出現,簽訂任何條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需仔細查看合同,是否有約定:如開發商在認籌協議上約定,購房者將來由于個人原因不再購房,那么認籌金就不會退還;或是否認同直接將認籌金轉為定金(按照法律規定,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如果雙方有協議約定為“定金”,則可按照合同所約定執行,那就不能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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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審:
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包括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初審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2、評估:
申請人持《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經濟適用房不需要評估。
3、審核:
申請人持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審材料到中心進行貸款審核。如果合格,中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
4、辦理擔保手續:
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抵押+保證的方式,保證人應該出具書面的擔保函;如果選擇抵押+保險或第三人保證的方式,應該到保險公司投保或到擔保機構辦理委托擔保手續。
5、簽訂借款合同。
6、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協議。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受托行業可根據需要,代為收集借款人申請資料,統一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批。
8、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審批同意后,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貸款合同約定,與借款人分別簽訂《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質押合同》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保證合同》后,辦理借款手續。
10、受托行將貸款直接劃入售房方在受托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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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要求開發商退款,但如果沒有首付款繳納證明的話,很難退款成功,并且即使退款,如果開發商本身沒有欺詐等行為,且房屋本身沒有質量問題,那購房者在退款至于還需要繳納一定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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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又認貸是什么意思,我們分兩個方面為大家解釋。首先是認房,認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時,如果借款人在當地房屋登記系統中,已經有了登記信息,再買房時,該房將被界定為二套房。其次,是認貸。認貸,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時,如果買家在銀行征信系統里已經登記有貸款買房的信息,那么又申請貸款買房時,將界定該房為二套房。認房又認貸款,就是指,貸款買房時,無論借款人名下有房或有房貸,都將被界定為二套房。2、認房不認貸是什么意思,房貸申請人無論是已經申請過房貸(不管名下有無房產)還是名下有了房產(無論是否貸款),在申請房貸時都會被銀行認定為“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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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認籌:房地產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的活動,旨在收取一定的“認籌金”,其目的是為了圈住一部分客戶。所謂的“認籌”一般都有折扣。一般的樓盤都會以折扣2至3個百分點等優惠方式吸引消費者前來“認籌”。不過,這種“優惠”其實完全是虛幻的。因為,在“認籌”階段,開發商一般不會公布銷售價格,如果“認籌”的人數超過預期,開發商將立即提價。如此一來,之前的所謂優惠無疑是“空中樓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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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是開發商的一種說辭了,就是可以銷售了。說是認籌,通常情況下是開發商還沒取得銷售許可證,或者缺少其他一些要素,但是開發商想緩解銷售壓力,同時也了解一下市場行情,而拿出一些房子賣。你要考察好開發商以往的開發經歷和實力。不知道你說的是哪里的開發商,在北京,開發商通常是在銷售證辦理中,但還沒有拿到,又著急賣的請款下會有認籌。認籌也分很多形式,有的可以直接定下房子,有的僅僅是優先選房,總之會有一定優惠。但這一切一切的前提,是你要確定這開發商的信譽沒有問題,正常情況下,有銷售許可證的房子都是可以辦理房產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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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與開發商協商,因為一般交了首付后,購房合同或認購合同上寫的很清楚,如果單方面退房的話賠償對方購房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
如果開發商同意的話就可以退,
如果不同意的話你就只能和開發商協商,你把房子轉給別人,讓別人買你這個房子,
如果只是單純的退款的話,估計開發商一般都不會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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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籌就是你把錢先給開發商,開發商拿這個錢建房子,建好后再分你房子,首先,這樣做是比開盤后要便宜,要不然開發商也吸引不到人認籌,缺點就是開發商最后搞不定,房子蓋不起來,那就虧了,房產權證和認不認籌是沒什么關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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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很多開發商就是將認籌金,認購金等直接劃為定金的;如果是定金,則很難退回;如果就是一般的認籌金是可以無條件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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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進行認籌時,購房者需先填寫個人買房資料,并交納一筆認籌金,少則幾千元,多則幾萬元。如果購房者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商將把“認籌金”如數退還給購房者。“認籌金”的實質作用是開發商在開盤前得到的大筆資金并在短時期內收回大筆資金,解決開發商的燃眉之急。在沒有簽訂任何條款的時候,認籌因不具備法律效應,購房者在認籌過程當中所交的“誠意金”、認籌金是可以退還。而在認購和簽訂正式買賣合同時,購房者就需要仔細確定,防止有損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為條款出現,簽訂任何條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需仔細查看合同,是否有約定:如開發商在認籌協議上約定,購房者將來由于個人原因不再購房,那么認籌金就不會退還;或是否認同直接將認籌金轉為定金(按照法律規定,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如果雙方有協議約定為“定金”,則可按照合同所約定執行,那就不能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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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籌”的購房者以“優先選擇”的順序選房,選中房屋后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如果購房者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商將把“認籌金”如數退還給購房者。
“認籌金”的實質作用是開發商在開盤前得到的大筆資金并在短時期內收回大筆資金,解決開發商的燃眉之急。在沒有簽訂任何條款的時候,認籌因不具備法律效應,購房者在認籌過程當中所交的“誠意金”、認籌金是可以退還。而在認購和簽訂正式買賣合同時,購房者就需要仔細確定,防止有損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為條款出現,簽訂任何條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需仔細查看合同,是否有約定:如開發商在認籌協議上約定,購房者將來由于個人原因不再購房,那么認籌金就不會退還;或是否認同直接將認籌金轉為定金(按照法律規定,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如果雙方有協議約定為“定金”,則可按照合同所約定執行,那就不能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