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對個人購買住房行為施行差別化稅率,個人購買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且屬于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為1%;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稅稅率在法定稅率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的,全額征收契稅。 普通住房標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2005年下發的國辦發[2005]26號文件規定,普通住房的界定標準有三項內容:一是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二是單套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三是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1.2倍以下。文件還明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的詳細標準。單套建筑面積和價格標準恰當浮動,但向上浮動的比例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20%。目前,大多數地方普通住房的面積標準都在120平方米的基礎上,上浮了20%,即實際執行144平方米的面積標準。其他兩項標準未做調整。
享受契稅下調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這3個條件:
1、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
2、單套建筑面積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內面積120平方米以下
3、實際成交價低于同級別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2倍以下契稅征收標準90平米以下的是一個征收標準,90-144平米之間的是一個標準,144平米以上的是一個標準。二套房、三套房不享受契稅優惠政策。一般實行的是首套住房契稅的兩倍,即3-4%。注:家庭唯一住房并不一定是首套房,比如買了套房子又賣了,再購買住房就算二套房。
陜西契稅新政策:首套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契稅按房產總價的1%,大于90小于144平方米的按1.5%,大于144平方米的按3%。非首套房是3%。非住宅性質或非普通住宅性質,也是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