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22
今年1月17日,陳女士為趕在過年前完成家居裝修,在市區某布藝裝飾店訂做了兩個落地窗簾和3個飄窗簾,總價3308.02元。一個星期后,陳女士把窗簾取回家。裝上后,她才發現窗簾長度不夠,上下走光,其中一塊落地窗簾有兩個指甲大小的破洞,還有20多處大小不同的斷線疵點;此外,該店也沒有兌現返還窗簾布余料的承諾。
陳女士很生氣,要求商家重做。直到今年8月,該店才終于七拼八湊地把窗簾接夠長度。然而,這一塊落地簾竟由12塊布拼接成,另一塊窗簾也由4塊布接成,布簾上的兩個破洞僅用線縫上,整個窗簾就像一塊大“補丁”。而且,店家仍未返還窗簾布余料。
好好的布料,就這樣被布藝裝飾店糟蹋掉,陳女士非常氣憤。交涉無果下,10月16日,陳女士來到倉后投訴站求助。該投訴站工作人員幾番調解,近日,布藝店同意向陳女士賠償652.65元的經濟損失,同時雙方還達成協定,返還窗簾布余料,陳女士也有望于近期用新的窗簾換掉那塊大“補丁”。
又快到年底,許多市民都想趕在過年前搬進新居或對家居進行翻新布置,消委會提醒市民,在購買家居裝飾材料時,除要向商家索取發票外,還要仔細核對尺寸,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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