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木家具購銷合同
購銷合同是買賣合同的變化形式,它同買賣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賣方)同需方(買方)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由供方將一產品交付給需方,需方接受產品并按規定支付價款的協議。
紅木家具購銷合同范本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紅木家具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后填寫)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08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 15 %(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余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 7 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以下為您提供紅木家具購銷合同范本: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紅木家具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后填寫)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08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 15 %(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余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 7 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紅木家具購買合同范本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據《中華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相關法規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就向乙方購買家具達成以下協議:
1、由乙方負擔運輸及費用;
2、交貨地點為甲方指定地點;
3、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需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7日通知乙方。
第三條、產品的質量按照國家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的,按部門標準執行;沒有部門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合同雙方也可以自行約定產品質量,但必須在合同中寫明。
第四條、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需付款定金: 壹佰零叁萬伍仟元整(¥:1035000.00)。余款貳佰柒拾萬元整(¥:2700000.00)需在簽訂合同后30日內付清。
雙方約定乙方的收款賬號如下:
姓名:
開戶行:
卡號:
第五條、糾紛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糾紛,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