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如下:一級收費標準: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基礎條件:小區封閉;有不少于小區住宅總建筑面積3‰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綠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綠化、休閑活動中心、場地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動館所300平方米以上;專用固定停車泊位1個/3戶;具備樓宇可視對講系統、監控系統、電子巡更系統或其他三項以上安全防范設施;固定體育活動場館不少于二項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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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物業服務收費將實行“一費制”管理,高層建筑的二次加壓水泵和電梯、消防、清洗水箱(罐)等公共設施設備運行所發生的費用,納入物業服務成本,不再單獨計費。日前,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示了關于《云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
清洗水箱等不再另收費
《辦法》明確,云南省物業服務收費實行“一費制”管理。“一費制”是指物業服務企業對業主提供持續性服務所持續產生的各項費用計入物業服務收費構成中,一筆計價收取。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的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與業主另有約定的除外。
高層建筑的二次加壓水泵和電梯、消防、清洗水箱(罐)等公共設施設備運行所發生的費用,納入物業服務成本,不再單獨計費,具體辦法由各地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前期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值得關注的是,物業服務收費應當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業主大會成立之前的住宅(含自有產權車庫、車位)和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業主大會成立之后的住宅(含自有產權車庫、車位)及其他非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前期物業收費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政府指導價水平。
配套設施按住宅標準執行
具體收費方式由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根據服務內容、服務質量和服務范圍協商確定,雙方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住宅區內配套建設的社區服務設施(幼兒園、小學校、社會醫療衛生服務、居委會、派出所、社區活動中心等)的物業服務收費按同住宅區內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執行。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確定物業服務收費。
物管費按建筑面積收取
物業服務收費按《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以購房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積或房產測繪部門實測的房屋建筑面積計算。物業服務收費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計收。
房改售房、公有住房等房屋按同區域、同類別、同結構的商品住房的建筑面積計收物業服務費。
除另有約定或征得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同意外,不得提前累積預收物業服務費。自有產權車庫(車位)的物業服務收費可按車庫(車位)的數量計收,也可按法定產權面積計收。實行政府指導價的自有產權車庫(車位)的物業服務收費由當地價格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