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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據(jù)我的個人了解;
1、滁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滁州市瑯琊區(qū)瑯琊東路219號
附近公交站有:
滁州大劇院(公交站)3路
大金新百站(公交站)
1路、6路、503路大站快車、K1路、3路、105路
大金新百百貨(公交站)
1路、3路支線、103路、3路、105路
工商銀行(公交站)107路、801路
市工商銀行(公交站)8路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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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安徽省宿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位于勝利西路與磬云路交叉路口向南50米路西。附近的公交站有寶龍石化、御河觀塘小區(qū)、宿州工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超市醫(yī)院。途徑的公交車有:1路、6路、8路等。希望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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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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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房產(chǎn)管理中心位置是在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qū)祁縣鎮(zhèn)古城東路南側。該地址位置的乘車路線,我建議您可以去乘坐21路公交車,在政務中心站上車,不過要記得晚班是十點半,中間需要途徑5個站點,最后在一小站下車即可到達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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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宿州市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方法是:
第一,持本人身份證前往公積金管理中心大廳查詢。
第二,撥打服務電話,可以查詢:個人貸款業(yè)務:個人貸款業(yè)務咨詢及辦理指南。個人公積金賬戶:賬戶余額。人工咨詢:公積金業(yè)務咨詢、投訴建議、公積金業(yè)務指南、辦理網(wǎng)點查詢等。
第三,網(wǎng)上公積金網(wǎng)站查詢,查詢范圍:此功能可以查詢個人公積金貸款情況及個人賬戶余額,單位繳存明細等。
希望以上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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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應該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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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個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宿州埇橋區(qū)順河路26號,宿州個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并組織執(zhí)行,編報計劃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編制住房公積金的年度預決算,經(jīng)市財政部門審核,提交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后組織執(zhí)行;委托由管委會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制定的商業(yè)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yè)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xù)、與受委托銀行簽訂委托協(xié)議,按規(guī)定支付手續(xù)費;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統(tǒng)一核算,指導、監(jiān)督縣(區(qū))管理部(辦事處)的內部核算;擬定住房公積金具體管理辦法,經(jīng)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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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宿州市埇橋區(qū)順河路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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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個人住房公積金使用范圍: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本行政區(qū)域內普通自住住房的公積金繳存職工。均可以使用宿州市個人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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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宿州市埇橋區(qū)順河路26號,宿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附近的公交車:18路、13路、9路、10路、19路、15路、17路、1路、11路、12路、16路、21路等。
該中心是經(jīng)市編委批準的市政府直屬事業(yè)單位,單位全稱為“宿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內設綜合科、歸集科、財務核算科、貸款管理科、房改科、稽核監(jiān)管科。
下設泗縣管理部、靈璧縣管理部、碭山管理部、蕭縣管理部、埇橋區(qū)辦事處。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能得到您的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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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公積金中心地址: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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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公積金中心地址:宿州 埇橋區(qū) 順河路26號,宿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附近的公交站:眼病防治所、藍天商場、衛(wèi)校、環(huán)城東路、市立醫(yī)院、南關菜場、一小、環(huán)城北路、東仙橋、東昌賓館、西門口(勝利路)、墉橋區(qū)委、武夷商城、老市委、一中、亞細亞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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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1-40萬元;住房商業(yè)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大于住房商業(yè)貸款余額;住房裝修貸款每平方米不得超過 ??600元。
2、首付比例:①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 ??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②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③購買首套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根據(jù)房齡不同,分別是5年以內(含)為不低于30%、6-15年為不低于40%、16年以上為不低于50%;建筑面積在 ??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根據(jù)房齡不同,分別是 ??5年以內(含)為不低于40%、6-15年為不低于45%、 ??16年以上為不低于50%;
3、期限:公積金貸款1-30年;組合貸款最長期限20年;裝修貸款最長10年。
4、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 ??定的利率執(zhí)行。目前公積金貸款利率:5年以下 ??年利率為4.00%, ??5年以上年利率為4.50%。第二 ??次申請公積金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 ??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即5年以下年利率為4.40%,5年以上年利率為4.95%。
價格來源網(wǎng)絡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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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上查詢: 宿州住房公積金網(wǎng)上查詢系統(tǒng) 查詢須知: 為保障個人賬戶安全,首次登錄查詢時,需要進行個人用戶注冊。注冊時,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即可完成操作。 宿州公積金新政策內容簡介 電話查詢 查詢方法: 個人貸款業(yè)務:個人貸款業(yè)務咨詢及辦理指南。 個人公積金賬戶:賬戶余額。 人工咨詢:公積金業(yè)務咨詢、投訴建議、公積金業(yè)務指南、辦理網(wǎng)點查詢等。 網(wǎng)點查詢 職工可憑有效證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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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安徽省宿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位于勝利西路與磬云路交叉路口向南50米路西。附近的公交站有寶龍石化、御河觀塘小區(qū)、宿州工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超市醫(yī)院。途徑的公交車有:1路、6路、8路等。希望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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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靈璧縣管理部
地址:宿州市靈璧縣建設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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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公積金管理中心具體地址:宿州 埇橋區(qū) 順河路26號,宿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附近的公交站:眼病防治所、藍天商場、衛(wèi)校、環(huán)城東路、市立醫(yī)院、南關菜場、一小、環(huán)城北路、東仙橋、東昌賓館、西門口(勝利路)、墉橋區(qū)委、武夷商城、老市委、一中、亞細亞商場。宿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附近的公交車:18路、13路、9路、10路、19路、15路、17路、1路、11路、12路、16路、21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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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
提取流程
(一)由公積金中心核準的提取
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兩種提取類型外,其他類型的提取均需經(jīng)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后才可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xù),辦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關證件,經(jīng)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jīng)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折或公積金聯(lián)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經(jīng)辦網(wǎng)點辦理提取。
(二)委托銀行審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和離、退休職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設銀行審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本市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經(jīng)辦網(wǎng)點辦理提取。
(三)公積金委托提取還貸業(yè)務(即按月自動劃扣)
辦理了本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nóng)業(yè)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è)務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辦理公積金委托提取住房業(yè)務。此業(yè)務必須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審批辦理,不可委托他人代辦。貸款銀行為除建設銀行以外其他銀行的申請人,必須先到單位開戶的相關銀行網(wǎng)點辦理公積金聯(lián)名卡,并與公積金賬戶關聯(lián)(激活)后,方可辦理此業(y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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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條第二款修改為:“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和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tǒng)稱單位)以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二、第七條第二款修改為:“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guī)、政策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
三、第八條修改為:“直轄市和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qū)的市(地、州、盟),應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作為住房公積金管理決策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成員中,人民政府負責人和建設、財政、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及有關專家占1/3,工會代表和職工代表占1/3,單位代表占1/3。”“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主任應當由具有社會公信力的人士擔任。”相應將第四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中的“住房委員會”修改為“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四、在第九條中增加一項作為第五項:“(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將第九條第五項改為第六項。
五、第十條修改為:“直轄市和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qū)的市(地、州、盟)應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縣(市)不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前款規(guī)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其分支機構應實行統(tǒng)一規(guī)章制度進行統(tǒng)一核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yè)單位。”
六、第十二條第一款修改為:“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guī)定,指定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yè)務的商業(yè)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委托受委托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yè)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xù)。”
七、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修改為:“(四)出境定居的。”
八、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九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審批住房公積金使用計劃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或由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依據(jù)管理職權責令限期改正。”
九、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jù)管理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負有責任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按照規(guī)定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的;
(二)未按照規(guī)定審批職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
(三)未按照規(guī)定使用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指定的銀行以外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yè)務的;
(五)未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的;
(六)未為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fā)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的;
(七)未按照規(guī)定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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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宿州市順河路2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