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的法律、法規
美國的公共住房政策自開始時起,就制定了完善的法律。在以后的不同時期,也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出臺。如五十年代的住房法制定了公共住房計劃,城市再開發計劃和為退伍軍人住房抵押貸款提供擔保的計劃;六十年代的住房法和城市發展法中制定了補貼住房建設計劃;七十年代中期以后,又制定了住房援助(補貼)計劃,使住房補貼的效果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美國的這些政策、法規在各自所處的歷史階段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2、控租與補貼
美國的控租主要是由地方以立法的形式做出規定,并通過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在控租政策作用下,美國公共住房的租金只占低收入家庭收入的25%,但隨著限租法規的作廢,目前,公共住房的房租已占低收入家庭收入的30%。美國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補貼先后經歷了4種形式:磚頭補貼、房東補貼、住房券、現金補貼。(1)磚頭補貼:它于1965年開始實施,由聯邦政府直接撥款,補貼給建房者,補貼額為租戶收入的25%與市價租金的差額。(2)房東補貼:尼克松時期,聯邦政府向房東提供補貼,補貼額為市價租金與貧窮家庭收入一定比例的差額。(3)住房券:它于1975年在4個城市實施,現在幾乎遍及美國每個城市。這種住房券市政府發給低收入者用以領取住房補貼的憑證。持券人可根據自己的職業特點,自由選擇居住地,只需繳納不超過自己收入30%的房租,不足部分由政府負責支付。(4)現金補貼:里根上臺后,聯邦政府對低收入家庭直接提供現金補貼,補貼額為市價租金的70%。
3、鼓勵中低收入家庭購房
聯邦政府為鼓勵中低收入家庭擁有自己的住宅,提供了以下兩種優惠政策:(1)稅收減免,即聯邦政府對第一次購房者實行個人所得稅減免。(2)抵押貸款,即金融機構對第一次購房者提供低息貸款或抵押貸款擔保。購房者經過擔保后,首期付款只需售價的5%,貸款額可達房價的80%一96%,還款期達20—30年,利率一般只有6%一8%,低于其它長期貸款利率。
4、防止貧民窟的出現
美國政府在實施公共住房政策的過程中發現,低收入者的集中居住會帶來地區發展滯后的問題,為此必須進行綜合治理。從1996年開始,聯邦政府對住房及城市化所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從教育、就業、保障、娛樂、治安、社區服務等多 方面同時努力,進行系統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綠卡持有人在退休后即可申請購買低收入老年人公寓住房。可用大約市場價格的35%左右的款項購買由國家補貼興建的在美國屬于自己的住房。聽朋友說有一家比較權威的移民機構,叫僑外移民,做美國投資移民已經有九年的時間了,對這一塊兒比較了解,具體的你也可以去問問他們。
一年前,美國總統奧巴馬公布了一項前所未有的730億美元的救助房產計劃,當時此項計劃圍繞著巨額赤字飽受爭議,但一年后,這筆錢確實重啟了美國房地產市場。 目的是為900萬房主保住可能被拍賣的房屋。不僅如此,政府特別為房利美、房地美兩大機構提供2000億美元資金,使購買和重新貸款成為可能。這筆龐大資金多數來自7000億美元的救市資金。為系統解決房地產危機,2009年6月,美國總統奧巴馬以及他的智囊團提出過一系列政策性調整。這些政策調整包括保護消費者、減少銀行高管薪資、提升銀行準備金、擴大對影子銀行體系以及金融衍生物的管理以及增加美聯儲的權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