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0-22
房屋出于某種原因被拆遷的情況下,政府往往會對原來的擁有者進行補償,比如按照合適的標準出發提供住宅或者是金錢補貼等等,它們會起到彌補的作用。但是考慮到不同地域所遵循的方法政策會有一定的差異,因此我們在具體分析參考的時候需要著重實際情況加以了解學習,避免由于前提條件錯誤所導致的麻煩或者損失。那么下文列舉的就是太原拆遷補償標準。
一、太原拆遷補償標準
1、違法建筑不予補償
《規定》明確,對未經登記的建筑,房屋征收部門應當組織住建、規劃、國土、財政、房管等有關部門進行認定,對認定合法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具體內容包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非住宅屋一律不予補償。集體、私有企業非出讓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原則上按照房屋評估價扣除土地出讓價格后予以補償。符合破產條件的國有企業職工納入社會保障,土地收歸政府,房屋不予補償。
2、補償要簽訂協議
確定被征收房屋予以補償,那么房屋征收部門和被征收人應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以及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搬遷期限和過渡期限、違約責任等事項訂立一份《補償協議》。《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另一方可依法提起訴訟。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擬定補償意見,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區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補償決定的區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征收住宅可換房,可補錢
征收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征收私產房屋,按照評估價格給予補償;征收直管公產住宅房屋,可采取貨幣補償和安置住房兩種方式。擁有其它產權住房的直管公房住宅房屋承租人,原則上采取貨幣補償方式,補償標準不超過2000元/平方米。征收單位產住宅房屋比照直管公產住宅房屋補償;征收單位產非住宅房屋,有合法手續確定給予補償的,只對產權人予以貨幣補償;直管公產或單位產房屋征收后,產權人與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
上文為大家介紹了關于太原拆遷補償標準的具體詳細內容,比如不予補償的舉例例子以及原原因,除此之外還有關于簽訂協議過程中值得注意的事項細則等等,我們可以參考進行學習,畢竟前期盡可能了解政府制定的策略可以幫助大家在后期保證自己的效果優勢,并且還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更多的損失,當然了,結合具體的限定條件出發也是需要加以關注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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