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以下幾個: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發票所載明日期或房產證發證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但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2、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在戶口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可提取到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發證日期或房屋所有權證發證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但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3、職工償還商業銀行自住住房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償還購房貸款期間可提取住房公積金,但夫妻雙方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還款期間的貸款本息總額。
4、職工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但夫妻雙方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還款期間的貸款本息總額。
5、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患規定的九種重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本人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但不超過醫療費個人負擔部分。
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濱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商業銀行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退休;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本市城鎮戶口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1年以上(含1年)的;
6、非本市戶口人員、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7、調出本市的(不含本市范圍內的調動)、 出境定居的;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患規定的九種重病或大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10、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你好,住房公積金雖然歸職工個人所有,但由于其所具有的專項用途和性質,又決定了住房公積金在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能方面受到一定限制,職工在支取住房公積金前并不能實際占有和支配,而是由所在單位統一繳存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進行管理。住房公積金只能專項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才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不能隨個人意愿決定保值方法和收益率,而是按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二、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辦法的文件依據和提取規定。建議嚴格的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制度,一方面可以保證住房公積金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用途使用,避免住房公積金流失;另一方面可以防止冒領或不符合條件提取等情況發生,使住房公積金具有更強的保障性、互助性和安全性。因此,依據“濱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濱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濱政發[2006]86號)第十九條:“具體支取方法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的規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上述文件制定了《濱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提取管理辦法》第七條明確規定“職工償還商業銀行自住住房貸款的,可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同一套貸款材料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這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市政府《濱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我市房地產市場和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實際,制定的我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的規定,完全符合政策和我市的實際。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計劃定于2010年10月正式啟用新的網站。對有關的文件規定,工作指導,業務操作流程等進行全面的公布公開(舊網站同時廢止)。屆時,職工將更方便的查詢到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各項政策、規定、制度和辦事程序。歡迎廣大職工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工作提出更多更換的意見和建議,推動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事業又好又快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