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戶口要是農業戶口,且與父母一起,才可變更。
2、要有父母與子女雙方宅基地變更戶主的協議書,并有村委會簽字(意見)..." />
從法律上講,農村宅基地是一種身份權的延伸,是一種集體給予集體組織成員(村民)的福利,只有本集體組織的成員才能享有!宅基地不能繼承,但地上附著物可以繼承,如房屋,但繼承后不能翻新,不能過戶!如遇拆遷,僅享有地上附著物的評估
你好,這樣子的話你可以試試看下面的方法介紹 法律明文規定,宅基地屬本村村民所有,你已成為城市戶口,就不該有宅基地,以后你老人不在世了,此宅基你可以擁有,但是無法辦理《土地證》等有關手續?,F在成為城市戶口,什么保障也沒有
1、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如果此后發生征占或糾紛,你可以為權利人。 2、宅基地使用權不能變更到你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能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就是只能是該村村民。 《物權法》第153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
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土地則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在農村組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而不能向非農村組織成員轉讓。農村組織內部成員具有農村戶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請條件,宅基地本就屬于農村集體的建設土地,集體享有所有權,分給農民
買賣協議部分有效,即房子可以買賣,地基不能買賣。你爸爸可得到賣房價款,但是以后不能再在村里申請宅基地蓋房。同村買房的農民可以獲得房屋的使用權,但是假若該買賣房屋滅失后,他不能依此滅失房屋重新申請宅基地,而只能依照村里一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