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發貨
1、發貨時間
1.1賣家應當在土巴兔規定的時間內發貨,但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1.2消費者申請退款時賣家尚未發貨的,賣家應當征得消費者同意后再發貨。
1.3賣家延期發貨,或者未經消費者同意在消費者申請退款后發貨,賣家應當追回已經發出的商品,但消費者已經簽收并確認收貨的除外。
2、發貨信息的確認
2.1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賣家應當按照訂單約定的收貨地址、收貨人信息發貨,并負責將商品送達到消費者指定的收貨地址。
2.2如商品需要消費者到指定地點提取的,應當在商品頁面顯著位置描述予以說明,并在發貨前告知消費者并征得消費者同意。賣家違反前述規定的,消費者有權拒絕簽收商品。
3、收貨信息的填寫與變更
3.1消費者應當在訂單中向賣家提供準確的收貨地址和收貨人信息。消費者在提供收貨人信息時,可以選擇本人或者他人作為收貨人。消費者選擇他人作為收貨人,該收貨人違反本規范約定義務的,由消費者承擔相應責任。
3.2消費者需要變更訂單中的收貨地址或收貨人信息的,應當在商品發出前與賣家取得聯系征得賣家的明確同意,或協商進行處理。
3.3因消費者填寫的收貨地址和(或)收貨人信息不準確,或者未經賣家同意要求變更收貨地址或收貨人信息,導致賣家發貨后商品無法送達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
二、 配送與收貨
1、商品配送
1.1賣家所選擇的物流公司在派送商品時應當主動聯系收貨人,而不應在未征得收貨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商品交由小區保安、門衛、公司前臺等人簽收。
1.2賣家應與物流公司約定,在提供配送過程中,應遵守土巴兔平臺相關規則規定的標準及規范,為消費者提供滿意的配送服務,積極提升客戶滿意度。
2、商品簽收
2.1賣家按照約定發貨后,收貨人有及時收貨的義務。收貨人可以本人簽收商品或委托他人代為簽收商品,被委托人的簽收視為收貨人本人簽收。
2.2消費者只填寫了收貨地址,但沒有填寫收貨人或填寫的收貨人信息不特定,商品在收貨地址被簽收的,該簽收視為消費者本人簽收。
3、商品驗收
3.1收貨人簽收商品時,應當對商品進行驗收。
3.2涉及商品表面一致的事項,收貨人應當在簽收商品時進行驗收。 本條所稱“表面一致”,是指憑肉眼即可判斷所收到的商品表面狀況良好且與網上描述相符,表面一致的判斷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形狀、大小、數量、重量等。
3.3收貨人簽收商品時發現表面不一致的,有權拒絕簽收商品。 賣家應在商品拒收后及時聯系消費者,進行處理。
3.4對于需要先簽收再打開包裝查看的商品,收貨人應當要求承運人當場監督并打開包裝查看,如發現表面不一致,應當在簽收單(收貨人聯和承運人聯)上備注詳細情況并讓承運人簽字確認或者直接退回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