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5-02-06
手中有多余房子的人,都會將其租出去讓自己能夠每個月獲得一筆租金,用來改善生活。在外工作的人也會去租房子,讓自己在外邊城市有一個穩定的住所,讓自己能夠在陌生的城市有一個落腳點。租客與房東的關系應該是相輔相成,但在房屋租賃的過程中,彼此之間也容易發生糾紛,雙方都會為了個人的利益爭執不下。那么,房屋租賃糾紛找誰處理?
房屋租賃糾紛找誰處理
房東與租客之間的糾紛屬于租賃合同糾紛,可以由當地居(村)委會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房屋租賃糾紛的處理途徑有哪些:
(1)調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雙方當事人經過自愿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的一種方法和活動。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民間糾紛的調解處理,調解特別適用對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實、責任含糊不究的租賃糾紛,租賃雙方就近請調委會調解通過調解,糾紛雙方,互諒互讓,以達到既解決糾紛又不傷和氣的目的。
(2)仲裁。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仲裁法》第2條內容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這里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包括公民個人之間的房屋租賃糾紛等。房屋租賃糾紛發生后,公民可以根據條款或仲裁提請仲裁機構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做出仲裁裁決,解決房糾紛。仲裁具有“公正及時,程序簡便,專家斷案,依裁終局”的優勢,可以使當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曠日持久的糾纏和身心疲憊的針鋒相對之中,是一種比較受推崇的爭端解決機制。
(3)訴訟。有些租賃糾紛不愿意調解或不服調解,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當事人可以將房屋租賃糾紛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的訴訟活動而做出的判決的強制力,要遠遠大于調解和仲裁。
房屋租賃糾紛找誰處理?在出現房屋租賃糾紛的時候,雙方可以先協商,這時雙方都在氣頭上,想要通過協商的方式徹底解決彼此之間的糾紛其實很難,在這種情況下建議雙方要能夠尋求法律的解決。在生活中很多事情各退一步,就能夠獲得不一樣的收獲,在出現房屋租賃糾紛的時候,建議人們沒有必要為了一點點的利益錙銖必較,和氣生財才為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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