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0-12
導語:居住權是公民所享受的一項基本權利,居民所居住的房屋基本上包括自建房、商品房和保障房三大類。隨著我國城鎮化步伐的不斷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村人選擇到城里購買商品房居住,這就造成了農村大量的自建房空置,在這種自建房和商品房之間的轉換過程中就可能面臨著自建房的買賣問題。那么,什么是自建房?自建房有房產證和土地證嗎?自建房能夠像商品房那樣自由交易嗎?下文小兔就給你一一解答這些問題。
一、關于自建房
自建房,從字面意思理解就是在個人或單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前提下,單位或個人自己或雇傭他人自行建造的房屋。顯而易見,自建房主要包括個人自建房和單位或集體自建房兩種類型,其中個人自建房是古往今來農村地區房屋建造的主流形式,而集體或單位自建房多出現在城鎮地區,多有企事業單位集體出資修建房屋提供給職工居住。
值得指出的是無論是農村個人自建房還是單位或集體自建房,土地使用權都不歸個人所有,而是歸農村集體或單位集體所有,個人只有房屋使用權。除了以上兩種主流的自建房形式,在我國一些小城市還存在個人自建房,這些少數部分的人的自建房不像農村或城市里企事業單位一樣土地使用權屬于集體,他們的房屋土地使用權屬于個人。
二、自建房的建造
在農村地區,由于土地使用權并不屬于個人,而是屬于集體,因此,農民像要建造房屋的話也需要走一個基本的程序,尤其是對于想申請新的宅基地的居民來說這個程序可能要復雜一點。首先,申請農村集體土地來用于個人建造房屋,個人必須滿足國家規定的一些條件,如是否年滿18歲、所申請的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村鎮建設計劃等;第二,農村個人自建房用地還應遵循一些基本原則,如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或村里的閑置地,而少占良田等;第三,申請個人宅基地還要走一些正常的程序,如先向集體提出申請,然后提交國土資源管理所審查,通過后再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最后房屋建成后就可以進一步去申請集體土地使用證。
三、自建房的出售
房屋要交易或出售必須具有兩證,即房產證和個人土地使用證,具備了這兩個證的房屋就可以像商品房那樣在房屋市場上自由交易。因此農村個人自建房嚴格來講是不能像商品房那樣自由交易的,最大限度只能在同村居民間轉移房屋使用權;同理,企事業單位的集資自建房也只能在內部交易,而一些小城鎮的個人自建房由于擁有個人土地使用權,所以可以像商品房一樣自由交易。
小兔就為大家介紹到這里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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