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南海網網友提問:現在的商品房一般是70年的產權,這個是什么意思,另外70年產權到期后房子該怎么辦呢專家回復:70年產權是指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
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業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游、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 70年產權在
其實商品房本身的產權是永久的產權,所說的70年 是土地使用權,是這個住宅區的土地使用權,如果過了70年,房子還在的話,小區還能正常使用的話,那使用權的地皮就自動續簽,當然一般的房子也到不了70年就要拆遷規劃了,拆遷就該有
70年的房產權:指70年內所有者對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權的一種,房屋產權指房產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有的權利. 《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
子的壽命就該到了,到時候或者繼續產權,或者重新蓋房子但你又要再購買。咱們國家城市的房子蓋在國家的土地上,土地國有不能變,買了房子的人只有房產權,沒有完整的地產權,只有土地的使用權。現今的房屋的政策壽命是70年。70年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