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堰法施工有以下幾個特點;
1、結構上要求穩定、防滲、抗沖和強度
2、施工上構造簡單,便于施工、維修、撤除方便
3、布置上使水流平順,不發生局部沖刷
4、圍堰接頭、與安珀聯接處要可靠,避免因集中滲漏等破壞作用引起的圍堰失事
5、經濟合理;一般適用于河道或較深基坑圍護
特點:①不過水土石圍堰:能充分利用當地材料,對地基適應性強、施工工藝簡
②過水土石圍堰:受水流破壞作用需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③混凝土圍堰:抗沖與防滲能力強,擋水水頭高,底寬小,易于與永久建筑物相連接,必要時 可過水
④鋼板樁格型圍堰:修建和拆除可以高度機械化,鋼板樁的回收率高,邊坡垂直、斷面小、占 地少、安全可靠
⑤草土圍堰:可就地取材,結構簡單,施工方便,造價低,防滲性好,適應能力強,便于拆除, 施工速度快
一、圍堰施工的一般規定
(一)圍堰高度應高出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 7m。
(二)圍堰外形一般有圓形、圓端形(上、下游為半圓形,中間為矩形):矩形、帶三角的矩形等。圍堰外形直接影響堰體的受力情況,必須考慮堰體結構的承載力和穩定性。圍堰外形還應考慮水域的水深,以及因圍堰施工造成河流斷面被壓縮后,流速增大引起水流對圍堰、河床的集中沖刷,對航道、導流的影響。
(三)堰內平面尺寸應滿足基礎施工的需要。
(四)圍堰要求防水嚴密,減少滲漏。
(五)堰體外坡面有受沖刷危險時,應在外坡面設置防沖刷設施。
二、各類圍堰適用范圍
各類圍堰適用范圍見表1K412023。
三、土圍堰施工要求
(一)筑堰材料宜用黏性土、粉質黏土或砂質黏土。填出水面之后應進行夯實。填土應自上游開始至下游合龍。
(二)筑堰前,必須將堰底下河床底上的雜物、石塊及樹根等清除干凈。
(三)堰頂寬度可為1~2m。機械挖基時不宜小于3m。堰外邊坡迎水流一側坡度宜為1: 2~1:3,背水流一側可在1:2之內。堰內邊坡宜為1: 1~1:1.5。內坡腳與基坑的距離不得小于Im。
四、土袋堰施工要求
(一)圍堰兩側用草袋、麻袋、玻璃纖維袋或無紡布袋裝土堆碼。袋中宜裝不滲水的黏性土,裝土量為土袋容量的1/2~2/3。袋口應縫合。堰外邊坡為1:0.5~1:1,堰內邊坡為1: 0.2~1:0.5。圍堰中心部分可填筑黏土及黏性土芯墻。
(二)堆碼土袋,應自上游開始至下游合龍。上下層和內外層的土袋均應相互錯縫,盡量堆碼密實、平穩。
(三)筑堰前,堰底河床的處理、內坡腳與基坑的距離、堰頂寬度與土圍堰要求相同。
五、鋼板樁圍堰施工要求
(一)有大漂石及堅硬巖石的河床不宜使用鋼板樁圍堰。
(二)鋼板樁的機械性能和尺寸應符合規定要求。
(三)施打鋼板樁前,應在圍堰上下游及兩岸設測量觀測點,控制圍堰長、短邊方向的施打定位。施打時,必須備有導向設備,以保證鋼板樁的正確位置。
(四)施打前,應對鋼板樁的鎖口用止水材料捻縫,以防漏水。
(五)施打順序一般從上游向下游合龍。
(六)鋼板樁可用捶擊、振動、,射水等方法下沉,但在黏土中不宜使用射水下沉辦法。
(七)經過整修或焊接后的鋼板樁應用同類型的鋼板樁進行鎖口試驗、檢查。接長的鋼板樁,其相鄰兩鋼板樁的接頭位置應上下錯開。
(八)施打過程中,應隨時檢查樁的位置是否正確、樁身是否垂直,否則應立即糾正或拔出重打。
六、鋼筋混凝土板樁圍堰施工要求
(一)板樁斷面應符合設計要求。板樁樁尖角度視土質堅硬程度而定。沉人砂礫層的板樁樁頭,應增設加勁鋼筋或鋼板。
(二)鋼筋混凝土板樁的制作,應用剛度較大的模板,榫口接縫應順直、密合。如用中心射水下沉,板樁預制時,應留射水通道。
(三)目前鋼筋混凝土板樁中,空心板樁較多。空心多為圓形,用鋼管作芯模。板樁的榫口一般圓形的較好。樁尖一般斜度為1:2.5~1:1.5。
七、套箱圍堰施工要求
(一)無底套箱用木板、鋼板或鋼絲網水泥制作,內設木、鋼支撐。套箱可制成整體式或裝配式。
(二)制作中應防止套箱接縫漏水。
(三)下沉套箱前,同樣應清理河床。若套箱設置在巖層上時,應整平巖面。當巖面有坡度時,套箱底的傾斜度應與巖面相同,以增加穩定性并減少滲漏。
八、雙壁鋼圍堰施工要求
(一)雙壁鋼圍堰應作專門設計,其承載力:剛度、穩定性、錨錠系統及使用期等應滿足施工要求。
(二)雙壁鋼圍堰應按設計要求在工廠制作,其分節分塊的大小應按工地吊裝、移運能力確定。
(三)雙壁鋼圍堰各節、塊拼焊時,應按預先安排的順序對稱進行。拼焊后應進行焊接質量檢驗及水密性試驗。
(四)鋼圍堰浮運定位時,應對浮運、就位和灌水著床時的穩定性進行驗算。盡量安排在能保證浮運順利進行的低水位或水流平穩時進行,宜在白晝無風或小風時浮運。在水深或水急處浮運時,可在圍堰兩側設導向船。圍堰下沉前初步錨錠于墩位上游處。在浮運、下沉過程中,圍堰露出水面的高度不應小于Im。
(五)就位前應對所有纜繩、錨鏈、錨錠和導向設備進行檢查調整,以使圍堰落床工作順利進行,并注意水位漲落對錨錠的影響。
(六)錨錠體系的錨繩規格、長度應相差不大。錨繩受力應均勻。邊錨的預拉力要適當,避免導向船和鋼圍堰擺動過大或折斷錨繩。
(七)準確定位后,應向堰體壁腔內迅速、對稱、均衡的灌水,使圍堰落床。
(八)落床后應隨時觀測水域內流速增大而造成的河床局部沖刷,必要時可在沖刷段用卵石、碎石墊填整平,以改變河床上的粒徑,減小沖刷深度,增加圍堰穩定性。
(九)鋼圍堰著床后,應加強對沖刷和偏斜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調整。
(十)鋼圍堰澆筑水下封底混凝土之前,應按照設計要求進行清基,并由潛水員逐片檢查合格后方可封底。
(十一)鋼圍堰著床后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設計要求。當作為承臺模板用時,其誤差應符合模板的施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