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26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就是指房屋買賣雙方在房屋合同上面產生了不同的意見,而導致的一種糾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包含很多種,比如認證書相關的糾紛、延期辦證的糾紛、二手房買賣的糾紛等等一些都是屬于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民事起訴狀(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關鍵詞:起訴狀
原告:×××,男,漢族,1970年9月14日出生,住址:廣東省××市××村委會××路9號。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碼:×××××××××××。
被告:×××,女,1973年8月20日出生,住址:廣東省××市××路9號。
聯系方式:
經常居住地:廣東省××市××路9號。
身份證號碼:×××××××××××。
第三人:××房產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市××中心13樓D座。
聯系方式:×××××××。
案由:房屋買賣合同糾。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向原告雙倍返還定金人民幣40000元,并承擔賣方未履行合同產生的全部費用;
2、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2009年×月×日原被告在××房產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居間斡旋下簽訂了《房地產買賣三方合同》。該合同約定:原告購買被告位于××市××小區B棟10層1005號個人住房,建筑面積為109.64平方米。產權轉移手續由經紀方負責辦理,買賣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經紀方辦理相關手續,并在簽署本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分別提供辦理產權轉移所需的手續應由買賣雙方各自提供的全部資料給經紀方。如賣方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買方給予賣方1個工作日寬限期履行義務,從寬限期屆滿之日起如賣方仍未履行合同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合同總價款的萬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逾期滿10日仍未履行合同義務,買方有權單方接觸合同,賣方應雙倍返還定金予買方,并承擔賣方未履行合同產生的全部費用,已收取買方的房款應當日退回給買方,買方不可再進一步要求賣方做任何賠償或迫使賣方履行本合同。
合同簽訂后,原告如約向被告支付了購房定金人民幣20000元。依據合同的約定,被告應當積極協助和配合經紀方辦理所購房屋提供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更名等的所有憑證和手續。但被告于2009年×月×日在毫無理由的情況下,明確表示拒絕履行合同,直至現在,被告仍無理拒不提供任何手續。期間,原告曾多次與其協商繼續履行合同,但被告堅決表示不予履行。2009年×月×日原告向被告主張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雙倍返還定定金人民幣40000元,但遭到被告拒絕,被告表示只返還定金人民幣20000元。被告的這種行為不僅浪費了原告巨大的精力和時間,同時也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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