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1-26
當我們在購置房子的時候,可能會考慮很多的因素,比如居住的環境、地理位置、戶型、樓層等等,都是我們需要考慮的對象,但是,可能是因為商業、旅游或者娛樂的需要,我們會選擇購買只擁有40年房屋產權期限的房子,具體是什么含義呢?那如果40年產權到期怎么辦?不用著急,小編接下來便跟大家分享一些相關的知識,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40年產權是什么意思?
“40年產權房”確切地說應該是“4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不是房子的產權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房屋的產權永遠是業主的,而土地是國家的,業主只有使用權。土地出讓是有償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如需繼續使用,需提出申請并繳納土地出讓金。
二、40年產權到期怎么辦?
(1)40年產權房,很多格局是一梯好幾十戶,這樣的話,居住密度相對較高,居住氛圍和品質就下降了。此外,40年產權房因為公攤大,使用率會較70年產權房低。
(2)40年產權商用住宅在生活費用、買房稅費、二次交易費、貸款以及付款方式上通常會有所差別,購房者在出手之前務必打聽清楚。一般來講,這類物業,業主需支付的水、電等費用較之民用標準要高出許多。但目前,開發商大都在前期開發中采取了相應的補救措施,與政府協商,承諾日后能按照民用水電標準收取,但具體怎么交法,業主們還需等到交了房才能真正知道;而且此類物業一般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在貸款期限上也會受到一定的限制。
(3)40年產權房存在辦不到產權的風險。因此,購買前,購房者應首先確定樓盤的合法性,看它是否具備最基本的《土地證》、《規劃許可證》、《工程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五證。
(4)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業主具有有限續約權,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享受使用權;
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應當為70年,40年一般是商用土地。
不管是40年、50年還是70年,都有到期的時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租土地。
物權法的規定:第1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40、50一般都是商業立項,70是民宅,都是大產權,不是小產權。商業的就注意水電費是按商用還是民用收就行。
不管是40年的公寓、寫字樓,50年的商業或者是70年的普通住宅,到期之后國家都會收回土地,這個是不會改變的,至于到期后的房子和相關補償問題,現在的法律上是規定無償收回。不過核心及相關部門正在就到期房屋和土地相關補償問題進行研究和制定相關措施,再過幾年或將正式出臺到期房屋及土地相關補償條例。
其實對于房子來說,房屋的產權年限是相當重要的。而一般來說,用于商業用地的房子可能產權都只有40年,如果到期的話,會比較麻煩一些,相關的知識以及做法小編以上都做出了非常詳細的介紹,相信大家看完之后應該能夠了解了吧?而對于剛打算購買房屋的朋友們來說,一定要掌握相關的知識再去夠買,特別是有關房屋產權年限這一方面的內容,因為如果購買之后年限縮水也會讓我們受到很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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