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申請購買西安市經濟適用房的市民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西安市城六區、長安區本市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家庭無住房或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困難戶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全市人均建筑面積60%的家庭或家庭住房建筑面積低于45平方米);或住房面積低于45平方米; 3.家庭成員年收入情況符合市政府確定的中低收入線標準(中低收入線標準由市政府每年公布。4.單身申請西安經濟適用房條件人年齡超過30周歲。5.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如果同時滿足上述條件的,即滿足2015西安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有資格申請西安經濟適用房。
《審核表》填寫完畢并蓋章之后,由申請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員的身份和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子女歸屬證明等)、家庭成員現居住房屋的相關證明(房產證、公房租賃證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到市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辦理審核手續,公示期10天。
1
西安經濟適用房申請人需具備七大條件
2
本市城六區(新城區、蓮湖區、碑林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或長安區非農業戶口;
3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規定的相應標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4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市政府規定的相應標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7平方米(含));
5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3年內無房屋贈與及轉讓行為的(房屋建筑面積超出市政府規定的相應標準);
6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無商鋪或辦公用房;
7
申請人離異,涉及房產處置且未再婚的,離異時間應滿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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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單身應在30周歲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