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立合同人: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暫行辦法》和《關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暫行辦法》及相關文件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購買的住房管理維修等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于市 區(縣) 路(街) 弄(新村) 支弄 號室,建筑面積 平方米的房屋維修委托乙方。
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首期住房維修基金和房屋出售單位一次性提供的住房維修基金按規定合并存儲,專項用于甲方住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設備的維修更新,合理地使用住房維修基金。甲方負有監督責任。
三、甲方同意按照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暫行辦法和出售公有住房實施細則的規定,按照社會化管理的要求, 年按月向乙方繳付管理費 元。乙方用于管理人員經費和辦公費用。
四、對不屬于住房維修基金使用的部位或設備,乙方提供優質有償服務。甲方同意按規定支付維修費用,并為乙方修理提供方便(包括公用部位和相鄰戶室)。
五、乙方對甲方住房維修負責,確保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的正常使用。共用設備以及共用設施凡屬人為損壞的,由損壞人負責修復或賠償。
六、甲方同意按住宅售后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在住房維修基金不足支付維修費用時,按面積支付住房維修基金。如甲方拖延維修基金支付,使乙方不能及時修復房屋和設備的,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管理部門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八、其他需要補充事項: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維修合同范本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將寧鄉經濟開發區怡寧新村商住樓及水平安置房的維修承包給乙方并達成如下幾點:
一、 維修工程內容及要求
1、 乙方接到甲方或小區物業公司的維修聯系單后,在條件容許的情況下,1天之內組織人員或設備進行維修,維修完畢邀請甲方和物業公司共同驗收,并形成驗收文件用于結算。
2、對已入住的客戶維修,要求維修完畢后客戶簽字認定。
3、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維修的,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二、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按相關規定對已維修工程進行保修,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已維修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按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執行并約定已維修工程(同一位置)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屋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裝修工程為2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7、其它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由甲方工程師共同配合乙方施工,行使合同約定的職權,向乙方發出指令及其簽證,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
2、 現場確定施工范圍核實工程量。
3、 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驗收,評定質量標準。
4、 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
5、 負責各部門的關系協調。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提供相關的施工方案。
2、 按建筑規范進行施工管理,嚴格按已定方案及施工操作規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3、 抓好安全生產,嚴防事故發生,因安全事故或責任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由乙方負責。
4每日完工后必須保證環境整潔、干凈。
四、維修計價及費用支付
維修按每處單獨計價,費用由甲方會同物業參考市場行情進行共同定價,每月匯總后進行結算,預留5%作為質保金,驗收合格一個月復查合格后支付。
五、維修費用
維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務必嚴格履行合同的所有條款,不得違約,否則,
另一方有權利追求其違約責任,并處以工程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賠償。
下列情況為違約:
1、 不按規定的方案和質量標準施工,造成質量低劣。
2、 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任務。
3、 現場管理混亂,受到有關職能部門的批評處罰。
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本項工程全面竣工驗收合格并結清工程款帳目后自行終止。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