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0-16
相信很多人都聽說過小產權房這個名詞,小產權房主要指的就是農村集體建筑,這些建筑是在農村打造的,屬于農村集體土地房屋。大部分的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是沒有房產證和各種證明的,因為農村的土地大部分都是集體土地,只擁有土地證,想要辦理房產證也是比較困難的,因為相關的部門是不允許的。下面小編來為大家介紹一下我國的小產權房應該如何申請。
小產權房是什么意思——解釋
對小產權的解釋歸納起來主要有3種解釋,2012年面臨整治的小產權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種。
第一種解釋是針對發展商的產權而言,將發展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發展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
第二種解釋是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的,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
第三種解釋是按產權證的發證機關來區分的,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又被稱為鄉產權,鄉產權并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
第一種和第二種解釋的小產權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購房款,或轉讓時補繳土地出讓金就可以自由買賣,其法律規定較為明確。而第三種解釋的小產權的法律屬性存在較大爭議,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證。
小產權房是什么意思——概念分類
小產權房第一類小產權房:占用集體用地或耕地違法建設,將農民集體用地使用權流轉,用于商品住宅開發的違法建筑。
第二類小產權房:在政府劃撥或出讓的土地上,不按規劃功能開發或使用,并將限制銷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場上銷售,具有產權糾紛隱患的不完全產權房。
第三類小產權房:在軍隊享有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商品房的開發,之后賣給軍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稱“軍產房”。
政策
一直以來,由于小產權房價格低廉,所以盡量其產權存在爭議,但是仍然購買者眾多,而由于小產權房的整治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相關部門一直沒有出臺具體的治理辦法。
據報道:近日,國家相關部門將對小產權房動刀,其中,國土資源部官員表示,該部已會同北京市國土管理局、懷柔區政府進行調查,并提出四點處理意見。
一是對違法建設立即叫停,責令開發商停止對外銷售,并采取停電停水措施。
二是對尚未銷售的和2007年12月30日以后新建、續建的房屋予以拆除,并拆除所有圈建的圍墻;對2007年12月30日以前銷售的已建成房屋,待全國小產權房處理政策出臺后一并處理。
三是對已劃分地塊對外出租土地待建的,責令退還土地。
四是分清責任,依法依規追究開發商、村干部等有關人員的責任。
大家現在我國的小產權房如何申請了嗎?小產權房雖然是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但是小產權房現在已經合法化了,現在國家政策也是支持小產權房的存在的,因為現在有大部分人都買不起房子。小產權房是一種價格比較低的房子,這種房子一般是在城市的城中村和農村地方存在的,不屬于商品房,屬于農民集體建設中的房子。大家購買小產權房的時候還是需要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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