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
一般有:
(1)房屋補償..." />
第二十四條 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被拆遷人有權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第二十五條 被拆遷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根據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
產權調換的補償標準是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的。 1、所謂建筑面積,一般是指產權人擁有房屋的各層建筑面積的總和,具體實施中按照1982年國家頒布的《建筑面積計算規則》執行。實踐中常常出現償還房屋的建筑面積與被拆遷房
道路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因道路建設項目對被拆遷人的損失進行補償。 土地補償標準 道路拆遷一般涉及兩類土地,土地補償標準分為農村集體和國有土地二類: 1.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標準,依據我國土
1.有照住宅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對市區有照住宅房屋按劃分的四個類區、五種結構,確定拆遷補償基準價為:一類區磚混結構(房屋)1300元/平方米、磚石木結構(假樓座)1250元/平方米、磚石木結構(平房)1200元/平方米、磚石
工廠拆遷,工廠可以與勞動者協商繼續維持合同或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需要給付補償金,每服務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近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按半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