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鄭州一般家庭申請經濟適用房條件:
(1)具有本市市區建成區城市戶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4倍,全部收入低于650x4=2600;.
(3)無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足20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的條件:
(1)具有本市市區建成區城市戶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4倍;
(3)無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足20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此之外單身人員申請經濟適用房,應當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年齡應滿28周歲。 鄭州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的六證: ①申請表;②戶口本;③身份證;④婚姻狀況證明;⑤月收入證明;⑥ 住房證明。
-
保障性住房是針對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群體推出的低租金或低售價住房。條件設置各地區不同,一般包括家庭收入、住房面積、家庭資產等方面。目前各地區均設置了專門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建議到當地主管部門詢問。
-
最新南寧保障房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生活,申請家庭應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準。城八區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標準由市建委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價格等因素研究確定,報市政府批準后,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遠郊區縣的上述標準由區縣政府結合實際確定,報市政府批準后,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三)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為其他家庭的成員參與廉租住房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并計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資產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現金和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
武漢市2016年的廉租房,今年十月 就已經開始申請了。
根據《武漢市廉租住房管理措施》規定,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3年以上,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收入標準(目前,武漢市標準是家庭月可支配收入600元(含)以下);
(3)家庭現住房面積符合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住房困難標準(目前,武漢市標準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
武漢廉租房申請流程及所需材料
根據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核準工作暫行規定》,第四條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二)無房家庭(含舊城改造、重點工程拆遷家庭),或家庭現住房人均住房面積(建筑面積)低于本市城區居民人均住房面積;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四)未購買過經濟適用住房或參與過集資、合作建房。
“城區居民人均住房面積”和“城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具體標準,以武漢市統計局每年公布的上年末指標為準。
第五條 符合購房條件的家庭,應按如下程序申請核準其購房資格:
(一)申請人在戶籍所在區房產局(房改辦)領取并如實填寫《武漢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共一式兩聯,一份由區房產局留存,一份轉交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備案);
(二)申請人及其配偶提請各自所在工作單位出具收入和住房情況的書面證明,并在《武漢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上加蓋公章確認。若申請人或其配偶無工作單位,則由社區居委會出具相應證明;
(三)申請人持《武漢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向戶籍所在區房產局(房改辦)提出購房資格核準申請,并同時提交下列資料:
1、戶口簿、夫妻雙方身份證(附復印件);
2、現住房的產權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拆建補償協議書(附復印件);
3、申請人及其配偶所在單位或社區居委會出具的收入狀況證明。
第六條 對申請資料完整、有效,且符合購房條件的家庭,區房產局(房改辦)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在申請人戶籍(居住)所在地社區居委會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第七條 公示期內有投訴的,由區房產局(房改辦)進一步調查、核實;對無投訴或經調查、核實投訴不實的,由區房產局(房改辦)向申請人核發《武漢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該證明有效期限為18個月。
第八條 取得《武漢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的家庭,在有效期內持該資格證明可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并憑該資格證明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
1、北京市規定,1人申請限價房的,要求年滿30周歲;2、2010年10月8日起,申請人不得帶父母申請;3、要求你年收入8.8萬及以下,資產57萬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及以下。
-
1、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家庭或家庭月人均收入為1300元以下的特殊群體家庭。 殊群體包括:優撫對象、軍烈屬、復轉軍人、殘疾人、區以上勞模、離退休人員。
2、無房戶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以下的家庭。 3、長春市城鎮戶口或已經列入長春市城區的非城鎮人口(原耕地被征用)。
謝謝
-
您好,深戶安居型商品房按照下列程序進行申購:1、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持身份證向市住房保障部門提交《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請表》,并提交規定材料。2、市住房保障部門會同市規劃國土、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在3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共同申請人享受本市住房優惠政策情況、本市住房情況、繳交醫療保險情況進行核查。相關部門的核查結果應當及時反饋市住房保障部門。3、審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門在市政府網站、本部門政府網站公示15日。4、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購輪候規則列入輪候冊進行輪候,輪候信息應當公開。5、輪候到位的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到市住房保障部門選擇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門向申請人出具審核合格意見,并將審核合格名單抄送市房地產登記機關。6、申請人持審核合格意見與建設單位簽訂安居型商品房買賣合同;買賣合同簽訂10日內,由建設單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7、建設單位辦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記后,協助申請人辦理政策性住房(綠皮)房地產證。8、逾期未選房、未簽合同的,按規定重新輪候,輪候在后的申請人依次遞補。9、各類人才提出申請的,還應當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及人才認定文件。
-
1、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具有廈門市城鎮戶口,且至少有一個家庭成員在廈落戶滿3年,通過購買商品房入戶的則不能再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
2、申請人家庭必須是中低收入家庭。申請承租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家庭資產控制標準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上限的4倍以下;申請購買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資產控制標準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上限的6倍以下。
3、申請人家庭必須是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今年的申請條件為人均建筑面積12平方米以下。
中低收入家庭申請承租社會保障性租賃房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均應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時間滿3年 A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戶籍遷入廈門的,不得申請。B以投靠子女方式戶籍遷入廈門的,不得單獨申請。C夫妻戶籍均在本市的必須共同申請,未成年人必須與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申請。D單身達到計劃生育晚婚年齡的可獨立申請。
2、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為:3人及以下戶年收入5萬元以下 4-5人戶年收入6萬元以下 6人以上戶年收入7萬元以下
3、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4倍以下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資產控制標準為:3人及以下戶家庭資產在20萬元以下 4-5人戶家庭資產在24萬元以下 5人以上戶庭資產在28萬元以下。家庭資產主要包括房產 汽車 有價證券 投資含股份 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等
4、無住房或住房困難戶:2006年我市住房困難戶住房面積控制標準為:人均建筑面積12平方米以下。A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之前的5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不能再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B已租住、購買公有住房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統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實僑房政策安置房、集資房,拆遷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實行貨幣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優惠政策的家庭,原則上不能再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但仍符合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可申請一套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獲得批準時原住房(或貨幣安置補償金)必須退出,退出的住房由市國土房產局或市建設與管理局收回或收購。很高興為你解答,滿意請采納,謝謝
-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條件
(一)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線的1.5倍數之下;
(三)家庭人均資產在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線年標準的10倍數之下;
(四)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
(五)未享受過以下優惠政策:1、購買過農民公寓;2、在解決農村住房難中享受過集中建房和泥磚房改造政策。
申請經濟適用住房條件
(一)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戶籍,且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戶籍時間滿3年;
(二)家庭人均收入連續三年在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線的2.5倍數之下;
(三)家庭人均資產在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線年標準的20倍數之下;
(四)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
(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
東莞保障房申請條件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請人的子女未滿18周歲且戶籍不在本市的,若與申請人共同生活和居住,可作為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
(二)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線3倍以下(含3倍);
(三)家庭人均資產在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線年標準20倍以下(含20倍);
(四)無自有住房、無宅基地;
(五)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超生家庭,在有關單位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滿14周年,并落實結扎措施后方可申請。
市投資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供應本市行政區域內符合上述條件的家庭;各鎮(街)投資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供應轄區內符合上述條件的家庭。
第六條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申請人與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之間應當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
-
-
昆山保障房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且年滿18周歲,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準。城八區的上述標準由市建委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價格等因素確定,報市政府批準后,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遠郊區縣的上述標準由區縣政府結合實際確定,報市政府批準后,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三)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或已作為其他家庭的成員參與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并計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資產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現金和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
(一)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且年滿18周歲,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準。城八區的上述標準由市建委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價格等因素確定,報市政府批準后,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遠郊區縣的上述標準由區縣政府結合實際確定,報市政府批準后,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三)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或已作為其他家庭的成員參與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并計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資產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現金和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
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時,要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1年以上;無住房或者現有住房建筑面積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5238.12元以下。外來務工人員包括農民工、在異地鄉鎮工作基層醫務工作者、鄉村教師、引進人才等。其申請條件為年滿18周歲,在保定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費,在當地無住宅建設用地或者無自有住房,個人或者家庭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8571.49元以下。
-
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
您好,據了解,深保障房的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含當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戶籍。
2,申請人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參加本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下同)累計繳費5年以上。申請人屬《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規定的人才的,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且不受該辦法規定的年齡限制;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購買過準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
4,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軍產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自建私房、違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設用地,且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前5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5,申請人及其配偶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為。
-
保障性住房包括經濟適用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家庭成員均具有本市戶籍,若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不含出國留學)、服兵役等原因遷移出本市的,該成員視同本市戶籍;2、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提出申請前連續兩年均低于本市規定的低收入標準線,低收入標準線由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統計部門測算確定并適時調整(初步確定為6.3萬元/家庭年收入);3、家庭成員在本市不擁有任何形式的土地和住房;4、家庭財產價值總額(含金融資產、經營性資產及其它所有可以轉化為現金的資產)在提出申請前不超過規定的限額,該限額由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統計部門測算確定并適時調整;5、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和扶養關系;6、我市接收安置的軍休干部、重點引進的高級人才等人員,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不受規定的收入、資產等條件限制,由市政府另行規定。基本上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就是以上6個條件,你要是有這些條件就可以申請了。
-
2.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本條例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
-
中山市保障房申請條件具體規定如下:中山市住房保障對象的家庭收入和住房困難劃定標準如下: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非農業戶口8年以上(含8年),且在中山市工作并居住。二、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標準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80元/月(含480元/月)的家庭,家庭資產總額符合中山市的有關規定;住房困難標準為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0平方米以下。三、經濟適用房供應對象標準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0元.
-
(一)具有佛山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佛山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且沒有自有住房或雖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的家庭。符合上述條件且已年滿30周歲以上的單身或離婚人士,可單獨申請。
(二)在佛山市有穩定職業并連續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年且申請家庭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佛山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沒有自有住房的非佛山市戶籍家庭。
(三)達到積分制入戶條件并已申領《入戶卡》,申請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佛山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且沒有自有住房的外來務工人員。
(四)在佛山市就業,具有佛山市戶籍,大學專科以上(含專科)學歷,申請當年個人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佛山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本人沒有自有住房的人員。
(五)各類引進人才的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由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區住建部門另行制定。
-
(一)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含當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戶籍。
(二)申請人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參加本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下同)累計繳費5年以上。申請人屬《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規定的人才的,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且不受該辦法規定的年齡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后補繳社會保險的時間不納入累計繳費時間。
(三)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購買過準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
(四)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軍產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自建私房、違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設用地,且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前5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五)申請人及其配偶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為。
(六)符合申請條件第(一)、(三)、(四)、(五)項規定的下列申請人、共同申請人,不受繳納社會保險的時間限制:
1、經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的一、二、三、四級殘疾人;
2、經民政部門認定的撫恤定補優撫對象。
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請的,申請人的配偶、未滿18周歲的子女應當列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年滿18周歲的子女不能列為共同申請人。未滿18周歲的子女列為共同申請人的,不影響其成年后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年齡后以單身居民身份申請本市住房保障。
無本市戶籍的現役軍人,可以以申請人配偶的身份作為共同申請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可以以個人名義提出輪候申請。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