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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的全稱是保障性住房,此用詞自去年國六條之后越來越多的出現在新聞媒體與社會人群之中。但什么是保障性住房卻各自有不同的理解,讓更多的人在認識上產生混亂,以至于對市場中的現狀產生不同的爭論。 只有政府買單的才叫保障性住房。
世界各國將住房大多分為公屋或私屋。公屋——公共住房是由政府買單的保障性住房。包括無償提供土地和建設性費用,也包括無償提供土地補貼費用等方式,包括人頭補貼或磚頭補貼,補貼中包括減免稅費或貼息,當然也包括直接的財政轉移支付。政府提供的是居住權利的保障。
而私屋則為商品房。是私人擁有不享受政府買單優惠的自建或市場化的商品房。是私人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成本與建筑成本的財產權利。
住房的保障性恰恰不是要取消市場經濟中的商品房。反之正是為了完善市場經濟,挽救市場危機,刺激經濟發展,彌補市場住房商品性缺陷的有力支持。這也恰恰是恩格斯與凱恩斯和類似經濟學家的政府在住房問題上參與干預的理由和原因。
中國實行的是土地有償出讓制度。一條劃分保障與非保障性住房的分水嶺就是土地的使用性質是出讓還是劃撥。出讓土地中的商品房不管有什么樣的差別與限制都是私有財產的部分。是個財產權利與實體財產的結合,是一種財富的概念。中國物權法中所保護的這種用益物權,就是對私人或法人財產權的一種保護。
只有劃撥土地上的住房是土地的財產權利歸國家所有。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者只擁有房屋的實體財產,但并不擁有土地的財產權利。而土地非出讓的劃撥則是政府的買單部分或財產收入的轉移部分。這就是住房保障性質的最基本特征。
許多人錯誤的理解70%的新建商品房限制在90平方米以下的房型是一種保障性住房。也有人錯誤的理解:“雙限”商品房是一種保障性住房。這都是從根本上忽略了政府已從商品房的土地出讓中獲取了應得的或最大的利益。政府不但沒有承擔買單的責任,反而要求市場去提供社會保障,豈不是荒謬嗎? 住房權”的保護分為兩類:一類是屬于人權范疇的政府責任,目前中國的憲法中并沒有將“住房權”列入人權的部分,而這恰恰是政府應承擔保障的責任。在聯合國的《人權宣言》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文件中都有明確的約定,尤其是《第四號一般性意見:適足住房權》也對此做了明確的解釋。另一類“住房權”則與人權的保護非直接關聯(財產權是人權的一部分,但并非直接部分)。而主要針對于財產權、用益物權的保護,兩者之間既有關聯但又分為兩個不同意義的部分。
保障性住房權是國家對人權的保護。就像中國有城市對流浪者救濟的制度一樣,是人權的保護,也包括提供政府買單的免費食宿。但財產權則是非政府買單的另一類法律保護。由政府買單所提供的居住權利,并不直接或與完整的財產權相關。
社會保障性住房,政府當然可以用市場化的方式建設,但并不等于凡是市場化的住房都成了社會保障性住房。尤其凡是交納了土地出讓金的商品房都不能列入保障性住房的范疇,更不能認為政府建設保障性住房的目的是削弱市場經濟中的商品房。
當前社會上有一種誤解,自認為增加政府的社會保障性住房是為了平抑市場中的房價,這就更錯誤了。政府買單的保障性住房是針對于買不起商品房和無能力自行解決住房問題(包括無能力租市場價的住房)的貧困家庭或中低收入家庭的人群。正因為自身無能力解決,才用政府買單的方式保障。而市場中的商品房則是針對于有能力自行解決住房問題的家庭與人群的。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收入、有嚴格限制差別的不同消費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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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商品住房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普通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標準建造的居住用住宅,按現有規定需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l.2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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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開發的,建成后用于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不應該包含經濟適用房及回遷住宅)
商品住房:公開出售的住宅樓、公寓樓。
商品住宅是商品房的一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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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符合限購政策在北京市具有購房資格的家庭,均可購買自住型商品住房,對家庭資產、收入等方面均沒有限制。
而限價房的申請條件是:家庭人口3人及以下,家庭年收入8.8萬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57萬元及以下;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1.6萬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76萬元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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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區別如下:1.兩限房與自住房的區別就是,兩限房的地皮價格比自住房便宜,其他質量上應該差不多。2.兩限房屬于保障房,自住房屬于商品房。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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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價房,又稱限房價、限地價的“兩限”商品房。是一種限價格限套型(面積)的商品房,主要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是目前限制高房價的一種臨時性舉措,并不是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按照“以房價定地價”的思路,采用政府組織監管、市場化運作的模式。與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價房在土地掛牌出讓時就已被限定房屋價格、建設標準和銷售對象,政府對開發商的開發成本和合理利潤進行測算后,設定土地出讓的價格范圍,從源頭上對房價進行調控。
限價房要優先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應,其年度供應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應總量的70%。土[1] 地的供應應在限套型、限房價的基礎上。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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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開發經營的住宅,主要包括三種類型:住宅、辦公用房、商業用房。 由于我國長期以來在住房體制上實行的是供給制,所以,商品房是80年代以后才在我國出現的。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組成。 另外,從法律角度來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但不包括公有房屋、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等政府對其交易有限制條件的房屋。 什么是商品住宅? 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單位)建設并出售、出租給使用者,僅供居住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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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有太大的區別,商品房和住宅房是一個概念。但是,如果是商住房和商品房、住宅房就由區分了。第一產權一個是70年,另一個可能是50年
2、商住房有一部分沒有住宅功能,如衛生間、廚房、臥室、客廳等,因為它給的是商用,而且沒有煤氣。如果是商品住宅,就必須具備住宅的所有功能。
3、另外,所謂商品房即:開發商在市場上銷售的房屋,也包括中介機構掛牌的。住宅是商品房的其中一個產品業態。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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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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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兩用房名字看既能辦公居住種產品建筑術語沒種稱謂銷售根據市場行情產品功能定義規范俗稱雖商住兩用房已經始市場銷售并認商住兩用房與普通商品房區別意購買商用兩用房消費者定要認清兩者同處:
(1)使用限 我律規定:住宅土使用限70自取該土使用權算起房改房產權土使用限起算間該塊房屋參加房改第繳納土讓金房屋準經濟適用房使用限50工業用50教育、文化、體育、衛等土使用限50商業、旅游、娛樂用40綜合或者其50 商住兩用房土使用限按商用或者綜合用確定即40
(2)本 商住兩用房水電費用按照商業用水、用電標準結算雖每區域具體費用些差異都要比純住區收費高少疑提高本些發商前期發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商住房水電費用按民用價格繳納所購房者應該購房詢問清楚
(3)社區安全性 純住區內基本都居住業主且相穩定商住兩用項目租、轉租頻繁遷入遷、往辦事員且復雜定程度增加區內部安全隱患環境衛保持帶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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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在于:一、它們的供應對象不同:經濟適用住房的對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難戶;商品房的對象是所有自然人。
二、它們的建設方式不同:經濟適用住房直接由政府組織建設;商品房則完全是按市場運作方式建設。
三、它們的土地取得方式不同:經濟適用住房的土地性質為政府劃撥;商品房的土地則是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四、它們享受的政策不同:經濟適用住房,在建設和銷售過程中,政府可以減免部分規費;商品房則全額繳納。
五、它們的定價方式不同: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定價;商品房的價格則由市場決定。
商品房在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以后,可抵押,可轉讓。而經濟適用住房盡管可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盡管也可以抵押,但在轉讓時,必須在補繳相關費用后,方可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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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百度搜“北京住建委”,第1項就是官方網站。
2、單擊進入網站后,在左側通知公告里找有關“自住型商品房”的項目信息。
3、單擊進入相關項目后,會有網上申請地址,單擊進入房企網站在線申請。
4、填寫個人信息后,提交,就等通知現場登記了,一般通知有兩種方式:網上公示、電話通知。建議大家經常上網去看看公示了沒有,以免誤事。
5、獲得通知后,攜帶要求帶的資料,一定不要遺漏,前往銷售核心進行登記。
6、等待房企、市住建委監管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確定購房資格。
7、如果審核通過了,就可以參與由開發商組織的搖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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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是我國城鎮住宅建設中較具特殊性的一種類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據國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政府統一規劃、統籌,提供給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對該類住房的建造標準和銷售價格或租金標準給予限定,起社會保障作用的住房。2014年5月消息,北京申請保障房擬取消收入審核。
商品房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經營的住宅,均按市場價出售。由于中國長期以來在住房體制上實行的是供給制,所以,商品房是80年代以后才在中國出現的。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組成。另外,從法律角度來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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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房是指買來以后自己居住的房屋。
商用房是指用于商業用途的房屋,如辦公樓、商鋪等。
商品房是指開發商建造以后象商品一樣在市場上銷售、自由交易的房屋。
你這三個名稱不是一個體系下的概念,自住房對應的是出租房,商用房對應的是居住房,商品房對應的是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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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房也屬于商品房,您說的商品房可能就是商用房,商業用房跟一般住宅用房住房性質不一樣,住房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商業用房一般30-50年,購房程序基本與住宅相同,按揭貸款比例要高于住宅,特別要注意以下幾點:1、房屋契稅繳納比例要比住房高,一般需4%-5%。2、維修基金也要高于住宅, 一般2%3、水電費有可能會按商業收費。4、消防設施要求比住房要求高很多,有可能會影響房屋里面的結構。5、商業用房缺少生活方面的配套設施如燃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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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是與商品性住房(簡稱商品房)相對應的一個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與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還很不完善,為此,我國已經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商品房是指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經營的住宅。商品房則沒有優惠政策,也沒有限定標準及供應對象。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能得到您的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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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據我了解的情況,兩者是土地性質不同,商品房是住在用地,商住房是工業用地,兩者都蓋成房子賣出去,給人住。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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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商品房:按照有關規定,配套商品房指定向銷售給指定的重大工程動拆遷居民,不會面向市場銷售,且在5年內不得上市轉讓。
商品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通過出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的經營住宅,均按市場價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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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的全稱是保障性住房,此用詞自去年國六條之后越來越多的出現在新聞媒體與社會人群之中。但什么是保障性住房卻各自有不同的理解,讓更多的人在認識上產生混亂,以至于對市場中的現狀產生不同的爭論。
只有政府買單的才叫保障性住房。
世界各國將住房大多分為公屋或私屋。公屋——公共住房是由政府買單的保障性住房。包括無償提供土地和建設性費用,也包括無償提供土地補貼費用等方式,包括人頭補貼或磚頭補貼,補貼中包括減免稅費或貼息,當然也包括直接的財政轉移支付。政府提供的是居住權利的保障。
而私屋則為商品房。是私人擁有不享受政府買單優惠的自建或市場化的商品房。是私人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成本與建筑成本的財產權利。
住房的保障性恰恰不是要取消市場經濟中的商品房。反之正是為了完善市場經濟,挽救市場危機,刺激經濟發展,彌補市場住房商品性缺陷的有力支持。這也恰恰是恩格斯與凱恩斯和類似經濟學家的政府在住房問題上參與干預的理由和原因。
中國實行的是土地有償出讓制度。一條劃分保障與非保障性住房的分水嶺就是土地的使用性質是出讓還是劃撥。出讓土地中的商品房不管有什么樣的差別與限制都是私有財產的部分。是個財產權利與實體財產的結合,是一種財富的概念。中國物權法中所保護的這種用益物權,就是對私人或法人財產權的一種保護。
只有劃撥土地上的住房是土地的財產權利歸國家所有。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者只擁有房屋的實體財產,但并不擁有土地的財產權利。而土地非出讓的劃撥則是政府的買單部分或財產收入的轉移部分。這就是住房保障性質的最基本特征。
許多人錯誤的理解70%的新建商品房限制在90平方米以下的房型是一種保障性住房。也有人錯誤的理解:“雙限”商品房是一種保障性住房。這都是從根本上忽略了政府已從商品房的土地出讓中獲取了應得的或最大的利益。政府不但沒有承擔買單的責任,反而要求市場去提供社會保障,豈不是荒謬嗎?
“住房權”的保護分為兩類:一類是屬于人權范疇的政府責任,目前中國的憲法中并沒有將“住房權”列入人權的部分,而這恰恰是政府應承擔保障的責任。在聯合國的《人權宣言》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文件中都有明確的約定,尤其是《第四號一般性意見:適足住房權》也對此做了明確的解釋。
另一類“住房權”則與人權的保護非直接關聯(財產權是人權的一部分,但并非直接部分)。而主要針對于財產權、用益物權的保護,兩者之間既有關聯但又分為兩個不同意義的部分。
保障性住房權是國家對人權的保護。就像中國有城市對流浪者救濟的制度一樣,是人權的保護,也包括提供政府買單的免費食宿。但財產權則是非政府買單的另一類法律保護。由政府買單所提供的居住權利,并不直接或與完整的財產權相關。
社會保障性住房,政府當然可以用市場化的方式建設,但并不等于凡是市場化的住房都成了社會保障性住房。尤其凡是交納了土地出讓金的商品房都不能列入保障性住房的范疇,更不能認為政府建設保障性住房的目的是削弱市場經濟中的商品房。
當前社會上有一種誤解,自認為增加政府的社會保障性住房是為了平抑市場中的房價,這就更錯誤了。政府買單的保障性住房是針對于買不起商品房和無能力自行解決住房問題(包括無能力租市場價的住房)的貧困家庭或中低收入家庭的人群。正因為自身無能力解決,才用政府買單的方式保障。而市場中的商品房則是針對于有能力自行解決住房問題的家庭與人群的。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收入、有嚴格限制差別的不同消費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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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區別如下:
1.兩限房與自住房的區別就是,兩限房的地皮價格比自住房便宜,其他質量上應該差不多。
2.兩限房屬于保障房,自住房屬于商品房。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