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0-20
對于安置房的概念,可能只有曾經住進過安置房的人和專門了解過的人才會知道,不過在這其中的的人也許也會不知道安置房買賣簽訂合同怎樣是合法的,也不太了解對安置房的分類以及買賣是否合法,而且也會有一些人對安置房有興趣,想購買安置房,卻又怕上當受騙,不知從何下手。所以今天小編就是來給大家解決這些問題的,一起往下看吧!
一、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盡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二、安置房的分類以及安置房買賣合同有效嗎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埔江兩岸進行的世博動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所以買賣合同要在5年后取得所有權才能受法律保護,才是合法有效的。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買賣合同合法有效。
三、購買安置房和簽訂買賣合同應怎么做
考慮到安置房交易的配套法律法規尚未成熟,提醒廣大市民在購買安置房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買主應向拆遷部門或征地部門了解房屋的性質是屬于哪一類安置房,以備自己決策之用。
其次,買賣安置房時應當對房屋的兩證進行審查,審查項目包括:房屋的產權人是誰、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等權利的瑕疵。所謂的瑕疵是指房屋兩證上的所有權人在簽訂合同時均應簽名,若只有一方簽名,房屋在買賣時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將被視為無效。
再次,對于沒有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的安置房買賣,因為兩證辦理的時間遲于安置房買賣協議的簽訂時間及交房的時間,因此這類房屋買賣風險極大,律師建議想要買房的市民盡量不要購買此類房屋,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
看完了之后,是不是會對安置房有了個全面的了解呢?所以我們千萬不要被不法分子騙到了喔,他們往往都會用市政工程所辦的安置房騙人簽訂買賣合同,騙一些粗心大意而且未了解到安置房類型的人,所以要購買安置房的朋友可以參照以上的做法來做,減少一些不必要的風險,讓自己所簽的安置買賣合同合法有效,而且最好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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