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需要具備的條件有: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棗莊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具有固定的職業和收入,同意市中心對個人信用進行查證,個人信用良好,具備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及所在單位已與市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關系,繳存比例各不低于5%,并按月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借款人及配偶沒有為他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擔保。
五、借款人已簽訂真實、合法購建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建筑面積60平方米左右),已交付購房總價款15%以上的首付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積小于90平方米),已交付購房總價款20%以上的首付款;購買商品住房(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上),已交付購房總價款30%以上的首付款。購房合同約定的最后一次交款時間距申請貸款日不超過十二個月,并同時提供付款收據或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
吉林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1、一手房提取: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3、職工因購買公有住宅樓房首次公積金提取:
(1)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一次性還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
(1)由單位財務或勞資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打印上一年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對賬單(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請銀行蓋章
(4)若用存折還貸款,須提供還款存折及存折復印件一份;若用銀行卡還貸款,須提供由銀行柜臺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銀行卡明細一份
(5)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書》
(若夫妻雙方都提取,夫妻雙方簽字摁手印,并在開戶銀行賬戶上填寫完整,直接打到個人賬戶里)
注:職工本人需到場在“提取申請表”上簽字按手印(公積金匯入個人還款帳戶)
大修住房公積金提取
1、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要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自建住房公積金提取
1、規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準證明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建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償還住房貸款本息公積金提取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房合同的復印件;3、首付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離休退休公積金提取
1、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無離、退休證的,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提供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公積金提取 1、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公積金提取
1、《突發事件提取申請表》(單位蓋章);2、所屬職工配偶或直系血親發生的突發事件,需提供能夠證明與本人關系的證明材料;3、職工所在單位或所在街道予以核實后出具的提取證明;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6、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條1至5項證明材料外還須提供:a、醫院的診斷證明;b、醫院提供的個人藥費支出清單; c、其他重大疾病還須提供家庭收入證明,d、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沒有工作人員由所在街道居委會開具相關證明;7、如遇不可預見事故和災難,除提供本條1至5項證明材料外還須提供:a、單位、街道辦事處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b、個人承擔費用的明細發票;c、家庭收入證明。
進城務工人員因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
1、戶口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
新出臺的《常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規定,在下列情況下,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資金:(一)離休、退休的;(二)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后仍未重新就業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三)出國出境定居的;(四)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職工的住房公積金;(五)調離常德市行政區域的;(六)購買自住住房的,同一套住房可以提取一次,且時間為簽定購房合同一年內;(七)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審批之日起一年內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八)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危房鑒定書簽發之日起一年內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九)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屬于商業銀行貸款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屬于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的自貸款還清之日起6個月內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十)無房戶租賃住房用于本人居住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或者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十一)常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形:本人因大病住院無力支付醫療費用,子女就學無力支付學費兩種情形
-
住房公積金卡開始使用的同時,大連市配套出臺相關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職工應妥善保管公積金卡及密碼,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失需自行承擔。同時該辦法規定,盜用他人公積金卡牟取利益者,將移交司法部門處理。應及時修改密碼辦法規定,住房公積金卡是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憑證,由大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制作,并通過所屬辦事處向公積金繳存職工發放,其他任何部門、單位均不得制作和發放住房公積金卡。同時,住房公積金卡的所有權屬大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只能在大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所屬辦事處使用。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在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時,應同時申領住房公積金卡,職工注銷住房公積金賬戶時,應同時將住房公積金卡交回注銷。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資料變更、貸款及其他相關業務時,應出示住房公積金卡,驗證通過后,方可辦理相關業務。持住房公積金卡及密碼辦理業務的,均視同職工本人行為,因此職工應妥善保管住房公積金卡及其交易、查詢密碼,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損失由職工自行承擔。職工領取住房公積金卡后,應及時修改交易、查詢密碼,以保證交易安全。應在5日內辦理書面掛失住房公積金卡因消磁等非保管不善原因無法使用的,職工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免費申請換卡。因保管不當造成住房公積金卡損壞或遺失,無法正常使用的,職工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發卡辦事處辦理掛失手續,并承擔工本費10元。辦理掛失時,職工應先以口頭形式再以書面形式辦理。辦理口頭掛失后,職工應在5日內辦理書面掛失手續,逾期未辦書面掛失的,口頭掛失自動失效。住房公積金卡密碼遺失的,職工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住房公積金卡辦理密碼掛失手續,并承擔掛失手續費10元。職工申領、換領住房公積金卡及掛失住房公積金卡或密碼的,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新卡或密碼提供給職工。哪個銀行都可以
-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
(四)到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五)調離本行政區域的;
(六)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七)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八)非本市戶口,并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
(九)與所在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封存滿3年仍未重新就業的;
(十)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二)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三)因見義勇為造成人身傷害的;
(十四)單位發生撤銷、解散、破產情形,無欠繳住房公積金行為的;或者有欠繳住房公積金行為,由清算組織進行清算后按規定補繳住房公積金的。
-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3、職工因購買公有住宅樓房首次公積金提取:
(1)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一次性還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
(1)由單位財務或勞資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打印上一年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對賬單(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請銀行蓋章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
??第一條 ??為了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行為,實現住房公積金制度可持續發展,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和《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條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負責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以下簡稱職工)可以按照本規定中的住房消費情形和其他情形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第二章 ??住房消費情形和提取額度
第五條 ??職工及其家庭成員發生下列住房消費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二)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
(三)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
(四)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五)其他住房消費。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
提取流程:1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2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出具提取證明。3單位持提取證明及所需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做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4管理中心審核準予提取的,在3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同意。管理中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5個人提取:當個人和單位就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發生爭議,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時,管理部應予協調。協調不成的,管理部依據《提取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管理部主任審批后,可直接為職工個人辦理提取并書面通知單位。職工個人辦理時,須上述關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請,提取流程與單位提取流程一樣。
-
你好:具體細則如下。
1、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管委會決策,是指管委會具有獨立制定住房公積金政策的權力。凡涉及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重大事項都由管委會根據法律賦予的權限作出決定,包括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歸集、使用計劃,對住房公積金運作機構實行監督等等。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是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管委會的領導下具體執行住房公積金的各項政策。它有相對獨立的管理職能,使住房公積金既置于管委會的嚴格控制之下,又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銀行專戶存儲,是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銀行開設住房公積金資金專戶,住房公積金資金的歸集和使用通過專戶進出。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是落實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和專項使用的基本措施。
財政監督,是指財政部門對住房公積金的運作管理進行監督檢查。財政監督的根本目的,是防止住房公積金的挪用和控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費用支出,使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更加規范、高效。社會監督的目的,是保護全體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利益,通過社會監督的方式,使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工作更加公開、公平、公正。
2、有屬地管理說法,住房公積金按國家目前的規定是屬地管理,如繳交要按營業執照登記地,但貸款主要是按房屋座落地和繳存地,但有的城市是允許外地交公積金在本地買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具體要看你所在地的規定了。
3、貸款的時候有年齡限制,比如你今年50歲了,塊到退休年齡了,貸款年限和金額也就有限制了。
-
提取材料
1、申請人及其配偶身份證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關聯的活期儲蓄存折、儲蓄卡);
3、結婚證或婚姻證明;
4、當年度月還款憑證(須有最新貸款余額、剩余期限等貸款信息,貸款銀行蓋章確認);
5、借款借據或個人貸款支付憑證(借款合同里借款期限、借款金額、利率等貸款信息齊全的可不提供)。
提取流程
1、攜帶提取材料,前往大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購買自住住房貸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貸款的” 的,經肇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臺掃描錄入系統并成功辦理提取業務。
3、在管理部門申請簽定《大連市住房公積金自動劃轉提取委托協議書》,簽約時,本人須到場。
4、成功簽約后,提取信息不發生變化的,按約定每一周年進行自動轉扣。
-
-
提取條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放寬 連繳三個月可提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以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5、戶口遷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
7、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時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積金余額。
符合以上二、三、五、六條的,可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
提取流程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儲存余額,先將所應提供的證明材料交由單位進行初步審核。
2、單位對符合規定的職工開具《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支取轉帳憑證》
3、持辦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
4、準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將款項轉至職工單位帳戶,由職工所在單位發放。
提取額度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只能支取一次,以后年度繳存的須在職工退休后方可支取。
2、 償還住房貸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還款期內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不得超過當年還款額,貸款還清后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須在退休后方可支取。
3、凡繳存職工申請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包括組合貸款)的,申請人夫妻雙方及房屋產權共有人均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待還貸滿1年后,夫妻雙方及共同還款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其貸款本息,提取的額度不得超過上年度實際償還的貸款本息(不含罰息)。還貸期間累計提取不得超過貸款本息總額。
4、凡繳存職工購買住房時不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可以憑購房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在一年內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提取金額取至千位。
提取時間
1、購買商品房的,提取時間須在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登記日期一年以內;
2、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提取時間須在批文日期半年以內;
3、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時間須在鑒定材料日期半年以內;
-
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提供戶口本以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提取儲蓄帳號到原單位申請提取,填寫提取申請書,并加蓋相關印章,然后由原單位經辦人到管理部辦理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提取。
-
常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有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
4、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領取《失業證》的。
5、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工作調離、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
需要如下資料:(1)借款人及參貸人(共同還款人、擔保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共同還款承諾書; (2)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其他情況由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證明); (3)合法的商品房購房合同或協議; (4)借款人及參貸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個人收入證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 購房款首付的有效憑據; (6)有效的擔保證明; (7)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房樓盤,必須是由開發商與受委托銀行簽訂按揭協議的樓盤,借款人可通過按揭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
住房公積金時可以提取的,但是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不管是在北京本地居民,還是外地務工人員,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都必須符合《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規定。下面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解答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符合《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規定的提取條件,北京公積金提取的具體條件如下:(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職工若符合上述相關提取條件,則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針對第九條的規定,進城務工人員指的是農業戶口的職工。如果是城鎮戶口的職工,單純因為離職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
步驟一 前提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咨詢自己單位,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這是常見的情況之一,并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國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6、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8、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2、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步驟二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購買預售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的,這些人群,已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據,具備這些條件;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地產買賣契約》及《契稅完稅證》,作為基礎證明;購買拆遷還建房的,如果購買的是這種房屋,提供市房產管理部門印制的《拆遷還建協議書》及交房款收據;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戶屬于這種情況,應提供承辦銀行(我們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門,權威部門,或房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規劃、施工文件或危房鑒定證明,二選一即可,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備這種合同的,工程預算或決算及原《房屋所有權證》;
4、離休、退休的,如果住戶屬于這種情況,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核發的離退休證,作為相關證明;不能提供離退休證的,特殊情況,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養老金領取證明;
5、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生活艱難的,生活面臨巨大壓力,應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案、二級甲等才有效,病人的醫保卡、當期治療費用發票。非職工本人患病的,不是其本人的話,還應提供婚姻證明或者親屬關系證明;
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不再存在勞動關系,應提供與原單位,就是自己工作過的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市(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或醫院證明;
7、出境定居的,應出具出境定居人員審批表,或公安機關簽發的出境定居有效證明;
8、償還住房貸款的,應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截止申請提取日貸款余額證明,必須是由銀行發布的。其中,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的,屬于是商業性的,還應提供借款人與貸款發放銀行簽定的商業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應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勞動、工會等部門提供的其他有效證明;
10、支付房租的,應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房屋租賃協議書、二者可以選擇其一,支付房租發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
11、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如果經濟壓力比較大的話,應提供縣(區)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突發事件證明、說明相關的問題,大額支出費用單據,職工及家庭其他成員的收入證明。
12、進城務工人員或職工戶口在本市轄區以外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不再存在雇傭關系,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戶籍證明;
13、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應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證明,證明已經死亡。屬于亡者法定繼承人的,具備法律效益的繼承人,應提供繼承人身份證、戶口簿、法定繼承證明;屬于亡者指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應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經公證的指定繼承證明、身份證;
1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沒有工作的,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或《失業證》;
15、同時申請提取配偶及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條件的,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參與的話,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資料外,這些基本的必備材料,還應提供配偶和直系親屬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或者親屬關系證明及復印件。
16、代他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幫忙的話,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材料外,須同時提供提取人出具的書面委托書和代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步驟三 領取轉賬
1、如果你有在上班的,可以憑領取的憑證(正常辦離職時應該都有的,都會有這些,在HR人事部、財務部也會審核),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申請單位幫助,所在單位會核實并證明的,會出具有效的公積金提取證明文件;
2、然后憑領取的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單位出具的公積金提取證明,證明起到證明的作用,到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提取,公積金管理部門一般會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是否準予提取的決定,是不是通過了,并通知申請人。經審批不準予提取的,不允許的話,公積金管理部門也會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3、經審批準予提取的,職工憑身份證和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后的公積金,這樣的公積金的話,提取證明到承辦銀行辦理提取手續就行了,一切就緒,銀行會轉賬到你指定的賬戶內(一般3天內)。
-
河南省省直住房公積金中心,地址如下:河南省省直住房公積金中心,地址:鄭州市金水區商務內環路22號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望采納
-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行為,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太原地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太原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條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負責太原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管理。管理中心下設的分中心、分理處負責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承辦。 第四條 太原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指定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管理中心應當委托受委托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金融業務。
第二章提取范圍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 (四)到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五)調離本行政區域的; (六)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七)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八)非本市戶口,并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 (九)與所在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封存滿3年 仍未重新就業的; (十)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二)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三)因見義勇為造成人身傷害的; (十四)單位發生撤銷、解散、破產情形,無欠繳住房公積金行為的;或者有欠繳住房公積金行為,由清算組織進行清算后按規定補繳住房公積金的。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查封、凍結的; (二)以贈與、繼承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權的; (三)小修、中修、維修及裝修自住住房的。 第七條 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優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第三章 提取條件和額度
第八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的,須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2個月以內辦理提取(實際發生時間以合法有效證明材料上載明的時間為準)。房屋所有權人及其共有人均可提取,提取額合計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實際支出金額。 第九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款規定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額雙方合計不得超過提取日之前12個月以內的還款本息額。以前未提取的不計入當期累計。 第十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七)款規定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額雙方合計不得超過提取日之前12個月以內所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部分。以前未提取的不計入當期累計。 第十一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十一)款規定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額雙方合計不得超過上一年度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12倍。以前未提取的不計入當期累計。 第十二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十二)款規定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額合計不得超過提取日之前12個月以內實際支付的藥費支出。以前未提取的不計入當期累計。 第十三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十三)款規定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第十四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六)、(七)、(十一)、(十二)、(十三)款規定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間隔不得少于12個月。 第十五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二)、(三)、(四)、(五)、(八)、(九)、(十)、(十四)款規定的,可以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四章 提取憑證
第十六條 住房公積金提取由職工本人辦理或者受職工委托由單位公積金專管員(以下簡稱專管員)代為辦理。 第十七條 職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職工有效居民身份證、卡/折;委托專管員代辦的,需提供專管員證(或者專管員有效居民身份證)、職工有效居民身份證、卡/折。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六)、(七)、(十一)、(十二)、(十三)款規定的,配偶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 第十八條 除第十七條規定的資料外,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還需按照第十九條至第三十四條的要求出具相關提取憑證原件和復印件。 第十九條 購買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購房證明)、購房發票(或者收據)。 第二十條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者《集體土地使用證》(宅基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與房屋所在地一致的職工(或者配偶)戶籍證明。
第二十一條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區、縣級以上房管、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質量檢測報告、《房屋所有權證》或者《集體土地使用證》(宅基地使用證)。 第二十二條 離休、退休的,提供離、退休證或者經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的離、退休審批表。 第二十三條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提供傷殘證或者區、縣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鑒定證明(1-4級)、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單位工資停發證明。 第二十四條 到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定居的,提供原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單位工資停發證明。 第二十五條 調離本行政區域的,提供人事調動手續(或者與現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與原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職工調入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的該職工住房公積金開戶證明)、單位工資停發證明。 第二十六條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按期償還住房貸款憑證。 第二十七條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提供承租職工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單位出具的無房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及支付房租的房屋租賃專用發票、婚姻關系證明。 第二十八條 非本市戶口,并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提供戶口簿、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單位工資停發證明。 第二十九條 與所在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封存滿3年仍未重新就業的,提供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單位工資停發證明、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或者職工居住地所在社區)出具的未重新就業的證明。在集中封存戶封存的職工辦理提取,還需提供由分中心、分理處出具的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證明》。 第三十條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繼承證明、繼承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第三十一條 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經相關部門審驗的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職工居住地所在社區出具的未重新就業的證明(或單位工資收入證明)。 第三十二條 職工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 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建議書、藥費支出清單、戶口簿(或者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證明)、職工居住地所在社區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難證明。 第三十三條 因見義勇為造成人身傷害的,提供相關部門頒發的見義勇為證書。 第三十四條 單位發生撤銷、解散、破產情形,無欠繳住房公積金行為的;或者有欠繳住房公積金行為,并由清算組織進行清算后按規定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提供單位撤銷、解散、破產文件、單位提取住房公積金證明、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花名表。
-
棗莊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提取條件:
1、在市、區(市)駐地規劃區范圍內購買、建造、回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在1年以內的;翻建住房房齡在20年以上,經市、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鑒定為危房的;大修住房房齡在10年以上,經市、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鑒定為必須大修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調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5、償還購買擁有所有權住房商業銀行貸款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且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已確定的;
7、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繳納公共租賃住房房租的;
8、配偶、子女戶籍在農村、需要在農村集體土地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9、遇到自然災害等,造成家庭重大財產損失的;
10、重點支持、優先辦理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中小套型、中低價位的普通商品房的提取申請。
提取流程:
1、申請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對其身份、住房公積金繳存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核實并加蓋印章,到中心申請辦理。
2、中心負責受理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準予辦理。
3、經審核、審批準予提取的,由中心通過受委托銀行將其提取的款項劃撥到申請賬戶。
提取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填寫《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并經所在單位蓋章認可
3、根據不同提取情形,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1、在市、區(市)駐地規劃區范圍內購買、建造、回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在1年以內的;翻建住房房齡在20年以上,經市、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鑒定為危房的;大修住房房齡在10年以上,經市、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鑒定為必須大修的,申請人及配偶可以申請一次性提取個人賬戶現有余額中百元以上整數款項,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發生額。
2、符合以下規定,申請人可以申請一次性提取個人賬戶現有余額中百元以上整數部分款項,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發生額。
(1)償還購買擁有所有權住房商業銀行貸款的;
(2)配偶、子女戶籍在農村、需要在農村集體土地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遇到自然災害等,造成家庭重大財產損失的;
(4)重點支持、優先辦理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中小套型、中低價位的普通商品房的提取申請。
3、償還購買擁有所有權住房商業銀行貸款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繳納公共租賃住房房租的,申請人及配偶可分年度申請提取個人賬戶現有余額中百元以上整數款項,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發生額。
-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為了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行為,實現住房公積金制度可持續發展,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和《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條(管理主體)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負責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
第四條(提取原則)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以下簡稱職工)可以按照本規定中的住房消費情形和其他情形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每年度均可以按照本規定提取一定額度的住房公積金用于住房消費。
第二章 住房消費情形和提取額度
第五條(住房消費提取情形) 職工及其家庭成員發生下列住房消費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住房(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下同);
(二)支付房租;
(三)償還購買本市范圍內住房的貸款本息;
(四)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的住房;
(五)其他住房消費。
第六條(可提取時間段) 在同一時間段內,職工僅能選擇一項住房消費情形提出申請,并不得重復申請;在同一項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費情況的,每次申請提取時,職工僅能選擇其中一套住房申請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住房的,每套住房僅能申請提取一次。
前款規定中的同一時間段是指職工上次辦理提取業務至本次申請辦理提取業務之間的時段;未辦理過提取業務的,同一時間段是指職工本次申請辦理提取業務之前的所有可提取月份。
發生本規定第五條第(一)、(四)項規定中的住房消費情形的,該住房消費情形發生時間與職工申請提取時間應當相隔在兩年以內。住房消費情形發生時間以相關收據、發票和稅票等憑證(以下簡稱憑證)開具時間計算。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本規定第五條第(二)、(三)、(五)項規定中的住房消費情形的,該住房消費情形應當發生在職工按照《暫行辦法》繳存住房公積金之后。
第七條(購房提取額度)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可提取額不超過賬戶余額,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賬戶余額的60%,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2010年9月30日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住房的,可提取額度按照前款規定執行。
職工在購房總價款中實際支出的費用,按照該套住房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經本市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列明的權利人份額計算;未明確份額的,按照該套住房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經本市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列明的權利人數量平均計算。
第八條(租房提取額度)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應當在本市范圍內無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50%,當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計提取。
前款規定中職工通過住房公積金網點柜臺提取的,每年申請提取不超過兩次;職工通過公積金中心自助服務平臺提取的,自2014年11月1日起,每月可以申請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