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拆遷貨幣化安置”政策終于成型。 對本市的拆遷戶來說,從今年開始,除了可以等安置房外,還多了一個選擇——直接領錢,用這筆安置費買自己喜歡的房子。 昨日,杭州市政府辦公廳下發《杭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貨幣補償的實施意見(試行)》、《杭州市集體土地住宅房屋拆遷貨幣化安置的實施意見(試行)》。 根據意見,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戶除了可以拿到基本補償——所拆房屋評估價外,還能再拿到評估價的20%作為補貼。也就是說,選擇貨幣安置,拆遷戶能拿到拆遷房評估價120%的補償。 選擇貨幣補償需自行解決居住 根據《杭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貨幣補償的實施意見(試行)》,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應當書面承諾自行解決居住問題。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且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不足48平方米的(本市另有住房的,一并計算建筑面積),拆遷人根據被拆遷房屋評估價格按照48平方米建筑面積給予貨幣補償,并享受評估價格的20%作為補貼。 已按照本條款享受48平方米建筑面積貨幣補償最低保障的被拆遷人,不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一年內買房再獎勵2% 根據辦法,拆遷人應在貨幣補償協議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貨幣補償款和補貼全額支付給被拆遷人。 如果被拆遷人在領取上述款項之日起12個月內購買住宅房屋的,根據購房納稅憑證,新購房屋價格低于貨幣補償款的,由拆遷人按照新購房屋價格的2%給予獎勵;新購房屋價格高于貨幣補償款的,按照貨幣補償款的2%給予獎勵。 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其臨時安置補助費發放期限從4個月調整為12個月,由拆遷人一次性發放。 選擇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嚴格按照被拆遷房屋評估價格和安置用房評估價格進行資金結算。確因自然間不可分割等原因增加建筑面積需按安置用房評估價格優惠結算的,優惠結算部分建筑面積最高不得超過10平方米。選擇產權調換的不再享受本意見的貨幣補償和補貼政策。 集體土地住宅也可選擇貨幣安置 《杭州市集體土地住宅房屋拆遷貨幣化安置的實施意見(試行) 》提出的貨幣化安置款,是根據住宅房屋貨幣化安置單價,結合貨幣化安置面積計算出來的。 貨幣化安置單價,則是根據被拆遷房屋所在地周邊普通商品住房評估基準價格等因素評估確定。評估基準日,為房屋拆遷公告發布日。 貨幣化安置面積,根據人均安置面積結合選擇貨幣化安置的人口數量進行計算。人均安置面積根據《杭州市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市撤村建居有關政策的規定確定。 被拆遷房屋、裝修、地面附屬物、合法建筑面積超過安置面積部分房屋按有關規定予以補償,貨幣化安置部分的房屋不予補償。 拆遷人向被拆遷人一次性發放12個月的臨時過渡費,分兩次發放搬家補貼費。 六城區市民可適用該辦法 去年10月,我市出臺了《關于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鼓勵在征地拆遷中,實行貨幣化安置,以節約拆遷安置房建設用地。 此次出臺的辦法適用范圍為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行政區域。
根據意見,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戶除了可以拿到基本補償——所拆房屋評估價外,還能再拿到評估價的20%作為補貼。也就是說,選擇貨幣安置,拆遷戶能拿到拆遷房評估價120%的補償。 選擇貨幣補償需自行解決居住 根據《杭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貨幣補償的實施意見(試行)》,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應當書面承諾自行解決居住問題。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且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不足48平方米的(本市另有住房的,一并計算建筑面積),拆遷人根據被拆遷房屋評估價格按照48平方米建筑面積給予貨幣補償,并享受評估價格的20%作為補貼。 已按照本條款享受48平方米建筑面積貨幣補償最低保障的被拆遷人,不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一年內買房再獎勵2% 根據辦法,拆遷人應在貨幣補償協議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貨幣補償款和補貼全額支付給被拆遷人。 如果被拆遷人在領取上述款項之日起12個月內購買住宅房屋的,根據購房納稅憑證,新購房屋價格低于貨幣補償款的,由拆遷人按照新購房屋價格的2%給予獎勵;新購房屋價格高于貨幣補償款的,按照貨幣補償款的2%給予獎勵。 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其臨時安置補助費發放期限從4個月調整為12個月,由拆遷人一次性發放。 選擇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嚴格按照被拆遷房屋評估價格和安置用房評估價格進行資金結算。確因自然間不可分割等原因增加建筑面積需按安置用房評估價格優惠結算的,優惠結算部分建筑面積最高不得超過10平方米。選擇產權調換的不再享受本意見的貨幣補償和補貼政策。 集體土地住宅也可選擇貨幣安置 《杭州市集體土地住宅房屋拆遷貨幣化安置的實施意見(試行) 》提出的貨幣化安置款,是根據住宅房屋貨幣化安置單價,結合貨幣化安置面積計算出來的。 貨幣化安置單價,則是根據被拆遷房屋所在地周邊普通商品住房評估基準價格等因素評估確定。評估基準日,為房屋拆遷公告發布日。 貨幣化安置面積,根據人均安置面積結合選擇貨幣化安置的人口數量進行計算。人均安置面積根據《杭州市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市撤村建居有關政策的規定確定。 被拆遷房屋、裝修、地面附屬物、合法建筑面積超過安置面積部分房屋按有關規定予以補償,貨幣化安置部分的房屋不予補償。 拆遷人向被拆遷人一次性發放12個月的臨時過渡費,分兩次發放搬家補貼費。 六城區市民可適用該辦法 去年10月,我市出臺了《關于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鼓勵在征地拆遷中,實行貨幣化安置,以節約拆遷安置房建設用地。 此次出臺的辦法適用范圍為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行政區域。